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为隐忍算是一种美德、修养,怎样都可以,反正隐忍就应该是一种好的品质,而且有我这样想法的人应该不算少数,因为就如我前几天写的读书笔记《脱轨》中的一句话一样:“心里有百丈峰,只露出顽石一尺高,有千层浪,只露出飞沫两三点。“不轻易表露情感,无论的愤怒的、开心的、怨恨的、钟爱的都应如此,否则话太多,就如把自己赤裸裸的暴露在别人面前,总是有些不堪。
这两天在上班和回家的路上,我在听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书,书中图书管理员不让她进到图书馆,她便可以表露情绪,文字中咒骂。
于是我发现我就算写文字的时候我都没有办法表露情绪,第一次有了觉得隐忍不是一件好事的感受,在我的文字里我的开心、快乐、烦恼和愤怒也很少,文字如人一般,不是没有情绪而是就算写,我都没办法表露,突然觉得就连文字中的另一个世界我都没办法恣意些,畅快些。
翻看自己些的东西,有些家长里短的絮絮叨叨,琐事中藏着自己的立场,观点中掩盖着自己情绪,无法说快乐,无法表露悲伤。
也第一次对自己有些失望,因为这种隐忍淫浸在骨子了,强烈的情绪不是想说想写就能说能写,无法张开,无法描述,就只能重重的压在胸口,慢慢自己去消化。
要去做个勇于表达的人吗?我不确定。能做一个善于表达的人吗?我也不确定。过了初生牛犊的年纪,少了敢于突破的年纪,做人要改变确实有些难了,但在文字里总能做些尝试,我想人也好,文字也罢总会有些好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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