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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论语》原文之一百一十二

学习《论语》原文之一百一十二

作者: 坐看云起时wjh | 来源:发表于2024-03-01 06:53 被阅读0次

子曰:“富[1]而可求[2]也,虽执鞭之士[3],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注释】

[1]富:指升官发财。

[2]求:指合于道,可以去求。

[3]执鞭之士:古代为天子、诸侯和官员出入时手执皮鞭开路的人。意思指地位低下的行业。

宋·朱熹:“设言富若可求,则虽身为贱役以求之,亦所不辞。然有命焉,非求之可得也,则安于义理而已矣,何必徒取辱哉?”

明·张居正:“夫孔子之圣,非真屑为执鞭之士也,特见当世之人,多自决其礼义之防,而甘心于苟贱之羞,故甚言以警人之妄求耳。”

【译文】

孔子说:“财富如果是可以求得的话,就是当车夫,我也愿意干。如果不能求得,那还是干我喜欢的事。”

【解读】

孔子主张凡事都要符合道义,在对待贫与富这个人生的重大问题上更是如此。这段话清晰地表明了孔子的财富观:钱财应该取之有道。挣钱的方式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君子敛财应该走正确的道路,那种不合道义而得到的富贵,但凡能够称之为“君子”的人,都是不应该去获得的,这也是他对那些唯利是图,为富不仁者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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