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第一次翻开这本书已经一两年过去了,那个时候因为课程的无聊便从图书馆借些书上课来看。依然是无聊的一节课,我一如既往的翻开书,这次是余华的活着,虽然听过了无数次,虽然高中时代已经将路遥《平凡的世界》看过一遍,虽然对中国那个年代抱着一种逃离又憧憬的矛盾情感,但在数本国外小说之后我还是选择了中国,想要重温那个年代,质朴也好,单纯也好,傻瓜也好,那个时代最具魅力的就是一种纯粹的生活态度,而这种被土地孕育被贫穷浇灌的生活态度,终将在日后物质更加富足的时代消失殆尽。
第一次接触那个年代是平凡的世界,自此,逃离又憧憬的矛盾情感让我对那个年代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敬畏,这可能也是几年后在课堂上在另一本书中重新遇见,一种偶然中的必然吧。那个课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已经不记得,看了多少内容也浑然忘记,只隐约记得一个老人叫福贵,一头老牛叫福贵。要说没有读完的原因,我倒是记得清清楚楚。原来不只我一个人发觉课程的无聊,有位同学在玩手机,竟然还被老师发现了,于是老师旁敲侧击的在课上开始讲起了大道理,开始委婉的讽刺批评。虽然知道自己没被发现,出于心虚,我也把书收了起来。这一收就是一两年。我没想到为什么课下没有继续看完,也许是作业太多了,也许是社团活动,也许什么原因都没有就是忘记了。
我很庆幸即便过去一两年了,我终究还是把这本书看完了,苦根去世的时候我哭了,福贵次年买了一头老牛的时候我哭了,文章最后再次提起老人对着老牛喊家珍,凤霞,有庆等名字的时候我又哭了,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敏感,可能也不是我的原因,我感谢作者让我通过文字体验了那个时代一个普通人的普通生活。到最后,我发现我的哭已经不再是同情或者心疼了,我的哭是感动,福贵这一辈子活得是幸福的,是那个年代不幸中的幸福生活,这种幸福与物质贫富无关,与苦难无关,仅仅是作为个人的主观感受。能够平静叙述往事的人是幸福的,能够老来拥有无尽回忆的人是幸福的。我想我们这一辈子终究还是活一种回忆,老来回想一生,虽然历经坎坷,但每一个苦难我都战胜了,我陪着我爱的人一起战胜了一个个的艰辛苦难,这一辈子没有大起大落,但充满了小人物的波澜,面对这一切波澜,我和我爱的人都一起经历了,辛酸也好,苦难也好,饥饿也好,我们都在一起,我们一起想办法,我们为了活着而努力活着,这就够了。
余华在序言中提及生活与生存的区别,并最终采用第一人称,我,的口吻,让福贵自己讲述自己的一生。直到文章的最后,我才明白作者序言中所说的含义:“我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述,福贵讲述里不需要别人的看法,只需要他主观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如果用第三人称来叙述,如果有了旁人的看法,那么福贵在读者的眼中就会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是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看这本小说的时候,我常常跳脱出来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感慨命运的无情与捉弄,似乎每次幸福的降临都伴随着苦难的诞生,我多次说这不过是作者故意构思的偶然,我为福贵感到同情与悲愤。可是我错了,站在福贵的立场,读完整个故事,我没有感受到任何对命运无情的指责,没有看到任何对命运捉弄的放弃希望,他就是努力的活着,过着自己的生活,在外人看来似乎是一连串的不幸,对他来说就是生活,他接受了并且坦然面对,勇敢走下去,为了活着而活着,换句话说他来不及抱怨命运,因为活着本身已经耗尽了他的能量,所以他没有任何杂念,努力的活着而已。
余华说,他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地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他,于是他决定写一本小说,就是《活着》。
余华做到了,这本小说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无论遇到什么样地事情都不要埋怨命运,让自己坦然且勇敢地面对人生地苦难,永远对这个世界抱有善意,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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