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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科学家的成长史诗#《万物的签名》读后感#

一个女科学家的成长史诗#《万物的签名》读后感#

作者: 隔壁的丧瘾少年Nycolas | 来源:发表于2019-01-14 09:46 被阅读15次

    今天强推的一本书是Elizabeth·Gilbert《万物的签名》(The Signature of All Things)。用一短句概括来,即一位女性科学家的精神成长史。听起来有点枯燥对不对?我也觉得。作为女性,如果你想在面对世间万物时,活得聪明通透,不妨拿来好好读一遍,女主人公阿尔玛·惠克特活出了我心中女性最高级别的性感。


    01 百亩庄园的小梅

         没错,我们的“白富美”女主阿尔玛(又名:小梅,父亲亨利总这么喜欢称呼她),出生于十八世纪费城最奢华的私人庄园——百亩庄园。只要身在庄园里,就免去了出走外省的必要,只因帕拉帝奥风格豪宅、希腊式花园、经典藏书、名贵动植物品种、络绎不绝的各界大拿都已聚集于此。富可敌国的父亲,博学聪慧的母亲,你所能形容得出的幸福,就是小梅的童年。

          你总会在私人丛林深处,遇到一位骑着矮种马、对着漂亮的绿色毛毛虫饶有兴趣的小女孩,她是那样热爱探索、精力充沛又固执顽强。同时,她像父亲一样,有着姜黄色的发、红润的肌肤、粗眉,体格健壮,你根本没法把她想象成一个标准意义上的白富美。她的母亲也从未打算让她成为只会涂脂抹粉的愚蠢女孩,母亲认为对感官保持无动于衷,才是与生俱来的尊严。


    ‍‍02 小梅和五个男人

                                                 001  最闪耀的明星——亨利·惠克特

         亨利·惠克特,阿尔玛·惠特克,一个极度聪明,强大务实;一个能言善辩、人小鬼大。恰好,上帝让他们成为父女。

    子承父颜,对于植物的无尽喜爱,也仿佛与生俱来,阿尔玛·惠特克是亨利·惠特克的最为满意的艺术品。在人生的初期,父亲用最饱满富庶的环境造就了阿尔玛的植物梦想,给与了她舌战群儒的逼人气势。十九世纪初,天文学突飞猛进,在1808年夏末的一天,父亲亨利在庄园置办了一场轰动费城的私人社交舞会,邀请了意大利天文学大师,在酒入正酣之际,宾客们在大师的指导下,完成了人体宇宙模型的搭建,阿尔玛有幸参与其中。她是整个激动人心场面里唯一的小孩,父亲成全了她的科学幻想,虽然只是充当了颗彗星。

        亨利·惠特克总给阿尔玛讲述他从英国穷困潦倒的园丁家里变成窃贼、在父亲大义灭亲般的将他教由庄园主人处置时,又说服主人给他将功补过的机会,从此漂洋过海、用极富智慧的脑子和勤快的双手,配合一丁点死里逃生的运气,发迹、财富累积、财富膨胀再到娶了自己的母亲,一起私奔来到美国定居的传奇人生。这对五十岁未出庄园的中年阿尔玛来说,永远是股不竭的内在生命动力。

        "白富美"的人生并不总是明艳动人。在阿尔玛婚姻遭受剧烈震动的那几年,老亨利身体变得愈加脆弱不堪,庄园上下和亨利自己对阿尔玛的依赖已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好在母亲过世后,阿尔玛自觉承担了母亲生前的工作,父亲的强压和暴躁让阿尔玛很快掌握了家族生意的来龙去脉。91岁的亨利·惠特克在弥留之际,告诫阿尔玛:

    “别当傻瓜,小梅。这世界上任何王八蛋告诉你的事,一件都不要相信。你自己去弄个水落石出。”

    ‍                                    002 人生若只如初见——乔治·霍克斯

        霍克斯,植物出版人,他的出版物非常精美。初见时腼腆亲切、聪明过人;姿态却像一直拖着脚走路的大笨熊,不赶时髦,这一点和肩膀宽阔的阿尔玛很相似,阿尔玛天然的对霍克斯报以好感。霍克斯对于植物界动态了如指掌,因而有段时间被邀请至百亩庄园,不爱说话,却是个开口跪,阿尔玛非常喜欢与他在一起。

        那段时间阿尔玛正帮母亲的忙,整理家里数不尽的藏书和新书,偶然间遇到了一本禁忌之书,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阿尔玛犹如偷吃禁果般,由此产生了露骨的情欲,即使她的大块头并不会燃起任何男人的热情念头。霍克斯很尊重她,举手投足既不轻佻、又颇有亲切感;仅有的一次握手,也能让阿尔玛的心怦怦直跳,阿尔玛因此希望从霍布斯身上得到更多。

          20岁那年,母亲葬礼后不久,好朋友芮塔兴奋地告诉她,她要嫁给霍克斯。正在研究植物的阿尔玛跌坐至地板上,天真的芮塔以为这是欣喜的表现。阿尔玛疯狂地去找冷静、淡漠的妹妹普鲁登斯(阿尔玛父母领养的女孩,容貌倾城),她把自己的愤怒、暴躁、甚至是悲惨的哀伤一股脑地抛给普鲁登斯,却得到了不近人情的答复,与此同时妹妹也宣布自己将与她们共同的家庭教师结为夫妇。往后的数年,阿尔玛都为那一天面对朋友和妹妹的婚讯时,自己忌妒自私和愚蠢鲁莽的表现感到羞愧。这不是母亲眼中女性该有的样子,特别是阿尔玛,尊严对于女人非常重要。

         阿尔玛失去了第一次爱的人,尽管霍布斯还是同以往一样友善专业。谢天谢地,爱情走了,友谊还在。阿尔玛既欣慰又沮丧。

          20岁,多么稚嫩的年纪,阿尔玛成了庄园的女主人,似乎永远要留在这里了。

                                              003  灵魂画师安布罗斯·派克

          如果说初恋的苦是颗黄莲,那么安布罗斯的出现就是阿尔玛精神世界的毒药。

          他来到百亩庄园时,瘦高个儿,浅棕色发,一脸疲倦,只是随身提只小皮箱。他似乎不过二十岁,却已游历了整个南美;他的瞳孔里只有兰花和一切美好,钱财和豪宅犹如废屑;他一点儿也不觉得阿尔玛倾心研究湿湿嗒嗒的苔藓是件枯燥的事儿,他不但画得出惊心动魄的兰花,他的心里还住进了灵。阿尔玛疯狂地痴迷于和派克在一起的每分每秒,感性、惊奇,灵魂的互补向向两道并驾齐驱的光芒,分开又重合。这是阿尔玛这样的中年的女性科学家从未有过的体验,直到他们结婚。

         婚后一个星期,派克依然没有碰过她,睡前保持着清教徒般的问候仪式。阿尔玛恼怒、羞愧、疑惑,直至把正在洗澡的派克逼至歇斯底里的尖叫,她终于又落了空。或许只因那日心生动荡,阿尔玛领了派克走进她最私密的装订室,两人相对而坐,用灵魂进行了对话,她听到了他的真诚;他听到了她的懂得。终究是一场美丽的误会,一个空有灵;一个只羡普通人。

           气愤如她,安布罗斯被发配到了遥远的海岛上,借以逃避这令人羞愤难当的婚姻。

           如果只是相忘江湖,秘密地在心里挂念也好,偏偏被安布罗斯的死亡给摆布。痛苦之余,画家随身携带的皮箱却藏着好似不伦的秘密;自责和新一轮的困惑终于冲垮了女科学家的精神世界;在得知当年妹妹普鲁登斯本与霍克斯是一对儿,因自己告知妹妹她喜欢霍布斯,妹妹因而拒绝了霍克斯的求婚,之后,霍布斯、芮塔、普鲁登斯都过着不幸福的生活。阿尔玛还是选择了忠实地面对自己的鲁莽和自私,她放弃了庄园,如父亲的遗言”自己去弄个水落石出”。

           五十几岁的阿尔玛第一次离开费城,历经艰险,来到了先夫的死亡之岛——塔希提。几经周折,流年辗转,野蛮的塔希提岛没有她疑惑的答案,所有的人都认为安布罗斯·派克是位非常友好的画家,并勤勤恳恳地打理着惠特克家族的庄园。

                                                  ‍  004 答案在于明早

            痴缠于派克留下的秘密,阿尔玛丢掉了植物学家应有的理智和科学态度,荒废了苔藓的研究,终究还是没着没落。原来一个人的物质世界再如何丰盈,也填补不了精神世界的困惑和空荡,幸运之手背后却可能埋藏着更为巨大的不幸,再不凡的梦想也不一定敌得过世事的蹉跎,五六十的年纪,该不惑了。

           阿尔玛看清了塔西堤岛上人们对于宗教教义理解的分歧、见惯了蛮荒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和多面的人,终于决定离开了。这时,有孩子跑来说,“明早来这里了”。明早是什么意思?安布罗斯的人体画后,无一例外地写着“明早”。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明早是一个男人,体格健美、有思想有远见、一个天生具有领袖才能的布道者。阿尔玛冲破疯魔的塔希提子民,才有幸与明早有了私人谈话的机会。明早领着她去了安布罗斯发现的秘密之地。一路上,他是那么沉稳有力,令人遐想,让阿尔玛不由自主的沉醉,竟也没能让天之灵者安布罗斯·派克为之臣服。竟也是源于荒唐的“读心术”,在明早以为安布罗斯对自己有意之时,安布罗斯满脑子想得是阿尔玛极为看重的苔藓学,他找到了那块绿宝石般的苔藓,兴奋地分享给明早;却不想被明早会错了意,天真羞愤的安布罗斯用自残的形式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阿尔玛震惊之余,终于完成了多年来的遗憾,与亡夫重新建立了连接。

                                            005 千金难买是知己——华莱士

           凭借多年深耕植物学与对人生起起落落的思索,阿尔玛重新登上了去欧洲的轮船,她要去荷兰,那是父母定情的地方,也是自己从新开始的涅槃重生之处。在长达三个月的海上旅行中,这位过百的女性,凭借一只笔头和一只炸毛的狗,写下了同达尔文《物种起源》具有同样论断的巨著,万事万物彼时已存在于阿尔玛的脑中,像被分类完整的图书,一页页打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气呵成。是啊!生命犹如苔藓,肉眼看不到显著变化;但在显微镜下,日积月累却呈现出翻天覆地的模样。生命既永恒不朽又不断演变,生存斗争始终蕴含于人类的内部生命。所以要选择未来,不要选择过去。一如安布罗斯,误认为人间是天堂,事实人间却是个战场;生命斗争的存活者,也并不总是最美丽、最有才华、最优雅,有时甚至是最无情、最幸运或最顽强的自己。

           这一论断与地球另一端,默默地为自然科学耕耘的天才学者华莱士,有着不谋而合的默契,尽管他们最终都拜倒于更为伟大的生物学家——达尔文。华莱士和六十岁的阿尔玛都有着丰富的自然学理论根基,阿尔玛冷静理性;华莱士热情无畏,有点像安布罗斯,阿尔玛格外喜欢他。他们都承认达尔文对“物种起源、适者生存”概念的精确描述;对于达尔文的名声大噪,没有不甘,没有嫉妒,而是几乎热泪盈眶,这种通透和从容让彼此拥有着超越普通男女的精神共振。

           阿尔玛觉得此生已经很幸运,因为可以在研究世界中度过,她渴望每天都多一点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这让她垂暮之年对于死亡只有尊重和敬畏,而非畏惧。

    后记:

         这部女性成长史,适合自我消化、或许对于教育子女也有借鉴意义,像宝藏般会发光。对于阿尔玛传奇又压抑的一生,让我想起了国画里笔墨丹青的起承转合,你可以选择从哪里开始;同样,运笔之余,从哪里结束也自有它的主张,人力微乎其微;人命不同于其它生物,包含太多复杂情感,有悲喜有吊诡,但是我们却不能就此停笔,因为停笔意味着自我逃避和放弃。你要承认生的残酷和竞争,原谅生的诸多不美好,相信赤诚善良如安布罗斯,去相信爱会化解一切苦难;也要相信以爱为名的劳作如普鲁登斯,是最有意义的劳作,终将反馈自身。

        读完这本书,敬佩也深深同情着这位女科学家;对于其父亲亨利的传奇故事饶有兴趣。至于从阿尔玛出走塔希提到最后的最后,也有欠缺精彩之虞‍。到底怎么样?用老人精亨利·惠特克的话来说:

    “别当傻瓜,小梅。这世界上任何王八蛋告诉你的事,一件都不要相信。你自己去弄个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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