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得轰轰烈烈的“滴滴”“快滴”的网约出租车生意,现在看来也是要回归正途了。国庆假期刚结束,北京、上海就正式对外发布了网约车新规细则草案,征求社会公开意见。新规草案对网约车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例如规定司机必须具有当地户籍,车辆必须挂本地车牌,而且要满足一定的排量和大小要求。媒体表示,如果按照这三大门槛,目前各地所运营的网约出租车能够满足所有条件的可能还不足10%,也就是说新政将会导致网约车平台的可约车数量大幅减少。很多人评价这将打击互联网经济,损害创业者利益。但是,目前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重点应该从过去的“效率优先”转为“兼顾公平”。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效率”和“公平”一直都是两个并存但不相互违背的重点。只是过去中国人穷怕了,大家都想着“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因此注重效率更多于公平。这个想法在做大“蛋糕”的时候是有效的,毕竟就算再穷的人,这几十年来生活条件也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现在中国的问题是,“蛋糕”变大的速度受到太多客观因素的限制而不得不放慢下来,例如经济基数太大、人口红利消失等,市场里面的有力玩家将不可避免地争抢弱势玩家的份额,导致后者的利益受到损害。这个时候,效率目标就必须要让位给公平目标。
互联网经济的诞生,一方面提高了经济的运行效率。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其实也是最为残酷的势力。如果说在传统行业大家还能够分一二三四等座次的话,在互联网行业则只有第一和第二之分。第三名?不好意思,已经被一二名联手消灭了。看国外的传统制造业,比如手机行业,可能还能看到苹果、三星和索尼三间企业并立;快餐行业就有麦当劳、肯德基或者必胜客等多种选择。但是互联网行业,比如搜索引擎就基本只有谷歌一家独大,在线视频就只有YouTube,社交网站则是Face Book称霸。如果中国不保护百度和微博,可能现在我们也会习惯用谷歌和Face Book去搜索信息和发布个人信息,这样效率无疑会更高。但是如果我们真的没有了百度和微博,钱都让外国人赚了,这样的效率再高,对中国有什么意义?中国的淘宝平台一年交易量是几万亿元,效率的确是很高。但是根据调查,80%的商家在交完给淘宝平台的费用后就没有钱可赚。同时,大量本地的小零售商生意也做不起来,就业岗位流失。对这些商家来说,互联网经济是有害无益。
回到这次的网约车事件,其实也是同一个道理。网约车的新规草案规定司机户籍和本地车牌,破坏了自由市场竞争,降低了经济效率。但这无疑是促进了本地人的就业,照顾了本地户籍居民的利益。现在经济不好,就业岗位也是一个稀缺资源。如果不能让本地户籍居民有事可做,失业的人手上没有钱,再方便的互联网经济,对他们又有何益处?至于那些为了省几块钱打的费而呼吁“自由竞争”的白领们,如果真的要市场自由竞争,他们的工作随时都可能被互联网技术所代替,比如用人工智能代替人力处理杂务、用互联网技术将一些低技术含量的工作外 包给内地廉价劳动力。为了保住饭碗,白领们还是最好期待互联网经济发展得慢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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