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谈场恋爱,以十二分的真心,不计后果,不留余力。
我这么说,肯定有很多人都会认为我很傻,很天真,电视剧看多了的即视感。其实,我只是不想老来后悔罢了。
恋爱,我也谈过,那时小,并未搞清楚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但这也并未成为我与对方在一起的阻碍,相反我们很开心,至于最后为何分开了这又是另外的一些原因了,这里不予阐述。
关于我想谈场这样的恋情,说轰轰烈烈也并不为过,我想跟他好好的在一起,我可以为了取悦他而做一些我不擅长的事,也可以为他而放弃我当前的生活,当然,前提不违背我的初心。这是有多喜欢他呢!想起张爱玲曾说过的一句话,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在那开出一朵花来。或许这样的爱情最后并不适合结合在一起,这个过程太艰辛,最后分开才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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