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闭原则的英文全称是 Open Closed Principle,简写为 OCP。
开闭原则的定义:软件实体(模块、类、方法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详细表述一下就是,添加一个新的功能应该,在已有代码基础上扩展代码,而非修改已有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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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给类中添加新的属性和方法,算作“修改”还是“扩展”呢?
从开闭选择的定义可以看出,开闭原则可以应用在不同粒度的代码中,可以是模块,也可以类,还可以是方法(及其属性)。同样一个代码改动,在粗代码粒度下,被认定为“修改”,在细代码粒度下,又可以被认定为“扩展”。比如,添加属性和方法相当于修改类,在类这个层面,这个代码改动可以被认定为“修改”;但这个代码改动并没有修改已有的属性和方法,在方法(及其属性)这一层面,它又可以被认定为“扩展”。
实际上,我们没必要过于纠结某个代码改动是“修改”还是“扩展”,更没必要太纠结它是否违反“开闭原则”。我们回到这条原则的设计初衷:只要它没有破坏原有的代码的正常运行,没有破坏原有的单元测试,我们就可以说,这是一个合格的代码改动。
而且,要认识到,添加一个新功能,不可能任何模块、类、方法的代码都不“修改”,这个是做不到的。
类需要创建、组装、并且做一些初始化操作,才能构建成可运行的的程序,这部分代码的修改是在所难免的。我们要做的是尽量让修改操作更集中、更少、更上层,尽量让最核心、最复杂的那部分逻辑代码满足开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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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开闭原则讲的就是代码的扩展性问题,是判断一段代码是否易扩展的“金标准”。如果某段代码在应对未来需求变化的时候,能够做到“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那就说明这段代码的扩展性比较好。所以,问如何才能做到“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也就粗略地等同于在问,如何才能写出扩展性好的代码。
为了尽量写出扩展性好的代码,需要时刻具备扩展意识、抽象意识、封装意识。这些“潜意识”可能比任何开发技巧都重要。
在写代码的时候后,应该多花点时间往前多思考一下,这段代码未来可能有哪些需求变更、如何设计代码结构,事先留好扩展点,以便在未来需求变更的时候,不需要改动代码整体结构、做到最小代码改动的情况下,新的代码能够很灵活地插入到扩展点上,做到“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还有,在识别出代码可变部分和不可变部分之后,我们要将不可变部分封装起来,隔离变化,提供抽象化的不可变接口,给上层系统使用。当具体的实现发生变化的时候,我们只需要基于相同的抽象接口,扩展一个新的实现,替换掉老的实现即可,上游系统的代码几乎不需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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