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宸L

过了几天,我去小卖部买水,途中遇见一只白色的小奶猫。我遇到野猫都会按惯例拍两下手,不过野猫们的惯例都是不理我。只是没想到这只小猫竟然摇晃着身子跑了过来,那一刻,不知是眼缘还是什么,我一把抄起了它。
回去以后,我立刻召开室友会议。苏南快回老家了,没什么意见,陈川说:“你想好了你就养,我没意见。”但脸色多少有些不悦。陈川的女朋友也在,说给它取个名字吧,苏南说叫蛋挞,我摇了摇头,说:“我已经想好了,叫斯皮尔伯格。”三个人都很惊讶,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我有个朋友的猫叫莎士比亚。”陈川拿了蛋卷的一些狗粮分给斯皮尔伯格,后者张着小嘴大快朵颐起来。
我心里还是在纠结,把它捡来纯粹是一时冲动,但冲动完了要负责任。看陈川养蛋卷这烧钱劲儿,就让人不自觉想撤退。虽然养猫比养狗便宜多了,但我居无定所,明年的这个时候还不知道在不在上海,若是回家还罢了,要再去别的城市,中间的一系列麻烦想想都头大。我还上网查了一些资料,说城市流浪猫的平均寿命只有两年,它们可能死于传染病、车祸、饥饿、斗殴、被人虐杀...看完之后,我倒吸一口凉气,都说猫有九条命,这简直是猫的十种死法。我有些后悔当时蹲下来冲它拍手,如果我没捡它,它就算明天就死也不关我的事,但若我捡了它又遗弃,仿佛就是我宣判了它的死刑。
我将捡了一只猫的事告诉了女朋友,她听后简直要跳起来,说:“可怜的蛋卷,眼睛要瞎了。”这话说得莫名其妙,她说猫狗是冤家,见面必打,她在她们小区见过太多猫和狗的战斗,结果多半是猫把狗抓伤之后逃逸,就连她的金毛也有一次被猫抓伤了眼睛。她劝我把猫放了,我说它会死的,她说不会,小区里的野猫都很多,而且大多都吃得很肥,因为有很多老太太会喂,我可以每天定时喂它,但不要在家里养,猫身上很容易有虫子和传染病,跟狗一起养,容易把狗毒死。
女友的话又让我陷入了沮丧,但我想斯皮尔伯格还这么小,它对人亲近,好像还没培养出野性。我跟陈川商量了一下,尝试着把它放进蛋卷的笼子里。蛋卷对这个新同伴显得非常局促,硕大的身躯站起来躲到笼子的一边,而斯皮尔伯格也蜷缩着身子占了笼子的另一边,当蛋卷尝试去闻斯皮尔伯格时,小猫发出了威胁的声音,还露出了锋利的爪子。我见状连忙打开笼子,把斯皮尔伯格捞出来。陈川还在一边说没事,让它们多相处一会儿,我说:“算了,我怕蛋卷的眼睛瞎了。”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我又动摇了,脑补着以后的生活。苏南前两天走了,给我们做了最后一顿晚餐,我会想念他的,他是我遇见过的最好的室友,对朋友不拘小节,你多乱都没事,但自己有洁癖,所以会默默地把房子收拾干净。更重要的是,他烧得一手好菜,比大多数这个年纪的女孩要好。他走时特意叮嘱我,说:“天一,记得找个工作。”
苏南走后,水电费和房租变成我和陈川两个人摊,压力陡增。我搬到了主卧,睡一张双人大床,而斯皮尔伯格这几天都和我睡。不得不说,小猫、小狗是这个世界上最萌的生物,看着斯皮尔伯格用两只肉肉的前肢揉眼睛的时候,我心里涌起的那股柔软,像是湖面上的涟漪一样荡漾开去,我伸出手,一把把它搂进怀里。
我决定养它了,我对斯皮尔伯格说:“你是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猫,我是一个失意的作家,看到那个黑乎乎的大家伙没?它叫蛋卷,以后是你的室友,你们要和睦相处,最重要的是,你不要羡慕它,人家是白富美,你没得比。总之,以后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不许挑食。好了,我准备吃晚饭了,今天吃的是麻婆豆腐盖浇饭。”我把盖浇饭拨了一些到饭盆里,斯皮尔伯格嗅了嗅,抬头看着我,我从自己的碗里舀了一大勺塞进嘴里,香喷喷地嚼着,有我做示范,斯皮尔伯格低头避开了豆腐,冲着米饭咬了一两口,然后又停下来,抬头看着我,眼神好像在说:“大哥,你确定这玩意儿是给猫吃的吗?”
然后,它就一点都不吃了,刚好陈川不在,我就偷了一点蛋卷的狗粮给它,结果,它又张着小嘴大快朵颐起来。我上网搜了一下,猫和狗不同,狗吃杂食,但猫主要还是以肉食为主。于是,我打开京东,左挑右选,选了最便宜的猫粮。我还一并买了猫砂、猫砂盆、猫抓板、驱虫药。我开始有些怀念刚毕业时前程无忧的日子,如今只能打开“前程无忧”网站了。
我找的还是有关编剧和撰稿人的工作。这类工作本就不多,我投了八份简历,收到两份面试,其中一个是房地产公司、说他们老板想写一本人物传记,需要找一个专业作家,听了他们出R的介绍,我也去他们公同的官网了解了一下老板似乎是一个情商,我心想是-一个文化人,说不定交流起来容易一些。面试的时候,我看着这位年
近六旬的董事长坐在我面前,他毛不拔的头上反着光,脖子以下的肥肉堆积着,又因为没有头发而显得分外臃肿。他看似漫不经心地翻若着我的书,然后摘下眼镜,跟我说他需要的是那种可以让人双眼一亮过目不忘的作品,而这些他没有在我的作品里看到。接着他举了一个例子,说什么样的作家和作品是让他过目不忘的一海 明威和他的《老人与海》。然后,他拿起我的简历,说:“你本科念的是生物科学,怎么没有读中文系?这对你的写作水平肯定是要打折扣的。”接着又说现在他们公司自己的编辑部里有北大的中文系硕士、复旦的中文系博士,他们都各有所长,而他并没有在我身上看到我擅长的东西。
他这样讲,我觉得自已被PASS了。低头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却不料他口风一转,说:“当然,我们现在自己写的这版书稿还不够好,主要是因为我是一个要求很高的人,所以,我觉得还是需要你的。刚毕业是吧,没工作过?这样吧,实习期是两千块,转正后三千,每周最少修订一章,一章不得少于一万字。 你有没有兴趣?”他充满期待地看着我,而我当时脑海里想的是:你拿我和海明威比,你怎么不花三千块去请莫言?
我拒绝了这份工作,那些看过的关于应届生的各种责难,都像雨点一样劈头盖脸地打在我头上一年轻气盛;高不成,低不就;挑剔太多;把自己看得太重要.....是,和人说话和气一点,不盛气凌人,很难吗?为了压钱而毫无逻辑地贬低求职者就是对的吗?那一刻,我只感觉从小到大的书都白念了,学校里都是骗人的。
“你不适合工作,”女友说,“你只能写作,不写你还能干什么呢?”我说我想考研,她努努嘴,说念书也行。我告诉她我决定养那只猫了,她说:“你一定要养也行,带猫去打针、驱虫,全部做好,别传染给我什么病。猫身上的传染病说不准的,搞不好当下没事,好几年后才发作,我以后可是要嫁人、生小孩的。”
我愣了下,说:“好吧。”
未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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