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懒得去当吃瓜的群众,无聊,不屑。网上扑天盖地的那些所谓的明星的绯闻八卦,一般被我刻意屏蔽,别人的私生活,鸡零狗碎、流言蜚语,我无暇关注,尽管有时候也能在一些网站上看到这些资讯,好比裸眼骑摩托车的夜行者,眼里闯进一只半只的乱飞的蚊子,着实让人讨厌之极。
但郑爽,这次这个事,玩得有点大发了,诸多央媒也看不下去,点了她的名,批了她一通。央媒都说话了,我就闲吃萝卜淡操心,参与一下,扯一回淡,反正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压力山大!郑爽,这次面对的局面可想而知。
站在一个人的角度,我也许可以对其抱以同情,给予理解。一个极端自私自利的人,千方百计,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甚至漠视无辜的生命,践踏道德法律伦理的底线,也没啥好奇怪的。只是我想,“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郑爽这回,这个账还是没算明白,亏了,蚀本、亏大发了。
作为一个北京电影学院毕业多年、十六岁出道、圈内声明远播的又红又紫的演员,是否看过,或者听过,《断头皇后》这本传记里,作者,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写给“断头皇后”的那句名言:“She was still too young to know that the life never gives anything for nothing,and that a price is always exacted for what fate bestows.”
(「她那时候还太年轻,不知道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人生是啥呀?
好比磨豆腐打豆浆:豆子又是泡又是磨,在石磨上,在两块磨石之间磨呀磨,磨了一圈又一圈,皮开肉绽,碾为肉糜,从石磨边缘才留出一点豆子的精华-浆子才出来,还须经过蒸煮,再经几道挤压工序,方才出来豆腐、豆浆、豆渣。
细细想想,绝大多数人的一生,与豆的一生,何其相似乃尔!
站在一旁,为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浪费涶沫星子,劳神费力,毫无意义。旁观者断言别人,显得旁观者的鲁莽与浅薄,我这次就浅薄鲁莽一回。
影视圈本是一个大染缸,德艺双馨,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星腕,比天然池塘的育珠蚌还少,为何那些企业总爱找这些人广告代言呢?
这些小小年纪却早早成名的星,还太年轻:荣誉的桂冠太沉,Ta们未必能承受其重。
诚如Shakespeares‘《Romeo and Juliet》第一幕第二景中Capulet所说的:"and too soon marred are those so early made."-“早结果的树木一定早凋”,这话没错。
这些所谓的星与腕,德太薄,而位太尊,其行必不远也。
郑爽,不是头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倒了一郑爽,还有后来人……
就在我正写此陋文,一条新闻闪过我的屏:广电时评,“代孕弃养者,德不优法不容”,全文如下:
“我们注意到,近日有关演员郑爽境外代孕、曾欲弃养的消息引发舆论强烈反响。在很短的时间内,微博话题#中央政法委评郑爽代孕弃养##我国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登上热搜榜。
代孕不是私事,与法不合,有违社会主义公德。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代孕、弃养更是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规避法律,境外代孕,又意欲弃养,这样的演员,私德有亏。演艺人员私德有亏,无论作品如何,其本人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上的社会公德示范作用不会积极正面。
从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演艺人员尤其是知名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应当自觉践行行业自律准则,严格律己修身,严私德,讲大德,守公德。
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是明确的,严格的。广大人民群众不愿意、不接受、也不允许丑闻劣迹者污染我们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我们不会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和平台,一如既往,坚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荧屏声频。”
还用多说吗?
休矣!其演艺事业之路。
这倒是其次。因此次事件而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比如广告代言终止、违约金赔偿等一系列的债务官司会纷至沓来,应接不暇,“真是让我烦死了!”,果然一语成谶,不幸言中。
唉,我不知道,我等草根贱民,是否有资格对人说一声,深表同情?
人生路漫漫,漫漫人生路。
且行且珍惜!祝君好运!
—卫明,扯扯淡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