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开车正常行驶中,旁边一个70岁的老太太骑自行车忽然拐弯,姐姐紧急刹车,还是碰到了自行车,老太太从车子上倒下来,当时老人说没啥事,也没说哪里疼,姐姐还是报了警,又带她去医院做ct,拍了X线片,结果也是显示无异常。
事故科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是各承担一半,姐姐违反了文明驾驶法规(虽然我现在都不明白违反了哪项文明驾驶法规?是礼让行人吗?但是她突然拐弯,也来不及礼让啊!),另一方违反了拐弯让直行的行驶法规。
姐姐承担了全部的检查费用,觉得老人检查完了也没什么问题。
谁知道过了几天,老太太又打电话,说脑出血加腰椎骨折,住院做手术了,已经花费两万多了,让姐姐给她出医疗费,我看了住院病历,有好多疑问,说是脑出血,但是没有一项检查可以证明有脑出血,倒是基础病老年病有一堆,主诉和实际情况也不符,当时只是蹲坐在地上,并没有出现别的不适症状,病历上却说头面部着地,出现头疼,头晕、恶心和短暂性意识障碍。当时做了腰部CT,并没有骨折,现在却有腰椎压缩性骨折,并且做了经皮锥体成形术。
虽然有很多疑问,却也不知道该怎样反驳,姐姐觉得自己没有责任全部承担,出于人道主义,可以承担一半的费用,但是老太太不同意,说要告我姐,这样的官司法院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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