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主义准则也叫作赫尔威斯准则(Harwicz Decision Criterion),这种决策方法的特点是对事物既不乐观冒险,也不悲观保守,而是从中折中平衡一下,用一个系数a(称为折中系数)来表示,并规定0≤a≤1,用以下算式计算结果:
即用每个决策方案在各个自然状态下的最大效益值乘以a,再加上最小效益值乘以1-a,然后比较 ,从中选择最大值
把各种不同的思想、观点、理论,无原则地和机械地拼凑在一起,企图调和那些不可调和的东西,这就是哲学上的折中主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调和主义。折中主义本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也是一种唯心主义,它是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根本对立的。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互相矛盾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决不是均衡的关系,其中必定有一方是主要的,它决定事物的性质;另一方是次要的,它受主要方面的支配。折中主义与此相反,它认为任何事物都没有本质的区别。它抹杀事物发展过程中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区别,抹杀事物内部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区别。例如政治与军事、政治与经济、政治与文化教育、政治与业务等关系,在折中主义看来,都是并行的、等同的,因而取消政治的统帅地位。这种观点,表面看来似乎“公正”和“全面”,实际上却是本末倒置,是非不分,把人们引到邪道上去。机会主义者、修正主义者经常用折中主义来偷换唯物辩证法,为资产阶级效劳。毛主席一再教导我们,政治是统帅,是灵魂。
所谓的商业谈判,其实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而在谈判中,我们经常会见到折中的做法:出价80,要价60,折中一下,70成交。
哪怕是去菜市场买菜,都能看到折中讨价还加,都是商贩让一点,客户加一点,折中一下成交了。
我们国家,经历了很长一段时期的奴隶社会,所以,我们国家的人都有这根深蒂固的奴性。这种思维,就是一种奴性的体现。
鲁迅曾有一个观点:屋子太暗了,主张要开个窗,很多人不同意;然后就主张,把屋顶掀了,于是大家都同意开个窗。
这就是奴性的表现,在别人的主张面前,不是坚持自己的观点,而是退让。为什么不坚持自己的观点,加个灯,而不是开个窗呢?
或许,很多人都没想过这个问题。
我在看到这个观点之前,也从来没想过,甚至都不认为折中的做法有什么不对。但是看到这个观点之后,我竟然无力反驳,因为事实局势如此。我们现实中的折中,其实就是在妥协。
中国比较盛行中庸思想,中庸思想即代表折中思维,在两个极端寻找平衡,但为什么寻找折中思维经常还是会做错事,作出错误决策。
折中有两个思维角度。一个是人们常说的“有总比没有要强”,“死马当作活马来医”。另一个思维就是所罗门审判妇人夺婴儿故事,与其要半个死孩子,不如保住其性命,送于他人。
因为两种中庸的思维存在,无法分辨便会出现问题。战国时期,秦国势如破竹,赵国求助燕国,燕国不救反而落井下石,便是对大趋势不了解,抢占一点便宜是一点,也不得罪秦国。南宋皇帝赵构使用岳飞、韩世忠收复失地,又怕迎回钦宗自己退位,开始各路退军。
生活中经常遇到做个事怕别人不同意,考虑怎么要让别人容易接受,考虑各种换位思考,其实是浪费时间。应该要做的事是什么是正确的事,就应该表达出来,不应该为了让别人接受就采取中庸的策略。下属给领导的结果一定是真实、正确的,才能让领导采取折中的方式,否则就会导致错误的决策和产生错误的后果。工作中人们常常带有个人情绪,一知半解的,带一半的问题,讲一半自己的见解,导致问题死活解决不了。而往往最快捷的思维就是讲事实,不是为了让你舒服就讲折中的话,这样问题解决不了。折中谁都会做,但真正能做好的才是大的智慧。不是换位思考就是能做好折中,不是不讲话、不行动就是好的。理解什么是折中,才能明白如何做好决策。当我们见识不广的时候还是多陈述事实,多讲事实、多讲方案,不要怕人,不要怕反对,不要浪费时间。
曾几何时,儒家的“中庸”及“中庸之道”一度被一些人简单而粗暴地批判为折中主义、调和主义,而且这一错误论调至今在学术界仍有市场,并非销声匿迹;但总的来说,它又正濒临着从未有过的致命性的挑战和冲击。诸如有人认为,把“中庸之道”说成是没有原则、平衡调和的折中主义的流行说法实与“中庸”之本义风马牛不相及。“中庸”之“中”有着明确的原则,就是把握事物“恰到好处”的道理,或者说在处理事物时要做到“恰如其分”。但在这里却根本无法调和、折中,因为衡人论事不讲中的原则而采取调和和敷衍的态度,对事物的认识和把握便不是偏就是倚、不是太过就是不及。而“中庸”之“庸”无非是中的道理的日常日用,即在处理、对待日常事物中时时不忘“中”的要求、运用“中”的原则[20]。对此,本文则认为,这一认识应当说是质朴而平实的,而且其中也讲出了一定的道理;但它却并没有进一步指出这一道理的“精微”与“大要”之所在。而这又不能不说是对儒家“中庸”问题在认识程度和理解高度上的一种莫大的遗憾! 有人指出,何谓“折中主义”?无原则地、主观任意地把对方的方面结合起来才叫折中主义。因此不能把一切“折中”都看作是错误的;与此同时,亦并非任何谈论“中”的学说都是“折中主义”。按此标准考量,中庸的“执两用中”,它那些达到对立面同一的灵活性都还只是“折中”而不是“折中主义”。因为它并非简单地平列对立双方,而是要依照某种原则来或济或泄;它所提倡的对立面的各种结合方式并不是任意的,而是有着某种根据差异和对立的绝对性并力图泯灭这种对立,以追求无差别的同一。在中国思想史上,“尚同”学说可以叫做“调和主义”;中庸虽然主张“和”,但却并不是人们所谓的什么“调和主义”。这是因为,中庸所主张的“和”,是以承认对立并以保持对立为基本前提的;而所谓“和”,是对立的结合而不是什么对立的泯灭,并且“和”之所以为“和”,同时也正是因为其中充满着对立,是对立按照一定秩序而互相调谐的结果;而“同”则不然,它是排斥差异,要求融解差异的——这应当说是以“和而不同”而解“中庸之道”的典型例子。 诚然,“折中”之不同于“折中主义”,正有如“科学”之不同于“科学主义”以及“经济”之不同于“经济主义”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然而,奇怪的却是,我们知道,在历史上,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一沾上“主义”二字,似乎便会无一例外地从此而走上一条万劫不复的不归之路,总是无法让人接受。因此,还是胡适先生说得好,还是“少谈些主义,多解决一些问题”为好。然而,与此同时,儒家之所谓“中庸”又是这样一个凸显着张力结构、保持着动态平衡的变量或者说变数。关于这一点,在本文看来,它本身似乎也并不应当被如此简单化、平面化地而仅仅纠缠、徘徊、拘泥甚至完全停滞于一般表面意义上的所谓“折中”二字之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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