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革命》——历史法学派的开山之作,源自于法国民法典颁布后的德国讨论,德国柏林大学教师萨维尼最终赢得论战。
话说1814年,法国皇帝拿仑先生颁布了《法国民法典》,令周边国家的法学家极其眼红。德国一位德望重的蒂博教授,开始积极呼吁德国也有样学样制定一部自己的民法典以天下而垂史册。正当全德上下激情昂扬之际,有人曰:不可!众视之,乃柏材大学教师萨维尼先生也。
萨先生曰:兄弟莫急,听我一言。所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立法也是一样法律不是法学家们通过凭空构想制造出的精密仪器,而是活在人民的日常,是民族的共同意识,随着民族的成长长而成长、民族的壮大而壮大所以立法典一事,还是要从长计议。。这些言论在一个集子里,叫做《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成为历史法学派的开山之作。当然,这个论战最后是萨氏赢了,而德国也积近百年之功而“自然演进”出了《德国民法典》。但是在今天的中国,恐怕就不会是萨氏赢而是蒂博的论调更有市场了:时不我待,快马加鞭地推出《物权法》以为民法典的出台奠定基础,亦是当务之急。
霍姆斯先生所言“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