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最角落
何处繁华笙歌落前记:
每个人的青春总会有那么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每个人的生命中总有那么一个人经过,然后留下了再也抹不去的痕迹;每个人的心总会为那么一个人微微疼过,疼得曾一度忘记了自己,忘记了世界。柳絮纷飞,秋风萧瑟,又是一年。时间,是世上最残忍的杀手,抹杀了一切。于是,在我遗忘之前,我记下了我的青春,我的恋,还有他……
是在高二认识他的。
那时,他在读高三。
我们的相识,缘于一本书,一本生物课本。
呵呵,不是他撞到我的书,也不是我捡起他的书。世间哪有那么多的“意外”?
然,“意外”真的发生了,扰乱了我平静的步调。
生物老师说,他们高三要复习这本书,而之前没有订到。“意外”的插曲,我们把书借给学长。
许是年少轻狂,即使我平时表现得像一个乖宝宝,但是一股叛逆之气总在身体里乱蹿。在那个花季里,16岁的我也希望如偶像剧那样有个美好的邂逅,渴望与手握薰衣草的帅哥谱写秋天的童话。
在交上课本的前一天,我在首页写下了我的qq号。
如果我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我一定不会这么做。
但是,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结果和后果。
当时没有订月流量套餐,是为了学习着想。
我阴差阳错地使用了日套餐,便上线看看。
他似乎在等我。我的头像刚亮了不久,他就发过来。
他说,等我很久了,怎么现在才上线。
然后,我们就交换了彼此的手机号码。
他很风趣,是个不错的聊友。
他在差班,谈过2次恋爱,说是都被女生甩的。
他是个混混,下自修后经常去酒吧喝酒。
他胃不好,住过院。
我倒没什么介意。大概是从小到大都饰演乖宝宝,尖子班的气氛很压抑,能遇上这么无害的“坏学生”,是我学习外的一个乐趣。
为了他,我又重新定了月套餐。
两人聊得不亦乐乎,但是没有见过面,尽管我们在同一栋楼上课。
这是一段充满刺激与新奇的经历。
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2011年的元宵节。
那一晚,我们全校免修。而我,竟破天荒地没有回家,而是留在宿舍上网。
他在喝酒,但是还和我聊天。
我半开玩笑地让他回校时捎带一份粥回来。
“意外”一直在发生…...
大概是12点了吧,他回校了,让我到楼下拿夜宵。
我迟疑了一会儿,便披上黑色的风衣,穿好帆鞋下楼了。
舍友们说我穿得太正式了。
我笑了笑,总得留个好印象吧。
在奔向一楼时,我是忐忑和激动的,总觉得我变坏了。
在一楼转角处,我深呼吸一口气,就朝外走去。
只有一个男生站在那儿。
他是夜的孩子,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黑色的风衣衬得他更加瘦削,他曾经提过自己有1.81米高;有层次感的刘海使得他看起来更加非主流。他像韩国明星李民浩一般高,但身材稍瘦,似炎亚纶。在元宵夜的深夜,安静的他,是童话里迷路的王子,一个散发着流氓气质的王子。
如果没有如果,时间是否为我们停留?
我不敢奢求太多,只想把瞬间当成永远,把现在都变成回忆,一点一滴。
我静静地看着他,他一直在玩手机,空出的一只手提着粥。
很温馨的场面,至今想起,像是男友提着热腾腾的粥,在女生宿舍楼下顶着寒风,等女生下来。
这一场景,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久久不能挥去,化为十六岁的烙印。
几秒后,我轻歪了下脑袋,试探的喊出他的名字。
他缓缓地抬起头,在夜色中,看不清他的神色。
他点了点头。
我便走近,直接伸手。
他将粥递给了我。
很优雅的动作。
气氛很诡异,嗯,我们似乎都有点不知措施。
网上聊得很high,但见了面,却发现,一个笑容都挤不出。
我道了声谢谢,他也客气地回了一声。
我们草草地结束了这次“约会”。
他消失在黑夜中,而我的心,也迷茫了……
“那年的春天,你走进了我的心,而我痛苦了一年。挣扎与纠结,痛得我流不出泪。开始知道,思念是什么滋味。”
喝着暖暖的粥,仔细再回忆一次,发现我被秒杀了,尽管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才承认。
一见钟情,对于情芽萌发的少女来说,是常见的桥段。
我跟他开玩笑说,我可能记不住你的样儿了。
孰知,我想忘,也忘不了。
他倒是不记得我的样子了,见了面也不会叫我。而我,也不知为什么,白天见面也不打招呼。
我曾问过他,对我的第一印象如何。
他说,一看就是乖乖仔,是个学习的人。
这对于身处差班的混混来说,该是个莫大的讽刺?
我按着手机,追问,没有了?
他说,没了。
心里装载着的是满满的失落。他平时不是挺会花言巧语吗?怎么这次……这个实话实说的笨蛋!坏蛋!
你很帅。我毫不犹豫地这般评价他。
至少,是我的那杯果汁。我喜欢的是瘦削的男生,至少1.78米高,有着坏坏的流氓气质,若是再衬有帅气的发型,一句话,我被征服了。
难以置信,在高中时代,竟然还能遇上我的“完美王子”。
他越是帅气,我越发自卑。
我没有绝色的容貌,还顶着老土的眼镜,脸上有的是痘痘。
见了他之后,我又感慨,为什么我的皮肤不是白嫩嫩的?为什么我不长得可人点?为什么我不会打扮?为什么……
在喜欢的同时,是深深的自卑。
忘了是什么缘由,确切地说,不知为什么,那晚见面之后不久,他和我聊天时,已没有了当初的热情,甚至,也不回我。
我总觉得,是我的挫样儿导致了他的冷淡。
还是不见面的好啊,至少有点神秘感。
其实,我长得一般。她们说,第一眼不错,第二眼没感觉。但很耐看,久了又有一点感觉。我一哥们也曾说,看我的第一眼不错。但,仅是猛地一看。
不过,他是混混,应该遇见很多的漂亮女生吧。
傻傻的我,涩涩的滋味。
那晚之后不久,我们的关系恶化了,联系少了,即使聊上也会不快而散。他习惯让我等待,为了他的一句话,我等了一个十分钟又一个十分钟。最后,我也喜欢隐身了,一遍一遍地刷新他的资料,就是不给他发信息。黏着终会让他更厌倦我,倒不如给彼此静一下的时间。有时候忍不住了,按好了问候的字,又删掉。
一遍,又一遍。
写了。
删了。
写了,删了。
“隐身,不是不与你相见,而是怕你视而不见。”
终于,呵呵,我上线了,他发过来了。
欣喜,竟很平静。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就是很想和他聊好多好多,但最后,我却激怒了他。我以尖子生的身份,傲视了他,一个不打算考个好大学的差生。于是,辛苦等来的一次机会,就败在我莫名其妙的态度上。
至今,我依然没明白当初为什么这样做。
“意外”是在很久之前埋下的。
我们的教室是在同一栋楼,我在第二层,他在第四层。我们走的是同一边的楼梯。
说来也巧,逸夫楼一直是毕业班专用的,下面几层是初三,上面几层是高三。刚好,我们理科生读高二时就搬去逸夫楼,初三则搬去新建的教学楼。而且,从下届开始,就又恢复之前的班级安排。唯独我们这一届……
如今想起,这一切的一切,让我不禁感叹:是上天早已安排好的么?只等我上场了。只是,结果注定悲伤。
我经常能看见他。
而他,习惯低头。
“我一天又一天的等候,换不来你刹那的凝眸。”
自从我发现心中的异样,就千方百计地抑制自己的思念。
上课时,我不再打瞌睡。身边的同学惊叹,难得啊。因为我很少听课,上课都是在睡觉。
我无言地笑了笑。
我,是在神游。
幻想着。
幻想后,是深深的自责和愧疚。
就像你在房间里玩了一天的电脑,而你的妈妈以为你在拼命学习。
每次上线都会盯着他灰色的头像,静静地发呆。他喜欢隐身,而我发过去的问候都没有回信……呵,我这才发现梁静茹的《会呼吸的痛》并非子虚乌有。因为思念,我每一次呼吸,心都会痛,几近窒息。
我惊了,一阵阵恐惧袭向我。
我,怎么了?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那一段时间,心,真的,很痛。
我甚至想自虐,用肉体的痛苦来减轻心痛的万分之一。
没有人知道我的秘密,我只是轻描淡写地提起他,仿若他只是一个网友。
我以为我伪装得很好。
直到一位好友在听完我的简单描述,对我说了一句,你喜欢上他了。
我极力地反驳,企图以没有停顿的理由来掩饰我的面红耳赤和心慌。
我隐藏得那么久,我不想被别人道破,我想忘记他。
她看着不安分的我,幽幽地吐出一句,你喜欢他。
我没有再争辩。
我,累,了。
嗯,累了。
每天都能看见他。
我站在走廊上,倚着栏杆,总能“无意”地看见他的身影。
目光总能锁定他,哪怕人群拥挤。
每一天晚上,经过他那夜站过的地方,我都有意无意地停留了一瞬,以至于成为习惯。仰头,天上洒满星星,眨着眼睛,一颗泪滴落,于我心。孤月在群星中独自垂伤。朦胧的双眼,看见的是不堪回首的过往。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感觉。
不是爱。
是喜欢么?为什么我会这么难过?
“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坠花湮,湮没一朝风涟。花若怜,落在谁的指尖。”
我一遍一遍的对自己说,他是混混,配不上我。
我企图通过贬低他,来封杀我的心。
翻开日记,关于他的文字不多。
有些心情,是表达不出来的。正如心痛,别人是感受不到的。
“你是我编造的童话故事中的王子,而我只是你生命里一个匆匆的过客。”
我发现,这次暗恋,真的很伤人。
思绪凌乱地结成一张网,越网越紧,直达心脏,一阵阵作痛之后,方才罢休。
嗯,终于找到一篇关于他的日记,有点长。
2011年5月31日,周二
……
一直活在期待中,期待遇到他,还幻想了无数次和他碰面的情况。可是见到他之后,只有短短几秒的欣喜,转瞬化为难受。不是喜欢他吗?为什么会这样?跟初中的暗恋不一样了。难道这才是喜欢吗?只知道自从见到他之后很难受,日子也过得无精打采。
……
他毕业之后,就不会再见面了。
从那时起,他就会化成回忆沉淀在我十六岁的爱恋里。许多年之后,偶尔会回忆起他。或许真正长大后的我,会觉得此刻的我很幼稚吧。呵呵,以前总觉得那些为情所困的人很无聊、脑残、傻不拉叽的。而现在的我,也是这样子。
真的,喜欢,他吗?我已不下十次问过自己了。最终都以各种借口逃避了。这次,我要坦然面对我的心!
我,真的,喜欢,他吗?
是的!
我给予了一个肯定的答案。
我喜欢他!喜欢到每天都在想他!经常幻想和他在一起的场景。。就算知道他有女朋友,还是喜欢他!像个羞涩的小女生,偷偷地喜欢他,却不想被人道破这个秘密。
……
之前一直在逃避,是害怕自己陷得太深了,怕影响到学习。
……
就让我像初中那样明目张胆地喜欢锋去喜欢他吧!
为什么要压抑自己的情感呢?不是一直希望高中也会出现喜欢的人吗?可喜的是,高三时我们不再见面,那时这份爱恋就会淡下来了,最终沉封起来。
“蓦然回首,你已消失在我十六岁的地平线上。转身,一个人坚强地走下去,对你的爱恋已沉封在青春的盒子里。谢谢你给了我一个美好的十六岁。虽然这滋味酸酸甜甜的,我一次一次告诉自己,我无悔!无悔!”
十七岁的象牙塔的塔门外,又会有哪个男生经过呢?
呵,说得潇洒,又岂能如此轻易地放下、忘记?
纸张有些破旧,有些模糊。可每一笔勾勒,每一抹痕迹,似乎都记载着跨越千年万载的思念。
也许是前世的姻,也许是来年的缘,错在今生相见,徒增一段无果的恩怨。
举杯独醉,饮罢飞雪,茫然又一年岁。
转身,一缕冷香远。逝雪深,笑意浅。
来世你渡我,可愿?
2011年的高考来了,结束了。
他走了。
就这样吧,从此山水不相逢。
忽地想起,许嵩的《素颜》里有一句:如果再看你一眼,是否还会有感觉。
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但我似乎忽略了一个事实,他的女朋友和我同届,而且和我住在同一层楼!
心颤了颤,莫名的恐惧袭向我。
还会再见面,是吗?
之所以记得他的女朋友,是因为在有意无意地“发现”他时,总会看到那抹娇小的身影。
最伤心的时候,我删掉他的手机号码和qq号码。
后来,又加了他的qq。
可能觉得自己太幼稚了吧。
所幸,高三了,学习让我无暇去思考那温存的感觉,我也开始学会淡忘。
直到有一晚,
那是2012年1月13日。
我约了江去玩。
天很冷。
天渐渐阴暗下来,有些诡异。
我披上钟爱的黑色风衣,束起半边头发。我这个人没什么打扮天赋,衣着打扮几乎不变,和去年的元宵节一样。嗯?也快到元宵节了……
我整理下,便出门。
在拐角处,我正欲下楼。
而他,正欲上楼。
我们穿的都是那一天的衣服。
他披着黑色的风衣,发型也没变。
时间仿佛逆流……
2011年的元宵节。
不同的是,在昏黄的灯光下,他的身后是,他的女朋友。
我只是匆匆扫了他一眼。
是已经无所谓了?抑或是怕再看多一秒就会心痛?
我没有吃醋,呵,我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呢。
至于他,是否认得我?
我不知道,已经没意义了,不是吗?
一步。
两步。
我们,错身,而过。
他没有猛地抓住我的手腕,我也没有停下来轻轻地唤出他的名字。
十七岁,两道黑影,陌生地错过。
到了楼下,我只想笑。
我笑了。
哈,哈,哈哈!
这么狗血的剧情,竟然,
也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一年了,
一年了。
心,也痛一年了。
那一晚,我们,擦肩而过。
“如果有一天,你能到我的心里去,你会看到那里,全是你给的伤悲。”
青春的羽翼,划破伤痛的记忆;昨日的泪水,激起心中的涟漪。
总有一天,我学会不再忧伤。
一年了。
荏苒岁月覆盖的过往,白驹过隙,匆匆地铸成一抹哀伤。
结束了。
这句话,我曾说过很多很多次。
而这次,我终于可以平静地回忆了。
是的,如果我再看他一眼,不会有疼的感觉了。
呵呵,我也不知道,好端端的暗恋怎么被我演绎成心酸虐心的爱恋?
高考后,我和他聊起天。
我的q名是“伪装”。
他的q名是“何处繁华笙歌落”。
这让我想起一首诗。
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笙歌落。
斜倚云端千壶掩寂寞,纵使他人空笑我。
我对他说,我喜欢上一个男生。
何:真的?
伪:嗯。我想结束这段暗恋。
何:什么意思?
伪:我已经不喜欢他了。但我想对他说,我曾喜欢过他。
何:呃,还是不说的好。
伪:为什么?我只想让他知道。
何:如果你想和他在一起,就说出来;如果你想结束,还是不要说。
何:留个回忆。多年后回想,是个美好的回忆。
伪:如果,你是那个男生呢?
信息发过去时,我愣了愣,都不喜欢他了,何必在乎他的想法呢?还是,我依旧存有幻想?
几秒后,他回了。
而这几秒,仿佛是一度春秋。
我又一次迷惘了。
何:呵呵,一切取决于你,不是吗?
何:毕竟暗恋这种感觉,以后很少了。
我沉默了,就算我还对他心动,那又怎样。
心不痛了。
伪:我听你的。
何:呵呵,你自己决定吧。
伪:嗯,不说了。
之后,我们又扯到我报什么专业的话题上。
伪:我想经商,但不清楚该报什么专业。
何:你想在哪方面发展?
伪:不清楚,应该是市场管理。
何:那个没用的,得具体点。
伪:嗯?
何:你对哪方面感兴趣,就报相关专业,平时多注意那方面的消息。
我讶然,他什么时候能说出这种话了。在我眼中,他是个玩世不恭的混混。如今,他俨然“改邪”了。
伪:你变得成熟多了。
何:哈哈。
最后,他还给我提了建议,在交男朋友这件事上,宁缺毋滥。
放下手机,我抬起头。
天黑了,隐约能看到几朵云,她们在笑。
嘴角扯开了弧度,轻松的弧度。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来费尽心思想要忘记的人,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剑,我喜欢过你。
作者:最角落
后感:
终于将这篇青春物语打完了,这是我在高考后用了几天时间去回忆并浓缩在几张纸上。2013年了,两年了,呵呵,很傻的暗恋呢。这些年,我最对不起的是自己的心,总是让它疼得无法呼吸。或许,喜欢不是那么容易忘记的。打完之后,发现心,微微疼。我的十六岁,我的青春,我的恋。十六岁痴恋着你,世界只有你的存在;十七岁想忘记你,可你还会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十八岁渐渐淡忘你,偶尔会忆起你,只是笑笑便继续我的生活。2012的世界末日,对你的感情也末日了么?时间是最好的疗药,亦是最残忍的杀手。在不经意间,之前拼命想忘记的人就这样忘记了。或许,你说的对,暗恋是美好的回忆。现在我还能想起你的样子,空间里之前还存有你的一张照片。我突然间害怕忘记你。这会让我更难过。喜欢,喜欢,到底是什么?我可以笑着看你牵别的女生的手,可以淡定地看着你们接吻,可以平静的看着你成为别人的丈夫。但我不希望看到你在街上落寞的身影,我不愿看到你在酒吧里买醉,更不要看到你在医院里忍受着冰冷的机械带来的痛。剑,对不起,我还是喜欢着你!你的名字,剑,可真锋利,刺得我的心滴血。然,我无悔!柳絮纷飞,伊人舞剑,为谁魂断?
祝你幸福!
——喜欢你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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