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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常法顾问服务满意度只有50%?因为律师只做到了50%!|

企业对常法顾问服务满意度只有50%?因为律师只做到了50%!|

作者: 广东摩金律师事务所 | 来源:发表于2019-02-15 10:53 被阅读2次

    Boss与我们洽谈常法时常与我们说:“我们企业日常的法律事务不多,只是一些法律咨询,或合同文件审改,量也不大,以前也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一年下来,几乎没做什么事”。

    每次遇到这种场景,我经常反问Boss一句,“您有没有想过,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此时的Boss们,有些会说“帮助我们企业把把关啊”,有些会说“帮助我们企业解决争议啊”,有些会说“帮助我们企业防范风险啊”。

    这时,我又会问Boss一句,“您觉得常年法律顾问如何做,才能实现这些目的呢?或者说,常年法律顾问只是回答企业日常提出的法律咨询,审查一些合同文件,这种‘问而顾、不问不顾’的法律顾问服务,能实现这些目的吗?”

    谈到这,更多的企业Boss开始与律师们共同检讨“问而顾、不问不顾”的服务方式,甚至探讨在年度法律顾问服务中有没有其他服务方式,从而切实有效地实现企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目的。

    可见,要弄清楚如何真正有效地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其核心在于满足用户的需求,因为一切服务都是以满足用户需求为中心,而不是为了服务方式而服务。

    作为用户的企业,其常年的法律需求究竟是什么呢?

    表面上看,其呈现出来的常年法律需求是企业在一年日常经营中的法律咨询,合同文件修订审改;然而,根本而言,这些呈现出来的需求其实只是服务方式之一而已,并不是企业的核心需求内容,企业核心的常年需求内容在于这些法律咨询背后的事务如何得到合法有效处理与解决,这些合同文件及其背后事务如何实现风险把控与成交等等。

    企业在一年中日常经营的法律事务可能有各种各样,涉及的法律领域也有很多,有劳动人事,也有商业交易,还有公司股权,或者知识产权等等,不论何种何类,系统总结起来,企业常年的法律需求内容不外乎以下四类:

    其一,高效解决个案。当企业在一年的日常经营中遇到一些个案争议时,能够低成本(包括时间成本、人工成本、物质成本等)地快速有效解决,以实现日常经营目标。

    其二,合规运营管理。当企业在一年的日常经营中遇到法律事务,需要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说至少是不违法,从而避免遭受严重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其三,防范法律风险。当企业在一年的日常经营中遇到法律事务,采取相应的有效方式与措施,甚至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机制,从而避免或减少给企业造成损失与损害。

    其四,创造商业价值。当企业在一年的日常经营中涉及到法律事务,透过设计相应的法律路径与方式,从而为企业降低成本,甚至创造收益。

    这四个类型的法律事务,每家企业在一年的日常经营中几乎都会发生,从某种角度而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是每家企业的刚需;只是规模化越大,需求频率越高;规范度越高,专业精细越强。

    那么接下来,以用户需求为中心,基于这四个主要类型的法律事务需求内容,我们应该如何满足呢?

    其实,任何事务的处理与解决,都是从两个方面着手,即事和人;换一句话说,一方面要找到专业解决事务的方法,另一方面需要人执行并落地这个专业解决事务的方法,从而让结果与目标达成一致。

    首先是事方面,即找到专业解决事务的方法。

    当前,企业在一年的日常经营中这四个类型法律事务的处理与解决,主要就是透过常年法律顾问的日常咨询指导及经营文件的把控,换一句话说,就是透过专业律师的咨询指导及文件把控,期望能够有效解决专业问题;这种方式获取专业解决事务方法本身没有问题,也得到了近三十年来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实践验证。

    然而,方式虽正确,但专业解决方法往往落不了地。

    第二是人方面,即需要人执行并落地专业解决方法。

    对于企业而言,虽有常年法律顾问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对法律事务的处理进行咨询指导与方向把控,且向企业提供了专业解决方法;然而,这些专业解决方法落地却往往要依赖于前线作战的企业工作人员,如HR、财务、甚至Boss等等,我们不可能奢望于这些企业工作人员与律师们一样具有非常专业的法律思维,能够在实施中不偏不倚地落地,这毕竟是专业的法律问题。

    因此,我们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除了每个个案需要指导专业解决方法具体落地之外,更重要的是应该持续不断地向这些工作人员指导,并培养他们在工作中应具备的执行落地的基本法律技能与素养;而这往往需要我们常年法律顾问一方面进行持续有效的法律培训,另一方面提供持续有效的法律资讯。

    这往往是绝大数企业和律师在实务中并不重视,甚至忽视的。

    前述两个方面,缺少任何一个,都只是做了50%功课;也就是说,企业涉及到法律事务的处理结果有50%几率与目标无法达成一致。

    这也正好与相关调查数据相符,当前企业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满意度只有52%;换一句话说,就是有将近一半的企业对当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是不满意的,这正是由于我们企业和律师只是在事方面做好了功课,而没有在人方面做好功课,从而形成的必然结果。

    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定义法律顾问;重新定义的方向与路径,就是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导向,且持续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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