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杉林》
第三章《矛盾》
【主潘西】
【2006年4月9日,现实,回忆性】
畏惧敌人徒然沮丧了自己的勇气,也就是削弱自己的力量,增加敌人的声势,等于让自己的愚蠢攻击自己。――威廉·莎士比亚《理查二世》
她在政坛上阴险,毒辣,准备随时出击将对手斩草除根。凡是被她盯上的人,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逃过失败的命运。她身上流淌着残忍的血液,在是食死徒的时候就不知道杀死了多少人,轻而易举的就像碾碎一只虫子。只要赢就好了。只要拥有权利,拥有金钱,拥有地位。其他的全部不重要。她是没有心的。
常有人说帕金森是斯莱特林的败类,他们充满正义感,不投靠黑暗,不阴险,不狡诈,简直可以说不具有任何斯莱特林的品性。包括潘西的父亲。
唯一可惜的是在她这里出了点意外。
在她十八岁的时候她读到了一本书,讲的是一次麻瓜里的战争。她很感兴趣地细细读完,却格外的赞赏那个德/意/志/民/族的领袖,那个有着小胡子的男人。他拥有野心,拥有权利,拥有一切。如果她还小,恐怕会支持所谓的代表正义的一方,但她现在最看重的却是实力,而不是那个什么伟大的正义。也就是那年,她参加了食死徒,虽然没有标记,也万劫不复。
她变了,她已经是一个纯正的斯莱特林。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让她过早的成熟。
母亲很早去世,只有父亲。
帕金森先生对她很和蔼,她从小受到的教育便是“要为了爱生活。”现在想起来都还只有讽刺的笑。天空是很晴朗的。帕金森庄园前,密密的水衫树层层叠叠包围着一片林间的空地。
潘西喜欢水衫,她喜欢水衫那笔直的身躯高高地耸入天空,好像教堂塔楼的尖尖的顶。她喜欢秋天,水衫的叶子红的时候,繁杂的灰褐色枝条上满是羽毛一般根根的金红色水衫叶,无数细长的叶子连着一根叶脉,无数的叶脉又连着水衫的枝条,像凤凰的羽毛一样柔和唯美。那是水衫叶死前最后的华光,这是象征死亡的最后的繁荣。深秋的时候水衫林变成了红杉林,血红色在空中流转,好像流淌着鲜血一般殷红的生命。水衫林里没有路。她不需要路,那种自由的畅快不用被所谓的路径困阻。那年她七岁。
九岁的时候,总是横坐在她的枣红色的小马上,任马把她带到树林的任何地方。地上铺满了水衫掉落的叶子,很厚,马蹄踩上去没有一丝的声响。无声地在水衫的涛声中行进,水衫的叶子也无声地掉落着,像一场浩荡的血雨。她很傲慢地横坐在马上,好像接受着鲜血的洗礼。永远的白色的衬衫,白色的马裤,是血海里的一抹亮丽的色彩。头发很长,也不束起来,黑幽幽地披散在肩膀上。如此艳美的黑色直发,如此纯粹的炭黑色眼睛。如此洁白的衣物,如此苍白的面颊。
父亲常常开玩笑说她是他藏在家里的一个绝美的情妇。她还问父亲情妇是什么,父亲沉默了一下。
“就是我最爱的人啊。”他微笑着把她抱在怀里。她总是笑的很开心。
喜欢干净,一尘不染,脸上笑起来会带着微微的红晕。这是九岁的潘西·帕金森。
现在的她耻于,又渴望于想起这些回忆。
她曾经那么的喜欢纯白,那么的喜欢烈焰一般的血红色……现在看来真是可笑。在这个污浊的世界,白色总是最容易被弄脏的,红色是最血腥残忍的。
十岁的时候,她的父亲开始教她弹琴。不过她并不配合,到后来就变成了她听父亲弹琴。帕金森先生常常抱了她,坐在钢琴凳上,手指轻轻抚上琴键,却颤抖着不肯按下去。
她喜欢父亲的琴声,总是乞求他弹给自己听。
“爸爸,弹琴吧。”她笑着把自己的小手按在琴键上,熟练而柔和地按下几个和音,又轻轻把手放在父亲手背上。
父亲手背上有一道伤疤。后来她才知道这是父亲为了母亲受的伤,但这不重要。她的手娇嫩而白皙,父亲的手更大些,显出时间的痕迹,可父亲那时明明才三十五岁不到。
“西西想听我弹琴?”帕金森先生笑着逗她,“你知道怎么样让我弹呀。”
她抱住父亲的脖子,在他的脸颊两边各亲了一下,“爸爸弹琴吧。”她笑地眯了眼睛,恶作剧般揉乱了父亲的头发,带着点小得意,又把手放在他的脸上。他的脸很凉,瘦削,棱角分明的那种英俊。
“不够,要充电。”帕金森先生逗她,潘西又在他的鼻子上亲了一下。
“我想听你弹琴爸爸。”她的声音有些撒娇的感觉。帕金森先生笑得更加明朗,手轻轻按了几个音。
潘西专心致志地聆听,那纯粹的声音好像杉树林的涛声,让她着迷。她不知道父亲弹的曲子,后来也没有再听见过。这是他父亲为了母亲写的。
帕金森是如此痴情。
潘西站起身子,坐到书房的钢琴前。她的手指放在黑白琴键上,轻轻按下了几个音,似乎也带上了父亲的琴音的情感。
她的手指跳跃着,弹了下去。
她记得第二天,家里来了客人,父亲微笑着同那个褐发的女人握手,请那个黑发的男人坐下。还有一对栗色头发的夫妇,以及两个男孩。一个男孩子有着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另一个男孩的头发则像他们的父母,是栗色的。
“你好,我叫布雷斯,布雷斯·赞比尼。”黑发的男孩高兴地伸出手。
“我是西奥多·诺特。”栗发的男孩个子比她还小,看上去很清秀。
潘西高傲地哼了一声,没有理睬布雷斯的手。布雷斯尴尬地把手收回来,在裤子上搓了搓。
“潘西。”她在这一片沉默中不满地回答,然后转头就走,男孩子连忙跟在后面,结果他们在树林里成了朋友。
后来又认识了德拉科,那个金色头发的比她还嚣张的小男巫。刚开始她还不愿意主动搭话,可等了半天那个男巫都懒地和她说一句话,她就只好放下身段主动和他聊天,一聊就停不下来了。
“你有喜欢的女生吗?”她骄傲地问他。
“我总共就只认识两个女生,达芙妮和阿斯托利亚。”他更加傲慢的回答。
她生气了,“难道我不是女生吗?”
“不。”他扫了她一眼,“女生是穿裙子的。”
潘西有些伤心地拽着自己的裤子。
“不过我很喜欢你。”德拉科补充。
她立刻阴转晴,笑得像明媚阳光下的冰棱。
十八岁的时候,她懂得父亲失去母亲时的感受了。
她失去了父亲。眼睁睁看着那个可以弹出最美妙的音韵的人,那个最爱她的那个人葬身在那片火红的杉树林。
食死徒来清缴不愿意参加他们的纯血巫师家族。那天的日暮西山令人发指。她几乎被浓烟呛昏过去。微微睁开眼,一片昏暗。只剩下眼前跳动的火光和鼻腔里金属一般的血腥味。一个人影冲进来,用魔杖清理出一片安全的空地,把她拖到那里,使劲摇晃着她的肩膀。
“拜托,西西……”那个人有金色的头发,他把她抱住,她恍惚睁开眼睛。
什么都没有了。
杉树林,庄园,家,父亲……
那个男人在最后的时候替她挡下了咒语。
自此以后,身旁再没有那个深爱她的男人的温度。那个男人已经走了。她的泪水滑落下来。
那天,她的心枯萎了一半。
那天,她抛弃了白色,爱上了黑色。白色实在太容易脏了。
她也抛弃了血红色,这让她想起父亲的鲜血和燃烧的红杉林。她住在马尔福庄园,发现德拉科是凤凰社的秘密,却没有透露给别人,虽然这可以直接挽回她家族的名声。她最后迫不得已加入了食死徒,却因为家庭没有得到黑魔标记,走上不归路。
父亲,我没有变,我骨子里始终都是那个小潘西。
她是一个怎样矛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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