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5 推荐指数:五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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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是我今年看的第一本书,难得的看了两遍,也是今年泪目的第一本书,是只要想起剧情就难受、想哭的那种。
小说和电影版本差别很大,差不多的剧情都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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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差不多是富贵自述的,“他喜欢回想过去,喜欢讲述自己,似乎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次一次地重度此生了。”语言太朴实,没有一丁点的多余修饰,更让人感受到其中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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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本是一个阔少爷,却因为赌钱被龙二设计输光了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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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活活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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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患了重病,富贵在求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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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经波折回到家时,发现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辛苦操劳,女儿凤霞却成了哑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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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家珍患上软骨病干不了重活;儿子有庆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死;凤霞和城里的偏头二喜结婚了,但生下苦根后大出血死去;家珍也病逝;二喜为多挣钱在工地上被水泥板夹死;苦根吃多了豆子最后撑死。苦难的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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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结局改得比较圆满了)
把这些最苦难的故事都描绘在一个人身上,真的是太过于残忍。但是富贵回忆起来却很平淡,经历了这么多,内心对生活没有希望了吧,心已死,这个世界再没有什么可以折磨他的了。
余华说:“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富贵的一声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可是当富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快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富贵的老牛,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书中令我感动的片段:
一是家珍的善良,家珍去赌坊劝富贵别赌了,她挺着大肚子跪在地上,富贵不仅骂她,还给了她两巴掌,最后让旁边的人把家珍拖出去,“那时候天完全黑了,家珍走了十多公里夜路回到我家。”虽然一辈子和富贵一起受尽了苦,但临死之前告诉富贵:“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下辈子我们还要一起过。两个孩子活着时都孝顺我,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该知足了。”
二是家里太穷,富贵和家珍商量把凤霞送人,过了一段时间凤霞又回来了,富贵把她送回去的时候实在忍不住,就“背起凤霞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好一段她突然紧紧地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富贵告诉家珍:“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家珍轻轻地笑了,笑着笑着眼泪掉了下来。”
三是关于有庆,特别是他和他的羊。有庆因为要喂家里的两头羊,又要在城里上学,所以每天跑好多公里的路,特别费鞋,富贵看到破鞋很气,“你再这样穿鞋,我就把你的脚砍掉。”后来,有庆上学就光脚丫跑去,到了学校再穿鞋,大雪天也这样。人民公社成立后,有庆的两头羊也充公了,村里的羊都牵去交给饲养员王喜,“别人虽说舍不得,交给王喜后也都走开了,只有有庆还在那里站着,咬着嘴唇一动不动,末了可怜巴巴地问王喜:‘我每天都能来抱抱它们吗?’”他每次一回家就割草给羊送去,他怕自家的羊吃不到,“还得使劲把别的羊推开,一直伺候自己的羊吃完”。王喜说:“就有庆还天天惦记着它们,别人是要吃肉了才会想到它们。”有庆不想读书,也是为了家里,“这孩子十二岁就这么懂事了,让我又高兴又难受,这天我进城卖完柴个有庆买了五颗糖,这是我这个做爹的第一次给儿子买东西,我觉得该疼爱疼爱有庆了。”
可惜,有庆抽血死了,富贵抱着他坐在村口的田埂上,“坐在爹娘的坟前,把儿子抱着不肯松手,我把他的脸贴在我的脖子上,有庆的脸像是冻坏了,想到有庆再也不会说话了,我心里是一阵阵酸疼,疼得我都哭不出来。我对爹娘的坟说:‘有庆要来了,你们待他好一点,他活着的时候我对他不好,你们就替我多疼疼他。’”这样的句子读起来太心酸。
嗯,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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