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
1751年10月10号亚当·斯密这格拉斯哥大学工作讲授道德哲学。亚当·斯密把道德哲学这门课分作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自然神学,在这里他考查了上帝存在的证据和上帝的特性,并考察了作为宗教基础的人类大脑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各项原则。第二部分严格的讲是人类学,其主要内容是他后来发表在《道德情操论》中的一些学说。在第三部分他非常详尽的论述了与正义有关的那一部分道德学。在他讲课的最后部分,他考查了这些并不是建立在正义的原则上,而是以权益原则为基础的行政法律,并考察了那些以促进国家的富强,强盛和繁荣为目的的行政法律。他从这种观点出发,考察了与商业、财政、宗教和军事建制有关的各种政治制度。他在这些题目上的讲授内容包含在了后面的《国富论》为题出版的著作中。
亚当·斯密无论讲什么题目总爱扯到文学上。凡是受教于亚当·斯密博士的人,都能愉快地回想起亚当·斯密脱离正题发表的议论和举出的许多生动的实例。他的议论和实力妙趣横生,毫无矫揉造作之感,具有深刻的寓意,又有很强的批判性。有时候亚当·斯密在讲解哲学著作时,也以他渊博的学识发表了一通议论或举一些生动的实例。
最能发挥亚当·斯密先生才能的工作,也许就是教书。他讲课的时候,完全是靠着即席发挥自己的口才。举止虽然说不上优雅,但是很平易,不矫揉造作。由于他总是抱着很大的热情讲课,所以学生总是听着很有兴趣。一堂课通常分为若干命题来讲,依次加以论证和说明。这些命题在泛泛地加以论证时,更是由于内容过于广泛,常常表现出自相矛盾的性质。亚当斯密阐述他们时,开头总是有点脱离主题,说话也有些结巴。但是,越往下讲,他的情绪越热烈,越激昂,口齿也越清楚,越流利。这有不同看法的地方,你可以感觉到他暗中为自己树立了对立面,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倾注全力激烈地加以论证。通过举各式各样的实例,而不是令人厌烦的重复某些观点,要说明的问题在他手里逐渐展开,学生的注意力被他紧紧地抓住了。他论证问题的方法是先旁征博引,从各个侧面举例提供佐证,然后再一步步的上溯到要论证的命题或要说明的普遍真理。学生既从中受到了教育又享受了无穷的乐趣。
作为一名教师,我对介绍亚当·斯密教课的方式非常的感兴趣。下面一段话,当过教师的人一定感兴趣。
亚当·斯密他讲课的一个特点,就是他常常讲课的时候比其他大多数教授更加重视听讲者的反应。他有时候从学生当中挑选出一个表情特别丰富的学生,来判断自己讲课的效果。有个学期,他发现一个学生很富于表情,对判断讲课的效果起了很大的作用。他坐在桌子面前,很显眼,我经常注意他。如果他把身体向前靠,伸长了耳朵,就可以知道一切都很合适,全班同学一定都在注意听讲。若是这个学生的身体向后靠,显出不怎么注意的样子,那就是课讲得不好,得赶紧改变题目或讲话方式。
亚当·斯密在讲授法学和政治学时,从一开始就宣传自由贸易学说,早在国富论出版以前他已经明确的提出了经济自由主义的这一新思想,而且在现实中赢得了第一批的信仰者。但是亚当·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任教的时候总是怕自己的思想被别人剽窃,只要看到学生上课记笔记,就马上加以制止,并且说我讨厌笔迹潦草的人。
如果一位教师允许学生记笔记,这些讲义中的论述的许多观点和主张,都被人在学位论文中抽取了,或者被人整理成书发表了。当时有声望的教授的讲义,经常从学生的笔记中抄写出来,在书店里面出售。总之,大学教授经常面临着如下的危险,就是说他的为著书发表的思想被其他作者盗用,而盗用者不说一句感谢话,或者他的思想被人以非常不完全的形式发表。她不愿承认是自己的思想。因而,即使像有人说的那样,亚当·斯密常常提防自己的思想被盗,这种情况也充分地说明他这样做是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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