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忌,失粘、失对、出律。
律诗的平仄格律,是运用汉语中的四声交换、对应规律,在音调上起到抑扬顿挫,富有音乐美的作用。律诗应严守平仄格律的粘对规律。有些诗友写诗注意内容,忽视格律要求,造成失粘失对,多处出律,应特别注意。
四忌,对仗不工,偏枯。
对仗(对偶)在先秦的诗歌中就已存在了,它体现了诗歌均衡美的特色。对仗是律诗中有别于绝句的重要标志,
它要求颔联(三、四句)、颈联(五、六句)对仗,要使相应词语的词性相同或相近,要平仄相反。诗友们写律诗时,对仗不工不严的情况较多:
①词性不同。如:
“烈士热血征途洒,三山倾覆九州红。”
“热血”与“倾覆”一是名词一是动词词性不同,不符合对仗要求。如:“游荡华街逛超市、追寻时尚不惜钞。” “逛”是动词,“不”是副词词性不同。“超市”名词,“惜钞”动宾词组,词性不同。
②平仄未相反。
如:“披荆斩棘奔四化,国强民富业绩宏。”
(新声)此联上句“披荆斩棘”是平平仄仄,下句“国强民富”是平平平仄,未能相反。“奔”是双音字。
③对仗出现偏枯。
何谓偏枯?指对偶句中的两物对一物,或以一意对两意,或种事物对属事物,显得不工整。如“燕王买骏骨,渭老得熊罴。”(杜甫)“骏骨”为一物,“熊罴”为两物。
“人烟寒橘柚,秋色老梧桐”(李白)
“橘柚”为两物,“梧桐”为一物。“往昔悲唱阳关曲。今日欢歌西部篇”“阳关”是属类,“西部”是种类,“西部”包括“阳关”,故是偏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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