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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学习第170天《白心 第三十八》第1段~第3段

《管子》学习第170天《白心 第三十八》第1段~第3段

作者: 流水王丽霞 | 来源:发表于2024-06-25 08:04 被阅读0次

    《管子》学习第170天《白心 第三十八》第1段~第3段

    原文阅读

          建当立有,以靖为宗,以时为宝,以政为仪,和则能久。非吾仪,虽利不为;非吾当,虽利不行;非吾道,虽利不取。上之随天,其次随人。人不倡不和,天不始不随。故其言也不废,其事也不随。

            原始计实,本其所生。知其象则索其刑,缘其理则知其情,索其端则知其名。故苞物众者,莫大于天地;化物多者,莫多于日月;民之所急,莫急于水火。然而,天不为一物枉其时,明君圣人亦不为一人枉其法。天行其所行而万物被其利,圣人亦行其所行而百姓被其利。是故万物均、既夸众矣。是以圣人之治也,静身以待之,物至而名自治之。正名自治之,奇名自废。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不可常居也,不可废舍也。随变断事也,知时以为度。大者宽,小者局,物有所余,有所不足。

          兵之出,出于人;其人入,入于身。兵之胜,从于适。德之来,从于身。故曰:祥于鬼者义于人。兵不义,不可。强而骄者损其强,弱而骄者亟死亡;强而卑,义信其强,弱而卑,义免于罪。是故骄之余卑,卑之余骄。

    字词注释

    [1]当:正当,即可持久实行的常规、常法。有:真实不虚的存在。《老子》:“有之以为利。”义同此。一说为“首”,与“道”古同音而通用,“立首”即“立道”。

    [2]靖:通“静”。虚静。

    [3]政:正确。仪:行仪,行为方式。

    [4]随:当为“堕”。失败。

    [5]原:推究本原。动词。计:探讨。

    [6]刑:通“形”。

    [7]苞:通“包”。

    [8]被:得到,承受。

    [9]既:通“饩”。《说文》:“既,小食也。”在此有喂食、养育的意思。夸众:众多。夸,奢。一说,“既夸众”当为“百姓平”。

    [10]名:指名称,名分。“名自治之”意即有了正确的名称和法度,万事就纳入相应法度照章行事而已。

    [11]奇名自废:原作“奇身名废”,据王引之说改。言名不正就会被废弃。奇,通“畸”。指邪或不正之行。

    [12]舍:停留。“废舍”,意即无所留止或不稳定。

    [13]局:局限,不足。

    [14]兵:指武器。

    [15]入于身:兵器伤人。

    [16]从:跟从,取决。适:和,上下一心。

    [17]祥:保佑。

    [18]义:宜,可以。信:通“伸”。

    译文参考

            建立正当常规,树立有形的存在,应当以虚静为本,以合于时宜为贵,以正确不偏为准,与此相合才能持久。不符合我的原则,虽有利可图也不做;不符合我的常法,虽有利可图也不实行;不符合我的道义,虽有利可图也不采用。首先是顺应天道,其次是合乎人心。人们不提倡的事不去应和,上天不曾开创的事不去跟随。因而其言论不会失效,其事业不会失败。

          追索事物的来源,探讨事物的实质,应追溯事物生成的根据。了解事物的现象就可以考察其形体,根据事物的原理就可以了解实情,找到事物的开端就知道它的名谓了。广泛包罗万物的,莫大于天地;孕育众多物类的,莫甚于日月;民众最迫切需要的,莫过于水火。但是,天不会因为任何个体改变它的节令,明君圣人也不会因为某个人屈枉了他的法度。天按照它自己的规律运行,万物因而都获得它的好处;圣人也按照他的法度行事,百姓也因而得到他的好处。因此,万物平衡发展,大众也就得到养育。所以,圣人治世,虚静无为地对待一切,一遇到事物就按照其既定的名分自然地获得治理。名正自然治理得好,名不正自然会被废弃。只要名称正确法度完备,圣人就可以清静无为。名称与法度不可永远不变,也不能来回变动无所留止。要适应变化来裁断事物,把握时机以确定法度。范围偏大则过宽,偏小则局限,事物发展就会参差不齐。

          取决于上下和谐。道德的到来,取决于自身的努力。所以说:凡是想得鬼神保佑者必须行义于人。不义的战争是发动不得的。强者如果骄傲就损害它的强大,弱者如果骄傲就加速它的灭亡;强国谦卑就会更加强大,弱国谦卑就可以免遭祸患。所以,骄纵会导致卑下,谦卑则能荣耀。

    核心内容解读

            “白心”即使内心纯洁。《老子》曰:“大白若辱。”白心,即清静之心。此篇与《心术上》篇所谓“洁其宫”“虚其欲”涵意略同,都是指扫除欲念,抱虚守静,修养内心的。然而,本文谈论的远远超出纯洁内心的内容,文中还讨论了对国家和战争无为而治的看法,并且非常细致地描述了“道”的形态、运行和涵义。所以,此篇实际上已经混合了政治和哲学两方面,表现了较强的黄老道家色彩,反映出战国时代道法结合的趋势。另外,本篇多有韵文,是其明显特色。

          开篇说“建当立有,以靖[静]为宗,以时为宝,以政为仪,和则能久。”建立常规常道,当以虚静为本,以合于时宜为贵,以正确不偏为准则,这三者协调一致,就能够持久不败。作者阐述了以虚静为本,符合常规、顺应万物规律的处世方法。

          “非吾仪虽利不为,非吾当虽利不行,非吾道虽利不取。上之随天,其次随人。人不倡不和,天不始不随。”以政为仪,强调了“不合准则,虽有利也不去做;不合常规,虽有利也不行动;不合大道,虽有利也不求取。首先是适应天道,其次要适应人心。”文中表达的义利观倾向于明晰大道、以正义谋利。

          如何处理“义”与“利”的关系,古往今来一直是一道重大的人生难题。这里正好借鉴分析一下。“利”是满足人的生存欲求的物质利益,“义”是为保证全社会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设定的道义法则。它们既有对立,又有统一。

          先人们的一种认识和应对方法是:将“义”与“利”对立起来。先秦儒家有这样的倾向,如孔子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汉儒则走上更加极端的地步,如董仲舒上书建议:“正其义而不谋其利,明其道而不计其功”,也就是只讲“义”不讲“利”。于是,“安贫乐道”“君子固穷”成为中国古代人生观的一个偏向。针对这种偏向,宋代李觏批判说:“‘利’可言乎?人非利不生,曷为不可言?……不贪不淫而曰不可言,无乃贼人之生,反人之情?”叶适批判说:“‘仁人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此语初看极好,细看全疏阔。……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尔。”这是批评得有道理的。

          另一种认识和应对方法是:着眼于趋利避害是人的天赋权利,和“义”与“利”的统一性,侧重于鼓励民富民利和趋利求利。《管子》有:“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百姓无宝,以利为首。”追求利益和财富,是人的天性和权利,也是走向道义的物质基础。管子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治国之道,必先富民。”他主张先“利”后“义”,以“利”为主。这种思想为汉代的不少政治家、思想家所继承。如晁错说:“民贫则奸邪生。”王充说:“夫饥寒并至,而能无为非者寡;然而温饱并至,而能不为善者希。”“谷足食多,礼义心生。”王符说:“贫则厄而忘善,富则乐而可教。”“礼义生于富足,盗窃起于贫穷。”在“义利”关系中,“利”是比“义”更重要的立足之本。《列子》甚至主张舍义逐利。他说:“利物不由于义,而义名绝焉。”

            不过,满足人的物质利益固然是国家安定之本和人的天赋权利,但如果个人利益的追求抛弃了道义,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这种追求还值得肯定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所以,孔子补充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管子也补充说,当“利”

    与“义”发生矛盾时,“非吾当,虽利不行;非吾道,虽利不取。”荀子综合他们的思想,提出先“义”后“利”的主张:“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他将为利而死者称为“狗彘之勇”“贾盗之勇”“小人之勇”,将“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挠”称为“士君子之勇”。在处理“义利”关系的问题上,经过种种摸索,古代获得的主要结论是:主张以义谋利,反对见利忘义。

            本篇中谈到的重要概念还有“名”,《管子》中多处谈到“名与法”、“名与形”、“名与实”等概念和关系。因为善于给事物以名者,才能成为圣人:“名当,谓之圣人。”对事物有深刻而准确的认识者,才可称之为圣人。作者把对事物的认识正确与否,作为衡量人的标志是很有道理的。文中指出能否认识事物是实行统治的重要条件之一。《白心》说:“正名自法,奇名自废。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原‘法’为‘治’,依郭沫若校改)。”《枢言》也讲过这个意思:“名正则治,名倚则乱,无名则死。”“有名则治,无名则乱,治者以其名。”

            名必依实,这在认识路线上是正确的,由于有这个正确的前提,因此作者提出的以名制实与孔子的“正名”论有原则的区分。

    以名制实很有见地,“名”就是理论、规定和章程。最高的统治者固然要处理具体事物,但更主要的是要抓住普遍性的东西,否则就不得要领,只有运用理论、规定、章程,才能把握事物的一般性和规律性。他的责任在于掌握名实关系,名因实而得,而实必须由名条贯。圣人之“强”“智”超过一般人,即使如此,圣人也只有抓住一般性才能指挥全局。

            文中还谈到“兵之出,出于人;其人入,入于身。兵之胜,从于适;德之来,从于身。故曰:祥于鬼者义于人,兵不义不可。”主张行义于人,反对不义战争。《管子》虽然希望诸侯割据的局面归于统一,认为战争是难免的,但明确主张行义于人,反对不义战争。因为武器的使用,总是针对他人的;但对方反击过来,又会伤害自己。战斗获胜,表明打败了敌人;但胜利的得来,也要以自己付出牺牲为代价。所以说:凡是想求福于鬼神的,一定要行义于人,不义的战争是不能发动的。

            这一分析和结论,根本的出发点还是“道”的尚中尚柔。“强而骄者损其强,弱而骄者亟死亡;强而卑者信其强,弱而卑者信其强,弱而卑者免其罪。是故骄之余卑,卑之余骄。”这是关于“骄”与

    “卑”的辩证法,也是主张“祥于鬼者义于人,兵不义不可”的理论基础。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老子的美学思想之审美理想(节选)

    (接前文)

    三、崇尚阴柔

            在味之浓淡问题上,老子主淡;在物之刚柔问题上,老子主柔。老子认为柔有很多优越性:

          第一,“柔弱者生之徒”。《老子·七十六章》写道:“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在老子看来,柔弱正是生命的表现。草木在其欣欣向荣时不是柔弱的吗?而其死后不是变得枯槁了吗?人也如此,活着的时候,腰肢是柔软、灵便的,一死就变得僵硬了。根据这个逻辑,他认为“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老子说到柔的时候,喜欢讲婴儿,他说:“專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婴孩的确是非常柔弱的,但婴孩不是最有生命力吗?

    第二,“柔弱胜刚强”。根据“反者道之动”的哲学,老子认为柔弱是最有力量的。他用水作比喻:“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他还说:“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这样看来,老子主柔的哲学不应简单地看成是一种消极的保守的哲学。老子的哲学只是在方法论上、策略手段上与主刚的哲学有别,其实质也还是积极的进取的。它柔中兼刚,柔中裹刚。老子这种以柔胜刚、以屈求伸、以退求进的哲学在中国文化性格的塑造上影响极为深远。作为策略,在军事、政治上向来受到重视,为军事家、政治家在其实践活动中广为吸收。

          老子主柔哲学中的内核是对生命的重视,这点向来为许多哲学史家所忽视。诚然,老子将生命的特质归结为柔弱是偏颇的,但他看到了新生事物(最主要的是新生命)在其初始阶段具有柔弱的特征,并且认为正唯其柔弱,才有希望,才有发展的可能,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卓识。如果要说这种看法是片面的,那也应该肯定它的深刻。

            众所周知,儒家哲学总体是主刚的,强调进取。《易传》中对“乾”卦的论述,侧重的是这一面,所谓“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儒家哲学也有主柔的一面。《易传》中对“坤”卦的论述,侧重的是柔的一面,所谓“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应该说,不只是道家的主柔裹刚的哲学,还有儒家的主刚兼柔的哲学共同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性格。

          刚柔相济一直被中华民族奉为理想的人格。尽管如此,道家的主柔的哲学仍然有它独立的地位和影响,并未为儒家哲学融合、同化。这在中国古典美学、艺术学中尤为明显。中国美学一直认为,有阳刚、阴柔两种美存在,在艺术风格中基本上也可分为豪放、婉约两大品类,豪放属阳刚,婉约属阴柔。清代的魏禧、姚鼐、刘熙载都谈到过阳刚、阴柔两种美。魏禧认为阳刚、阴柔两种美都是“阴阳自然之动”,不可偏废,阳刚之美如“洪波巨浪,山立而汹涌”,它给人的审美感受是“惊而快之”,能“发豪士之气”;阴柔之美,给人的美感是“乐而玩之”,让人生有“遗世自得之慕”。魏禧对这两种美的特点是谈得比较准确的,特别是谈阴柔美能使人“几忘其有身”、有“遗世自得之慕”,切中老子力主阴柔哲学的旨意。姚鼐关于阴柔、阳刚二美的论述为人们所熟悉,它的贡献主要在于最为生动地描述了两种美的特征,并认为这两种美都是合乎“天地之道”的。刘熙载主张把阳刚、阴柔统一起来,提出“书要兼备阴阳二气”,作词则需“壮语要有韵,秀语要有骨”。

    应该充分肯定老子主柔哲学对阳刚、阴柔二美的建立是有贡献的,但是如果只看到这一点,未免对老子主柔哲学在美学史上的影响估计不够。

          前面已经谈到老子的“柔”是与“生命”联系在一起的。他的看重柔,在于柔是生命的特征。如果从这一视点来考察老子主柔哲学在美学中的影响,则有更深刻的发现。只要稍为深入地考察一下中国传统的美学观、艺术观以及大量的文学艺术作品,则可强烈地感受到,一种厚实而又强烈的生命意识跃动在文学艺术作品之中,并且以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显现于各种美学、艺术理论。甚至可以这样说,以天人合一为基本特征的生命意识是中国美学、艺术学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的灵魂。说它以天人合一为特征是因为这种生命意识首先是将“天”(自然)生命化,然后又将人“天”化即自然化的。自然的生命与社会的生命、物质的生命与精神的生命不可分离,联为一体。这种生命在《易传》称之为“太极”,在老子称之为“道”。美、艺术皆为“道”之花,生命之花,“柔”则可看成是显露在鲜嫩的花瓣之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中国古典美学史(上卷)》,陈望衡,江苏人民出版社,2019年3月

    《国学与人生》,祁志祥,商务印书馆,2017年8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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