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忘了这是写给你的第几封信,陆陆续续的寄出,很奇怪都石沉大海,不知寄给了谁!知道你之前,从未想到会去认真喜欢一个人;喜欢了你十年,也从未后悔,也未想过以后怎样,只知道七天可以养成一个习惯,而十年,这习惯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总会在某些时间点突然觉得,我要去你的故乡安徽看看 ,那里有你熟悉的人 ,那里的风里有你的气息,让我欢喜得现在就想过去,散步在路上,看见你迎面走过去,说“你好,我很喜欢你!”
从小到大,我学习并不优秀,但好在有一个优秀的偶像成为我的动力,让我一步步努力、紧紧抓着优秀的尾巴! 我有怪癖,坏脾气,我忽明忽暗,忽冷忽热的小情绪,我有一千八百种坏毛病。我真讨厌,但只有一点好,就是喜欢你。
单纯的喜欢你,就像我喜欢小雨嘀嗒,微风吹拂;喜欢雨水绕过石板路,偶尔的小石子还硌的脚生疼;喜欢独自走在巷子里回头就能看见你的一个温暖笑容!听了那么多次你的歌声,列表里的歌来来回回,反反复复,词里写着的是你的人生、你的态度,但我还是不懂你,就像我都不曾真正的了解自己!
把时间消耗在自己喜欢的人身上,我觉得是件特别浪漫的事情。如果他并不喜欢我或者都不知道我,你们可以说我的偏执和愚蠢,但却没办法否定。我对他心意的本身,在我看来就已经很美了!
时常发呆,你离我太远。若一日,我也名满华夏,我还是希望我们的遇见也在人间最美的四月天,而我也正在去往你心里的路上,可能路有点长,路上也会有阻我路的小石头,总之岁月漫长,然而值得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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