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龙吧,还是倾尽天下,那时高一,她推荐给我听的。便听河图三年,后来喜欢的歌越来越多,循环播放常常听不到滚动框的最底端,权当是移情别恋,偶尔也会特意翻出来听听,但音乐风格的主旋律再不是古风。我不听古风许多年,却不能形容今天,因为易言。”
为了每天的微博成长值,我都会在想起的当下绞尽脑汁写出一段话,编辑、发送。如上。
很多时候完全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想做点什么,又生怕做不好白白浪费时间。已经许久没完完整整地读过一本书,曾经大肆宣扬偏爱纸质阅读,竟也在潜移默化中习惯了快速且泡沫式阅读;已经许久,没有用心听过一首歌,从前听到旋律能够快速说出歌名,现在只能挠挠头:“我歌单里有,叫什么来着……”
两年前偏爱古风,听河图,听秦时明月。那时候,整个人好像都很平静,旋律再慢的歌,只要喜欢,便能静静地听完。不知从何时起,歌单里更多的是霉霉,是快节奏的英文歌,再不能容忍一首节奏慢悠悠的歌。像渡河的老汉,从晨曦到黄昏,才引你上岸,焦灼的一颗心,早已没了耐性。
想把一切怪罪于浮躁的环境,却忘了责备不能如止水的本心。
以为此生,在看得到的后来里,不会或者很少再听古风歌。比起那吐词不清的咿咿呀呀,我好像更偏爱欢快明朗的旋律。
我们建立规则,给自己贴上一系列标签,是为了告诉别人:“你看,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们打破建立好的规则,忍着皮肤撕裂的疼痛扯掉标签,只为了迎合自己:“我啊,是在不断喜新厌旧中自我完善的一个人。”
以前天真,喜欢的一切都急于分享,生怕对方不知道,生怕别人不喜欢。很少思考一个问题,大家都喜欢了,所爱之物,所爱之人就不再特殊不再稀有。你的欢喜之情,也被湮没在茫茫人海,变得渺小。突然有一天,想成为一个自私的人,藏住悦然的心情。喜欢之物,喜欢之人,只有自己知道。
一方面希望钟情的可以大红大紫成为众人追捧的对象,一方面又想只有自己一个人喜欢,不至于单方面的拥有也成为千万甚至亿万分之一的渺小。
正如此刻的我。
很多人只看到第一段话里的“河图”,因为他足够出名了,喜欢古风的人十有八九都听过他的为龙和倾尽天下。但有多少人,会发现我藏在那段话里的“易言”?
“因为易言”,因为很容易道破,因为易言这个人。一语双关,既减少了喜欢之情暴露后有更多人喜欢的风险,又能与知道“易言”的同道中人产生共鸣。
可终究,我还是没能抑制住,依旧天真。
以为此生,在看得到的后来里,不会或者很少再听古风歌。比起那吐词不清的咿咿呀呀,我好像更偏爱欢快明朗的旋律。却漏看了一段佳句:“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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