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夜总是早早地降临。
白昼慷慨极了,把本属于自己的那一段时间,像切奶油蛋糕似地,切下来很可观的一大块送给冬夜:“给,拿好了呀。”
对于白昼的无私,太阳心领神会,上班的人们还没下班呢,它就早早地做好了收工准备,于不知不觉中,收拢起笼罩在大地上的,那轻薄如蝉翼的金色纱帐,以给夜晚的深色帷幕腾出位置。
晚餐开始了。洗净手后,坐到餐桌旁的那一刻,面对丰盛的食物,想着忙碌的一天总算结束了,会感到特别放松,惬意。要多吃蔬菜。喀吱喀吱,咀嚼蔬菜时发出的细小而脆生的声响,简直像轻缓的小夜曲。或炖或红烧的熟肉香气诱人,鱼呀虾呀肉质鲜美,好好享用吧,别过量就好。
冬季的晚上,天黑风寒,出去散步的欲望降到全年最低。饭后到睡前,有那么长的一大段时间。就用来读书吧。
坐到书桌前,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将台灯调到适合阅读的光线,就这样开始消磨这冬日的夜晚吧。
最近,我在读什么书?
我还在读《追忆似水年华》呀。我无法表达对创作出这部伟大作品的意识流先驱,普鲁斯特的敬意,手机屏保、壁纸都设置成了他的照片。一张是他少年时期的,五官英朗,目光清亮,面颊丰润健康——我真希望他那被病魔缠身的短暂一生的余生都是这么健康呀;一张是中年时期的,蓄着短短的胡须,胳膊搭在一个白色的欧式大钟上,单手撑着他那智慧无穷蕴藏着不朽杰作的脑袋,神情若有所思地望着前方。
普鲁斯特给世人留下了一个多么珍贵的礼物,不仅把他短暂的人生映照得辉煌无比,也照亮了世界文学的殿堂。
我认真地在纸上抄写书籍封面上他的英文名字,“Marcel Proust”,我担心在其他地方看到这个名字时,自己会傻到认不出那是他。
这第二遍,我读得真慢啊,比初读时慢了一倍还要多。第一遍阅读时,急于了解全书内容,我看得很快,半个小时能看三十页,现在读三十页,至少要花费我一个小时。有时,我会在读完一段文字后,长久地陷入沉思。觉得前面的台灯是不是不亮,伸手触摸一下那乳白色镶边的天蓝色底座上的触控,调亮一度。有时,又觉得光线是不是太刺眼了,再伸出手摸一下,调暗一度。我慢慢回味着刚才用铅笔做了标记的那段话所传达的丰富无比的含义,久久地惊叹着普氏在语言上的瑰丽表达。时间仿佛凝滞了。
一共七卷呢,每一卷中又分好多部。每次,一想到这个我就觉得很安心。好比有人送你一罐糖,你随便取出一颗看看。呀,糖纸好漂亮。色彩明快,图案精美。光是那糖纸,就可以让你感觉很愉悦,像欣赏艺术品一样地端详好久。你将它剥开来,放进嘴巴里细细品尝,滋味先是酸,然后是甜,其中还夹着一点点涩,甚是美妙,回味无穷。很长时间,也化不完一颗。而你看了看那圆鼓着肚子的可爱糖罐,还有许多,可以享用到很久很久呢。
房间里,被调控得暖暖和和的,使人忘记这是冬天,忘记外面沉沉的黑暗,和刺骨的寒冷。
猫咪也格外有精神,它总是卧在我的书本近旁,微眯着眼睛,迟迟不愿睡去。可能,它也很喜欢这样的冬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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