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了武志红老师专栏里关于自我的讨论,对体验这个话题有些体会,分享在这里。
关于自我的理论,弗洛伊德对本我、自我和超我的定义大家可谓耳熟能详,这些定义虽然比较全面地描述了人在不同情况下表现出的人格的不同侧面。却总显得有些抽象,没有切身体会。而人本主义心理学家代表之一罗杰斯却从另一个角度定义了自我:
我,是一切体验的总和。
我的理解是,体验就是提取记忆并重现细节。这是心理治疗常用的一种具体化技术。既然我是体验的总和,那么想真正了解另一个人的“我“,就要设法获得他的体验。当他主动给你回忆和讲述他过去的体验,尤其是不好的体验时,他就是在真实地呈现他的“我”,即对你卸下了防备,让你了解真实的他自己。如果对方不能够主动跟你讲述体验(多数情况下是这样),你可以利用间接的渠道获取一些信息,比如他过去的生活经历、工作履历和情感历史等,从中也能知道个大概,不过这些信息少了当事人主观体验的描述,价值大打折扣。
体验能提供关于自我的丰富信息,但我们通常不重视体验。这是因为体验不容易捕捉,不像思想和观念,是可以具体化成语言、声音和文字的,这样既有美感,又让人有控制感,即你可以控制和改变的思想。体验是一种主观感受,是无形的东西,有的可以用语言来描述,有的却难以言表。一般体验都是自发的,难以控制,有时还是转瞬即逝的。
自我如此说来,一个人的性格只是其外在表现,本质上是内在体验的结果。比如当一个人表现出愤怒情绪,破口大骂时,一定是什么外在的因素导致他体验到屈辱、不公,或者与他的世界观严重冲突产生心理波动。我们说这个人是个易怒的人,实际上是在总结他内心复杂体验的结果。因此,这个人如果想改变自己的易怒的个性,就要回归体验,还原自己在发怒的前后时间里经历了什么心理体验,从而找到问题的根源,对症下药。用罗杰斯的话说就是回到当时的现象场。
现象场就是一个人的体验和时空等环境因素的结合。
比如这个易怒的人,他经常在别人开他玩笑的时候感到屈辱,认为别人都瞧不起他,整个空间笼罩着恶意,从而唤起了怒气,这就是当时的现象场。那么当他知道跟他开玩笑的人对谁都一个样时,就有机会消除没必要的怒气。如果不去还原体验,他可能认为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有些不愉快的情绪需要重现体验去化解。在于比较亲近的人(亲人、爱人)相处时,如果能重视体验以及体验的诉说,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改善已有的关系。面对他们我们更容易敞开心扉,说出自己的真实体验,从而让对方更了解自己,有时甚至自己也会更了解自己。很多时候,两个人吵架甚至都不知道对方发火的点在哪里,好像情绪到位了就开吵了。
从今天开始重视自己的体验吧,更好地认识自己,了解身边的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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