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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说中国文化】09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系统

【浅说中国文化】09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系统

作者: 五点晨起的赫拉 | 来源:发表于2022-07-21 18:33 被阅读0次

    1、价值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何种地位?

    价值观在文化中处于核心地位。

    价值观是什么呢?

    价值观是一种评价性的观点,它既涉及现实世界的意义,也指向理想的境界。具体而言,价值观总是奠基于人的历史需要,体现了人的理想,蕴含着一般的评价标准,展示为一定的价值取向,外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并作为稳定的思维定势、倾向、态度,影响着广义的文化演进过程。

    价值观有什么特点?

    不同时期的文化创造,总是受到特定价值观的范导,文化本身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看做是价值理想的外化或对象化。从社会的运行到个体的行为,文化的各个层面都受到价值观的内在制约。所以,价值观在文化中处于核心地位。

    2、天人之辨的价值观内涵是什么?

    “天”即广义的自然,“人”则指人的文化创造及其成果。天人之辨的价值观内涵包括三个方面:

    A、人文取向与人道原则

    人是否应当超越自然的状态?儒家很早就摆明态度:人应当通过自然的人文化,以达到文明的境界。超越自然不仅表现在形成文明的群体,而且以个体的人文化为目标。从价值观上看,文明社会基本的规定则是“爱人”,这是“仁”的核心,它所体现的,是一种朴素的人道原则。

    墨家提出“兼爱”,也是一种人道原则。但儒家所强调的“仁”,是以孝悌为本,它更多地受到宗法血缘关系的制约;墨家的“兼爱”则超越了宗法关系,它所体现的人道原则在某种意义上具有更普遍的内涵。

    佛教的“六道轮回”,强调人的地位高于畜生,也认可人通过自觉活动实现从“迷”到“悟”广义的“人化”过程,并且,其“慈悲为怀,普度众生”的倡导,无疑也渗入了某种深切的人道观念。

    在宋明理学那里,人道原则得到了进一步的阐发,最终形成了“民胞物与”的人道思想。

    B、对“人道原则”的调和:道家的“无以人灭天”

    道家认为,自然本身便是一种完美的状态,而无需经过人化的过程。道家不仅对架牛服马这种行为提出批评,还严厉斥责社会过程本身出现的人化现象,比如各类技艺和道德规范等。这显然是一种极端且消极的思想,但从价值观上看,道家的主张也包含着一种尊重自然的要求:人的文化创造不应无视自然之理,化自在之物为我之物的过程不能偏离自然本身的法则。

    广义的天人之辨还涉及天性与德性的关系问题。相对于儒家注重天性的改造,道家更强调对天性的顺导,所谓“无以人灭天”,亦意味着反对戕贼人的自然本性。自然的人化一旦等同于悖逆天性,则难免导致人性的扭曲和当然之则的异化,而道家反对无条件的“灭天”,对于化解天性与德性、当然与自然的紧张确实也有一定意义。

    C、力命之辨与人的自由

    是超越自然的自我以趋于更高层次的文明,还是秉承无为,固守天道?这种天人之辨内在地关联着力命关系问题。它们看似是截然不同的价值观,但是在宿命趋向与自由理想的就纠缠上,却是彼此接近的。

    在儒家的价值观里,有着对主体自由与外在天命的双重确认。道家认可天命的主导地位,但在强调“乐天安命”的同时,却又追求一种“逍遥”的境界,以为通过虚静无为,合于自然,便可以摆脱外在的束缚与限制,逍遥于世。所以,可以说,儒道是一样的纠结。

    墨家和法家在认可主体的力量这个方面,比儒家要彻底的多。

    总而言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命”的观念与主体权能的确信总是彼此制约,错综交杂的。

    3、如何理解儒家的群己关系论?

    什么是群己关系?

    人存在于世界上,总是逃脱不了处理三种关系: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我。人与自然的关系探讨,即是天人之辨,人与人的关系探讨,即使群己关系论。

    儒家是最早对群己关系作自觉反省的学派之一。其对主体内在价值是持肯定态度的,并由此提出了“为己”和“成己”只说。为己指的是自我完善,其目标就是实现自我的内在价值,即“成己”。

    在儒家看来,自我的完善并不具有排他的性质,相反,根据人道的原则,个体在实现自我的同时,也应当尊重他人自我实现的意愿,所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一价值往往被简要的概括为成己而成人:一方面,自我实现是成人的前提;另一方面,主体又不能停留于成己,而应由己及人。后者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自我完善更深刻的内容:正是在成就他人的过程中,自我的德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完成。

    成己与成人的关系,意味着使个体超越自身而指向群体的认同。事实上,在儒家那里,有着“修己以安人”的主张,为己最终是为了广义的社会稳定,这种稳定是一种群体的原则,这个原则促使了“以和为贵”的重群体轻个体的精神形成,也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文化。

    群体认同更深刻的意蕴,是一种责任意识。这种意识逐渐发展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价值传统,它对拒斥自我中心主义、强化民族的凝聚力,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传统义利之辨有何现代意义?

    什么是义利之辨?

    义作为普遍的社会规范,总是以理性要求的形式出现,利在广义上则以需要的满足为内容,而这种需要首先表现为感性的物质需要。因此,义与利的关系往往进而展开为理性要求与感性需要的关系,即所谓理欲关系。

    是更注重精神升华这种理性要求,还是把生命个体本身的物质追求放在首位?义利之辨早已有之,并且在传统价值系统中,二者的统一并未真正达到。随着儒家文化渐渐居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导地位,“存理灭欲”的价值取向,也逐渐取得了正统的形态。

    这一点,有深刻的现代意义。

    现代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于发展的新时代,我们一直坚持着以发展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且在2021年,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确实实现了第一个百年计划,小康社会已经基本建成。不过,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既然是以发展经济为首要任务,我们的人民就难免受资本主义的影响,追求个性自由,追求“及时享乐”的物质生活就难免成为部分人的追求,使得传统文化的地位岌岌可危,使得当代中国年轻人面临着“成为迷惘的一代,信仰缺失的一代”这样的价值观危机。

    而传统的义利之辨则是调和剂,它时刻提醒着我们,过去那样完全忽视个体感性追求的价值取向不合适,且不符合当代中国国情,但我们也不能完全丢了老祖宗的东西。我们仍然要努力去探索义利只见的平衡点。

    虽然暂时可能还未成功,但我们在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道路上,永不止步。

    5、儒道的人格学说分别代表了何种价值取向?

    儒家注重人格的内圣规定。“内圣”首先表现为善的德性,而善又以广义的仁道精神为其内容,还包括“知”的规定。在儒家那里,内圣在某种意义上表现为仁与智的统一,并形成了一种涵盖于仁道之下的理性主义的价值传统。

    什么叫“涵盖于仁道之下”?这是说儒家的理性是伦理化的。比如儒家讲“知”,不是讲见多识广,而是强调“知人”,不外是对社会人伦的体察。

    理性伦理化导致了理性狭隘化。对事实的认知往往被置于边缘的地位,“知人”往往压倒“知物”,后来的宋明理学,更是对“德性之知”与“见闻之知”作了严格区分。

    内圣之外,儒家又追求外王,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事业。但就儒家总的价值趋向而言,“内圣”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外王事功不过是其逻辑的必然结果。

    道家更多地赋予理性人格以“真”的品格,其人格典范也被称之为“真人”。人格上的真,首先表现为合于自然,正是在与自然的契合中,人格达到了一种逍遥之境。道家“贵真”的价值取向,对于人格的异化,无疑也有某种抑制作用。道家还将“贵真”与尊重个性联系起来,显然又有助于人格的多样化发展。

    传统价值系统留给我们的,是一份具有双重意义的遗产,我们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全盘照搬,而应该在更高的基础上化解天与人,自由与必然,群与己,义与利,理与欲等的紧张,扬弃人道原则与自然原则,群体原则与个体原则,道义原则与功利原则,理性原则与感性原则的对立,重建真善美统一的价值理想,则是中国人在走向现代的历史进程中所面临的时代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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