今天要谈一个严肃的话题 性侵 ,严肃到不想配图。从前些天开始,
“驾校教练酒后性侵女学员,辩称以为女学员反抗是在害羞”
“南京南站男子当众猥亵女童,被猥亵女童系男子父母养女”
“重庆某医院男子将手伸进女童裤子里,男子系女童姑父”
“女子电梯内遭邻居强制猥亵邻居:喝醉酒想耍流氓”
“滴滴司机下迷药迷晕女乘客”
“22岁大连男子学车遭男教练性侵当事教练被拘留10日”
“焦恩俊女儿地铁上遭性侵”
加上昨夜刚刚下班,娱乐圈突然甩出一枚原子弹,“李枫实名举报郭敬明性骚扰”
……
几乎每天,我都会收到一条有关性侵事件的推送,内容一次比一次劲爆,一遍又一遍刷新着我的下限。整个社媒,也已被搅得乌烟瘴气。男性性侵女性、男性性侵女童、男性性侵男性…
画面唯美,不敢想象。
今年4月27日,林奕含留下那本《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后自杀,在书中,主角被补习老师性侵,然后精神失常,而书中主角,是她自己。
今年7月20日,林肯公园主唱Chester自缢身亡,而在此前,Chester多年来有药物与酒精成瘾问题,他过去透露幼时曾被成年男子性侵,让他一直有轻生念头。
今年7月24日,拳王泰森在接受采访时,也首次透露了儿时被人性侵的经历。
…
22岁大连学车被教练性侵的男子@阿里山神卤蛋 在微博上爆出自己的受害经历时,以一种近似玩笑,甚至是讲段子一样的语气在陈述。到8月17日凌晨,他发文《感谢关注我的你们,感谢关心我的你们》,才说出“意外永远是那样的让人措不及防,前一天还在刷着满屏幕的‘性侵’的新闻,突然的就发生在了我的身上,而只有发生在了我的身上我才清楚的意识到‘性侵’对于一个人的毁灭是肉体加精神全方位的,甚至连尊严都被粉碎”。
观众终究只是观众。嗑嗑瓜子,站个队,或有激进者,留下自己的言论。然后事件的热度过去之后,便成下午茶后的谈资。
当然,我自己也并没有独善其身,昨夜李枫微博发文之后,我便和朋友一本正经地讨论他发文的真实性、炒作的可能性、郭敬明的往事等,就像是几大爷们聚在一起喝喝酒吹吹牛逼议论政事,仿佛这个国家要是按照自己的套路走一定会霸占全球一样。
这篇文章,不会告诉你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也没有对近期事件的娱评,蹭热点我是承认的。但是我更希望,这不是热点,因为性侵太沉重,我只想来谈一谈性。
I
“性”,其本质是美的,与“性”有关的行为与活动,是原始的,出于本能的。如若不然,又为何在各个艺术流派中,都不乏与性相关的作品。我想,或许是因为能够在性之中,获取愉悦、满足,撩拨人的情绪和感官罢。
几乎每一个人,都会经历性的启蒙、发展、成熟,这是一个正常的过程。但是很多问题的根源就出现在了启蒙,正经的性教育资料被当做色情而禁止,而真正的色情制品却成为性启蒙的主要工具。譬如前段时间上海的小学性启蒙教材《男孩女孩》,被家长们吐槽尺度太大。虽然已经过去了“谈性色变”的年代,但是绝大多家长,或是进行启蒙教育的工作者,对性教育依旧是处于抵触状态。
在性启蒙薄弱的时代背景下,运气好的孩子或许可以快乐成长,运气不好的孩子,或许将一辈子沉浸在噩梦里。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方向明在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的一项报告中称,其研究文献中提及女童被性侵的比例为7.5%~11.5%;男童被性侵的比例是6.5%~9.6%。如果按照最高比例换算,中国至少超过2000万儿童受到不同程度的性侵。而在全球,有一半以上的国家总人口数不超过2000万。
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在2013年至2016年的4年里,全国法院审结的性侵儿童的案件量共10782起,换算一下,平均每天7起。这是进入司法系统的数据,而又有多少是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社会与学界的共识是,大量的案件因受害人没有报案而隐蔽着。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估计,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性侵害,隐案比为1:7,也就是说,每7起案件,只有1起会进入司法程序。那么再按照最高案发数算,平均每天至少会有49起儿童性侵案件发生。
而在2016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儿童性侵熟人作案关系细分中,从高到低的关系依次是:师生27.33%、其他生活接触者25.33%、邻里24.33%、亲戚(含父母的朋友)12%、家庭成员10%、其他1%。
其中2016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儿童性侵案件中,778名受害者的性别比例是:女童92.42%,男童7.58%。
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曾在6个省份进行过一个随机问卷调查,数据显示30.48%的儿童不知道如何应对被人触碰私处。另一个面向全国31个省份的问卷调查中,50.61%的家长不能确定是否可以从孩子的言行中识别孩子是遭到性侵,16.85%的家长不能识别。还有一项调查显示,发现孩子被性侵的情况下,84.74%的家长会选择报警,3.39%的家长会选择私了,0.45%的家长会选择沉默,11.42%的家长会选择其他处理方式。
根据上面的数据不难看出,性侵儿童,依然是一个可怕的数量,而作案者,多数是受害者亲近的人。
很明显,儿童期是性启蒙的关键环节,错误的指引或是经历,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对性的理解与认识。在成年后,有些因在儿童期受到过性侵而开始患有精神疾病,有些会一辈子有着心理包袱,还有些,会成为其他性侵案中的施暴者。
II
有人采访过某小学校长,校长的态度是。不愿意在学校开始性启蒙的讲座或课程,理由是担心外界会认为这个学校是因为发生过性侵案后才会进行性教育的。
我相信有很多小学也同这个学校一样没有进行过性教育或者是轻描淡写。
那么问题来了,在第二性特征开始发育的中学时期,却并没有在儿童期并没有接受过良好的性教育,旺盛的荷尔蒙加上作死的好奇心的,便为色情产业的发展做出大量贡献。
受到这些色情制品的影响,而父母若是也对性避而不谈,那么这些色情制品,便是性启蒙教育的教材。“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句话便是很好的一个解释。
轻则早恋,重则犯罪。
关于中学生强奸案的报道也不在少数,就不列举了。早恋的发生,在潜意识里其实就是对性的好奇,为什么会好奇呢?因为我不知道。如果在早恋当中,被及时发觉,并收到良好的引导或是教育,或许还没问题。但是如果过早发生性行为而不加以控制,理由只是所谓的“好奇”“刺激”“兴奋”,那么在生理与心理上,都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倘若在儿童期受到正确的引导,或许那些因为孩子早恋而头疼的家长和老师会省心好多。
性的发展和成长环境息息相关,有些甚至看似和性毫无关联,但是却也会影响到最后对性的认识。比如校园暴力,又或是权钱交易等等,虽说与性八竿子打不到一处,但是在深层意识中,多少是有一些影响。
III
不同的人对性的理解,基于他们不同的价值观,很多性侵的作案者,并不觉得自己是在犯罪。
曾经我有个作业是分析《发条橙》,电影中,主角阿历克斯是一名少年犯,但是扭曲的意识,是他并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为了发泄性欲而轮奸作家的妻子,将犯罪当做一种享受,就算到了最后,他进行了“厌恶疗法”后,也只是变成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无法接近女色而且绝对不会危害社会的"新人"。
在性的萌芽、发展的环节中,没有做好充分的铺垫或者引导,在性成熟后,基本是很难改过来。古语有云,学好千日不足,学坏一日有余。
一旦没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姑且不用正确这个词,正确的定义因人而异,那么。如果说是有着一个不利于他人的价值观,那么这个人就像一颗定时炸弹,等着导火线被点燃。
网上很多讨论,总结结论,性教育呀,要从娃娃抓起,振振有词,我差点都信了。然而在实际中,太多的人选择了沉默。总觉得“这是不干净的东西”、“孩子还小,知道那么多干嘛,长大了自然就会懂”之类。
在知乎上面看到过一个女教师写她的亲身经历,11岁时,被自己19岁的亲哥哥性侵,成年后,不敢与男人接触,大学毕业后从事小学教育工作,为了不让自己的悲剧在孩子身上重演,从走上讲台的那一天,她就自己告诉自己,一定要把“防性侵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然而她的这种发声做法,却遭到家长们的反对与质疑。
在“性”这个话题中,多数人都是旁观迷而当局清,甚至是收到侵害后,都耻于发声。最后的结果便是,自己受到迫害,自己给自己加上标签,而施暴者,却依然逍遥。阿米尔汗做节目主持人时采访过一位老者,我想那张图应该很多人看到过,我觉得老人最经典的一句话是“如果我被强奸了,有人会说我失去了贞操,但我的贞操又不在我的阴道里。”所以,有时候给自己加标签,只会为自己带来更多的伤害。
其实我是特别敬佩那位22岁大连学车男子,在看到他的发文之后,我的情绪变化是“卧槽”、“可怕”、“为什么”、“法律制裁”。其实为自己的权益而发声,没有任何可耻之谈。
IV
回到“小四性侵”的话题上。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强奸罪的受害对象只有妇女与儿童,并没有将男性列为被保护对象。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国对14岁以上的男性保护相对较弱,一般情况下,男性在性活动中都是施暴方或者强势方,所以在当时制定法律的社会环境之中,并未考虑到男性受害情况,而在如今多元社会这一新环境下,便出现了法律法规与实际情况脱节的情况。李枫与郭敬明的这次事件,是否会有那么一点点推动法律的完善,我觉得可能终究是有那么一点的。
但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如果成年男性遭遇严重性侵,警方可以以故意伤害来进行追责。
听到性侵这个词,不乏有对对受害者的联想关键词是“脏”、“恶心”,甚至也是受害者自己对自己的感受。也或许正因如此,很多性侵事件,被湮没,不了了之。
性侵很可怕,但是,性侵后的沉默与放任,比性侵本身更可怕。
写在结尾的
其实,我没有看过《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也不听林肯公园的歌,对拳王并不感冒。但是,我不带有色眼镜看性侵受害者,遭遇性侵,我更希望的是,受害者能够及时发声。群众虽在吃瓜,但能明辨是非。
最后的最后再安利一遍:
报警电话:110
短信报警电话:12110
妇女儿童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
男性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我也没找到,希望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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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编辑|Sai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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