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亚加利玫瑰的精油
全滴在他 刚才牵过我的手
横冲直撞 我的心像一颗躲避球
谁懂爱停在手里多久
……
九十九次我爱他 少了眼皮会乱眨”
——题记
“爱”和“他”连在了一起,成了难以分割的选项。执拗地继续,是生活维系的必需。仿佛只有这样,她才有办法说服自己让生命继续。
她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高高在上的少爷。而她是路人甲,同父异母妹妹的兼职家庭教师。说穿了,一个寒暑假陪着小孩子做作业顺带玩玩益智游戏让父母放心的角色。
这份工打得非常非常地不顺利。就从没见过这样乖戾的小女孩!取笑老师不说,总喜欢恶作剧。或者把磨好的新鲜墨汁不经意地一翻,刚巧翻到她仅有的白色连衣裙上;或者,打小报告,每次被爸爸妈妈抽查背书,一定说是老师说的,昨天写完作业直接休息了,没背唐诗宋词也没背英语课文。每次,她都站在那儿手心攥得紧紧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困窘不堪。这样要被开掉了吧。幸好,小女孩的爸爸习惯了,或者更有可能是懒得换老师吧。总是和善地笑笑,要求她再督促一下孩子,这样就结束了。是个不错的老板。
真是有钱人啊。每次想要落荒而逃,总是看在钱的份上,又算了。坚持,坚持,再坚持一下吧。这工作可抵一半的学费,下班还早,陪到孩子准备吃晚饭就算完工。她心里知道,人家小女孩的爸妈又不指望她能培养孩子到什么程度,也就是个安全的在他们掌控之下的玩伴就好了。不愧是大学生家教联盟特别推荐的好工作。
“怎么又是你啊?”小女孩撅着嘴,“我要吃烤红薯!去给我买!”“好的好的,我知道了。”零下二度,第一波寒流。她顶着割面的寒风和稀稀落落的小雨,真的去大宅子街道尽头拐角的红薯摊。脚下一打滑,鞋带也松了,眼看着结结实实要摔跤了,本能地用手赶紧撑住了地面,疼得下意识地咬住了下嘴唇。捡起伞细看,膝盖上弄了片湿的,赶紧掏出口袋里的餐巾纸擦掉,大概是冷的感觉占了上风,一会儿倒没觉得那么疼了。黝黑的摊主正推着车要走。“大叔!等等。我要一个烤红薯。”大叔笑呵呵地递过来,“这么爱吃俺的红薯。得了,给你拿个大的吧。”“谢谢大叔!”
撑着伞疾步赶回去。小女孩拿到手上也没谢谢,尝了一口就啪的一声重重地扔在地上。薄薄的塑胶袋裹着咬了一口的烘山芋就从伞面一路滚到地面,沾着混着泥点的雨水再一路向前,滚到他的脚下。
“你给我进来。”不是对她说的,而是对小女孩。她站在门廊下好久,直到小女孩出来了,愤恨地斜视她,嘟囔,“你走。我不要你上课了!”就摔门回屋了。她尴尬地搓着手,才发现刚才那个本能地双手撑地带来的疼痛其实是手掌而不是膝盖。右手掌上擦破了皮,而且,跨越手掌有道口子,里面嵌入了细细的砂砾,已经是深深浅浅的淤青泛着紫色。这么一搓生疼,不由赶紧收了手。
“你走不走她说了不算。”他冷冷地说,“进去。”
她就被这样简单的言语蛊惑住了。转了头就跟着进到明亮宽敞的大厅。“拿药箱来。”他对正在擦灰的打扫阿姨发布命令。“媛媛小姐好像在里头哭呀……闹脾气啦?”“拿药箱来。”阿姨不说话了。气氛肃穆又清冷,这情形在哪里见过似的,某出民国年代戏吧。没想到此刻成了现实。打工不容易。
有点奇异,更多的是好奇。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直到他直直地走到她面前,自然而然地牵过她的手,皱着眉看了眼,拿起棉花棒一点点细细地擦拭。先用酒精消毒,再用紫药水点了点,最后拿纱布缠住。他做着这一系列动作时自然而然,面无表情,她不知该说些什么,也就跟着一起沉默。最后,他把包裹纱布的地方按了按,“你走不走那孩子说了不算。”“还有没几天了,马上寒假就结束了。寒假结束我就不会再来了。”他定定地盯著她看,“今天先回去,明天该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来。以后来不来,你说了也不算。”
媛媛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不想承认但是现实存在的妹妹。后来想起来,这第一次的碰撞应该不是他真的在意她而是单纯地很讨厌那个小孩而已。用他自己的话说,“对那乖戾的孩子,已经厌烦到极点了。”
可是,他的乖戾一点都不比媛媛少。大概到底是兄妹吧。
当然,还是得感谢他。这份工作不仅保住了,而且成了长期工。不用削尖了脑袋申请学校图书馆的勤工俭学名额了,做家教的钱都存起来,交了一半学费,能给家里减轻不少负担。有时候,还能奖励自己,给自己囤点精神食粮,当然还是仅仅限于书,别的还是太贵。日子毕竟算有些起色。
大约是同龄人吧,他和她,可是,太不一样了。他在国际学校读书,很匆忙。就是所谓的空中飞人。学制和国内大学也不太一样。她去陪媛媛写作业时,偶尔会遇到似乎刚坐飞机回来的他。看到了,只是点个头。他就该干嘛干嘛了,和各种小伙伴联络,Skype随时在线,接着蓝牙考虑参加哪个Party见哪个谁。所以,没想过这样的他和她有什么交集。
“你这衣服……”他皱着眉,很不屑地瞥了她一眼。就是那件白色的连衣裙,被媛媛的墨汁翻到的那件。用力费劲洗了好几次,还是有些灰的点点浮着,怎么都洗不掉。“那个,上次墨汁弄到了……”她垂头低声。一边想着,早跟妈妈说了这件没法穿吧,还被教训了一顿浪费钱;一边想着,有钱人家子弟就是不接地气。“这件扔掉。下次别穿连衣裙。穿短裙。难怪要被媛媛嫌弃。”然后抱着半杯咖啡走了。留下木然的她。
短裙?回去翻箱倒柜的,只有一条及膝的灰色棉布裙,还是极其便宜在学校的跳蚤市场淘的,20几块。这周,她就穿了这唯一的短裙,和一件白色的一板一眼的衬衫,带了给媛媛买的图画书,去了。上课的时候,他从窗口经过,瞟都没瞟一眼,也没打招呼就从长长的走廊经过了。一定又是奔赴各种聚会去了。当少爷的,忙碌的不就是这些事。所以从教室出来竟然在转角看到他,还是有点惊讶的。“Hi!”她挎了包,“课结束了。那我走了。”他不答她的话。自然而然地上前,细细端详着她,上上下下。看得她颇为不解。
“这衣服还是不对?我不知道这里要求这么高的……”
他的手抚上她白色衬衫的衣领。“这是你妈读书时的衣服?”不容她辩驳。“不是叫你穿短裙吗?36-38cm之间。这样的怎么叫短裙。”说着,按了服务铃,“兰嫂,拿个剪刀过来。不是剪纸用。”两分钟后,上次那个阿姨推门进来了,递过一个缝纫机用的剪刀。他接过来,自然而然地贴着她站着,手指比划了下,刷刷地就贴着她的裙角操刀。她惊异地往后退,“这恐怕不好吧……”她想说的话没来得及说完,就被他一把扶住,“别动,你是等着流血划到皮吗?”就在她犹豫间,剪刀在他手指间自如地穿梭,刷刷刷,裙子已经改头换面。成了条时兴的包臀裙。他满意地看着自己的作品,“这还差不多,记住,就是这个长度。没有锁边,不过没关系,不锁边正好是时尚。”
第二天再去做家教。她就穿着这条改造过的短裙,只是换了件米黄色的T恤。这次是在回去的走廊上遇到他的。他没皱眉头,只是细细打量了一番,淡淡道,“米黄色太普通了。白色衬衫没有不对。但是,要加珍珠的元素,有点蕾丝钩边会好些。记住了吗?”她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哪里有闲工夫真的去逛街买衣服啊。再说,也没闲钱。“算了,过来。”他叹了口气,拖着她回到客厅。里头空无一人。白色的简欧家装风格静谧安详。她一路拖着她来到一幅装饰画处,原来那画后面就是暗门,里边连着储物室。在乳白色的大柜子前头,他站住了。打开橱门,里面是一排排列整齐的衣服,女性的,年轻款式。她很快搜索到一件白色有蕾丝钩边的白衬衫,复古宫廷风格。“现在就换上。”“啊?”“换上。”
站在立式镜子前,她都要认不出自己了。包臀灰色棉布短裙+白色宫廷蕾丝衬衫的自己,不得不说,一下子优雅起来了。比起现在这个有点陌生的形象,从前的自己那身,还真是贫民窟的风采啊。“谢谢。那我去换下吧。”“穿着。我表姐的,她一年能来住几次啊。而且这些她穿过的,不会再穿了。”“喔。”
“走之前跟你说件事。”“嗯。”“以后注意多提高自己。别让我看不下去,知道吗?”“嗯?”“我说,我喜欢你。不过那么穿可不行啊。行了,先回去吧。跟着我的节奏,就可以。”他说得那么平静轻松,就像在宣布晚上吃什么之类的事,理所当然。她的心却是波澜起伏的开始。那天回去的路不知道怎么走得特别快,大概是一路想着心事,到家了也捉摸不透他的意思。这是幻觉吗?他和她?就因为妹妹不喜欢她,所以他偏要那样说?怎么都想不出个答案。
只知道,那才是头脑混乱的开始。
他有种种的规矩。诸如第一次表白时说的,裙子要穿短裙,长度要在36-38cm之间。诸如他执拗地希望她佩戴各式各样精致的耳钉,而她在这之前是连耳洞都没打过的。自从和他有了某种似有似无的联系后,就被要求每天都要变换耳钉,或者是淡紫的珍珠颗粒,或者是苗银的一片树叶,或者是薄荷色的猫眼。现在的她,一年四季都穿着那种长度范围内的短裙,皮裙的妖娆,棉布裙的纯真,雪纺裙的柔润,毛呢裙的温暖,她依着他的喜好在每个日子里绽放美丽。从一开始的奇怪不适应到后来的理所当然不问理由,好像是自然而然,跟着他的节奏,她真的就一一走过那看不见的分水岭。
她还以为,就这样,淡淡的算是“奇遇”的故事,某一天会自己戛然而止,没有悲喜。因为始终坚信,对他不是喜欢。若是喜欢,怎么会不计较这到底算个什么,怎么会只是跟着他的节奏不问他们要去往哪里呢。当然不是喜欢。他,就像天上的一颗星星,看见他在灿烂地闪耀,就足够美好了。她所能做的,大概就是在地面远远地凝望吧。
可是,老天爷却要和她开玩笑。非要给她一个不真实的希望。让那希望自己生了根落了地,野蛮生长,给她更多的欢喜和莫名的哀伤。总是在很幸福很幸福时,一面是难以言说的兴奋,一面是强烈的不真实感带来的猛烈心跳。就像坐上了游乐场的过山车,几道弯几道坎,把快乐推向更高更远,也把心底的希望喂养得更膨胀,让她很恐惧很恐惧,恐惧的不是摔下来的刹那,而是游戏骤然停止。那要怎么办?
和媛媛的第一次吃饭就是那样尴尬又快乐的经历。补完课,他执意要叫她一起留下和媛媛吃饭。就他们三个人。媛媛发脾气甩任性,他只当是不存在似的,当媛媛透明般和她说着想说的话,点爱吃的食物。折腾了1个多小时,还是媛媛败下阵来,开口更她说了第一句话。这就很不容易了。她感念他为她做的努力,真的很感激。
可是,现在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由学生会主席甜甜地挽着,嗲声介绍为某某公子大驾光临。她在角落里任由边上的一大波女生尖叫议论着学生会主席多能耐。这年的圣诞晚会突然变得那么不真实。他风度翩翩地微笑致意,“我和这位主席同学是朋友。至于我的女朋友,呆在角落可不行。”就在全场的疑问中,他大步流星地走下台,径直拖起她的手,牵引到台上。灯光聚焦在他和她身上,她不自在极了。不记得是怎么下台的了。整个人晕晕的,不真实。只知道耳朵充斥着周围人的议论构成的一团喧嚣,谁问她什么她都听不真切,机械地点头或者摇头或者什么都不回应。他可真是莽撞草率。这样,她可成了人民公敌了。至少也是学生会主席的眼中钉。就在昨天,她还在同寝室的学生会主席央求下赶制出了一副圣诞节的十字绣,作为寝室的作品拿来拍卖。
“怎么样?这可是我一针一线缝的,心灵手巧吧?赏光拍下来。我请你夜宵。”学生会主席站在那幅画下,笑意盈盈向他解释。他细细端详了那幅画,大的小的六菱形的雪花稀稀疏疏布满了画面,背景是深蓝色的夜,一轮圆月微笑着挂在天上,圣诞老人远远地驾着麋鹿的车在风雪中赶赴不知名的约会。圣诞的元素都有了,却没有张扬的喜庆热烈,倒是颇为静谧安详,就像她一样。他眼角弯弯,“你直接说是静儿绣的多好。我负责拍就是了。”学生会主席讪讪的。
那幅画竟然成了当晚卖得最贵的学生作品。本来大家还不以为意。所谓慈善拍卖环节,本来就是几个有钱的二代在那儿飙劲儿,一般同学纯粹看个热闹。他在快要收官时举了牌子。三次。那幅十字绣画一跃而升到了1万。她悄悄吐了吐舌头。他一直神色平静。本来嘛,这点钱对他又不算什么。主持人却一定要今晚拍卖最高价的得主和作者一起合照,咔咔咔,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拉过去拍了合照。他笑得如沐春风,她却一脸茫然。“笑呀。”他一把将她拉入怀,本来横亘在她和她之间的画斜了下,她有点窘迫地赶紧用手托住,定格的画面就是他揽过她,她托着画。还想重拍的。可是学校记者团的众口一词说挺好的,就这张了。他比之前笑意更深了。挽着她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了现场。
可能是郊区吧。坐在学校花园的椅子上看天空,竟然有星星点点,闪烁着眼睛。这一次,她才知道,对他,真的不是喜欢,是爱了。即使是星星一样的遥远的人,她也管不住自己会有共享星光的念头。这颗星星,使她放下了戒备,想要结束孤单但是安全的一个人旅程。下了决心,要好好爱他。
每一天,都是诚惶诚恐地奉上所有的爱心和柔情。为他做蔬果汁,用漂亮的玻璃瓶存好放在保温箱里送到他嘴巴;给他折好多好多彩色纸做的动物折纸,兔子,马,猴,虎。她从没这样一心一意地爱一个人,还是如此不相似的他。满心满意地做“他的她”,只要他一个温柔的回应,一个关切的目光就已经很幸福了吧。可是为什么,幸福的感觉,会是如履薄冰那样。每一天的得到,就像是每一天的失去那样,焦灼着她忐忑不安的心。
果然。这一天还是来了。他消失了。彻底消失了。他说,他要去结束国外的课业,还有实习,那里有个稀缺的名额等着他去。她噢噢着,对着电话那头点头。千万种思绪一瞬间飘扬起来,有种致命的预感浮现在脑海。这要命的预感,总是一下子就连结到她不想翻到的结局。可是说话已经没用了。她笑着认真听完他说的每一个字,挂下电话,眼睛早已水雾盈盈,看不见眼前真实的世界。
昏天暗地的睡觉。一觉,连着一觉。梦里,似乎也套着一层梦境。她看到他们初相识的大宅,烘山芋,磨破的皮肤和撅着嘴的小女孩。翻过身,已经是帮她改造短裙的他,乖戾而清俊,眉宇间都是坚毅果敢。头好痛,身体越睡越疲乏了。她决心起身了。起来倒了杯热水,喝了一口,又开始昏昏沉沉地入睡。像是在颠簸的船上那样摇摇晃晃,她只有跟着起伏。
好大,好宽阔的一片海啊,却怎么也到不了岸,也看不到岸那边的世界是什么样。她定睛看时,却伏在一只硕大的海龟身上,龟壳共有13块暗绿色的壳,摸上去,湿滑坚硬,又有些海水的味道。她用手轻抚着龟壳,他们在大海里畅游,好大好大的浪花,壮阔无比。天空很高,分不清是什么颜色的。游啊游啊游,不知道要去到哪里,只有一个一定要去的信念在支撑她和它的航程。
醒来。世界好混沌。没有天崩地裂。当然。只是已经到了黄昏。打开电视,右下角滚动播送着雾霾警报的信息。电视收录的画面里,行人纷纷戴上了抗雾霾的口罩,露出黑的或疲乏或厌倦或匆忙的眼睛,没有一双眼睛有他的果敢坚毅。拉开窗帘,太阳无力地散发着微弱的光,旖旎,美艳,可是日薄西山的无奈,挡都挡不住。
这是没有他的世界。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一年,两年,三年。
这天,军训回来,几个新认识的女生在讲初恋故事,说着遥远的心目中的男神。她听了,笑不出。心里封存的故事,随着汗水从全身流淌出来。连额头上都是满满的汗。她自己知道,这不是中暑,决计不是。他为她定义的赋予她的习惯,她一个都没有更改地保留着。可是,星星啊,难道只能交会这样一瞬吗?不是奢求此生要伴星星左右。而是,如果再一次,她要勇敢地告诉他,她爱他的秘密。才不要藏在自己的血脉里埋在自己的孤独灵魂里一生一世呢。
“99次我爱他,少了一次眼皮会乱眨。”KTV里,她双眼迷蒙地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