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字是一种尝试,就是那种不断发掘新文路、不断遇到瓶颈又突破瓶颈的过程。
这条路我尝试了很多年,什么样的文都写过,历史,奇幻,古风,都市,我还写过惊悚,你信么?
当然,都很渣就是了。
初中的时候,第一次开世界观,做设定,一叠一叠的大白纸上全是地图,设定图,关系图,城堡结构图,战斗排兵图。当然,初中的那个闺蜜还画过人设,现在人家是专业学美术的。
对了,现在做什么都有列表的习惯,考研那会儿的年代表列了七八米,人家叫我大表姐。
那时候,我们还参照魔戒,借用希伯来字母和维京字母设计精灵语言来着。
高中,还是在钻研战争和权谋,看了不少历史的专业书,包括亚历山大远征记,还有色诺芬的远征记。
于是我现在的专业是世界史。
闺蜜呢,她一向喜欢写古风来着,那时候买了一本《唐朝穿越手册》(我瞄了一眼,好像是这个名字),于是她去中国美院学了艺术史,方向是古文物修复,现在人在意大利。
昨天我们探讨,希腊文里的字母有什么暗指,扯到了基督教启示录,我想了想,可以用到小说里面,与实用小本本记了下来。
大学,依旧没有放弃我的金灿灿,借着专业便利偷师语言学里的东西,但是从那时候起,因为小说的世界越来越具象,世界建立起来了,就开始设计这个世界里的软文化,比如宗教,律法,习俗。
所以开始看各种宗教类的东西。本科的时候把圣经,阿维斯塔和神谱都看了个遍,唯一后悔没有看古兰经。
现在,不写奇幻了,反而回归到最基础的小言情,就是那种被权谋作者嘲笑,被历史作者瞧不起,被惊悚作者说没剧情,被心理作者说脑残的小言情。
但是我发现,尝试这么多,反而是言情最难写,因为这种直接拿人类最解释不通的感情说话的故事最考验三观,赤裸裸的人性没有任何光线的东西加以遮盖,反正我还是写不好。
为什么呢?
就像水一样,说不出是什么味道,全在喝水人的主观状态,口苦者喝水是苦的,心情好了喝口水都是甜的。
当然我说的不是口水……
以前的自己太单纯,觉得设定越宏大,写出的剧情越复杂就越有看点,事实也是这样,环环相扣的故事谁都爱看,也的确很考验作者能力的。
可是看完跌宕的剧情之后,爽感爆棚,以后却不会想起这本书了。
串文,让我对写文有了新的理解。我也不知道这种理解是怎么来的,也许是每个作者对自己作品中角色的疼爱,也许串文中必要的角色交接,让我开始尊重书中的人。
从前陆辰被借走的那一刻,我就感觉到了。他们都是有灵魂的,都是存在的人。
我甚至能够感觉到陆辰离开我被人借去时依依不舍的眼神,他回头看看我,招招手。
不行啊,我可想他了,我要把他写活。
于是就开了这本番外。
现在的我,每天固定码四千字,不一定是小说还是论文,反正定额四千打底,不码完不睡觉,不码完我也睡不着觉。
我现在渐渐明白了,是我选择了码字这条路,不论长短,就像男票说的,我生活中的大部分事情,包括读书,都是为了更好的码字。
我太喜欢码字了,根本就停不下来,无时不刻不想写点什么。希望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还能在自己的象牙塔里越走越远。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