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38岁的王强通过网络在一家婚介所与老板张华取得了联系,他把自己的个人资料留给了张华,本以为可以很快通过婚介所解决自己的婚姻大事,没想到遇人不淑给自己惹下了大祸。
没多久通过张华的介绍,很快王强与一位叫刘芳的女人相识,年芳25岁的刘芳长的细眉杏眼的,更难得的是身材也非常苗条,再加上白皙的皮肤,王强已经被其深深地吸引,本想着这是天赐良缘,本想着两个人聊得很投缘,吃完饭就到本市的河边走一走,谁承想王强在车上没有控制好自己的下半身,不知不觉中就和刘芳发生了性关系,在这之后王强给刘芳发了500元红包并送其回家。
等王强开车回到家刚停好车之后,没想到张华给王强打来了电话,
“你是不是和刘芳发生了关系。”
“这不是你把刘芳介绍给我的嘛,这郎情妾意的成就好事,怎么了。”
“刘芳说你强奸人家,让你补偿5万元了事。”
“什么,明明是她自己愿意的呀。”
电话里说不清楚,于是张华让王强回婚介所商量如何解决此事。
到婚介所后,张华和王强一起到了刘芳的住处,王强看到刘芳本以为这一切都是误会,是张华出来搞事情,他想让刘芳讲清楚,
“刘芳,你说我强奸你,这是真的吗,那天不是你自愿的嘛。”
“我不舒服,请你们不要打扰我休息。”刘芳明摆着不愿意多言此事,说罢下了逐客令。
这时张华将王强叫到了外面,无奈地说道“你打算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明明是她愿意的。”
“可是人家很坚定地说你强奸,还要告你,要不你就拿5万元补偿一下刘芳了事?”
“可我没钱呀。”
“我看你人不错,我帮你好好的和刘芳说说情,出三万算了。”
“这事我的和刘芳说,我的问清楚,她凭什么说我强奸。”
张华见王强态度坚决,说罢留下句那你们好好协商吧!然后就走了。
第二天,王强给刘芳打电话询问此事,电话里的刘芳开始哭哭啼啼,一改那天相亲时的善解人意与温柔,边哭还边说;“就是你强迫我的,给我花500块就想了解此事,你当我是路边上免费的鸡吗,我告诉你王强,这事你不补偿我三万咱们没完。”说罢,挂断了电话。
王强本以为这只是刘芳的单方面敲诈,想要不了了之,没想到这天晚上到家后他看到张华在自己家坐着,看来已经是来了家和自己的父亲坐了好一会儿的样子,他知道这事没这么简单了、
见王强回来了,张华连忙招呼他坐下,并严肃地和他说道;“上午刘芳把你们通话的事说给我听了,姑娘的意思是你要是不拿出这3万元就打算报警,搞得我这个中间人真的好难做。”
“钱我是不会给的,她爱咋地咋地。”
说完王强把张华赶了出去。
赶出去张华后,王强看到一条短信,上面写着已经报警。
让王强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当地警方以王强涉嫌强奸将他刑事拘留,10多天后,他被逮捕。
后来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对王强提起公诉,检方指控: ***年*月*日*时许,王强与刘芳通过婚介所相识并共进晚餐,当日**时许,王强驾车载刘芳到**县某地势偏僻处,意图与刘芳发生性关系,在刘芳明确拒绝后,王强使用按手、压身体等手段,强行与刘芳发生了性关系。
庭审中,王强和辩护律师均称,整个事件中,他没有强迫刘芳,也没有实施任何暴力,不构成强奸罪。如果是强奸,刘芳当时肯定会反抗,回家后也会选择报警,但她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委托张华以报警相威胁索要钱款,这难道不是敲诈吗?
***年**月**日,**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王强有期徒刑三年,王强不服提出上诉,**年**月**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之后王强一直坚信自己无罪,坚持申诉,并在监狱表现不错,也有减刑的机会,但因王强拒不认罪,所以没有减刑。
三年之后,刚出监狱大门口的时候,王强已经泪流满面,这个案子媒体报道后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中院、**高院也很重视,案件审核工作、申诉监督程序正有条不紊进行。
**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立案,目前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ps
这是根据一个真实的故事还原的故事,你一定为故事中的主人公王强明冤不平,可事情就这样真实的发生了,你能说只是他倒霉吗?如果遇人不淑而没有管好自己,很可能下一次遇到此大麻烦事的人就是你,所以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特别是相亲对象更要多加了解在进行更深一步的接触,快餐式的感情,不仅仅可能会引来疾病的传染,还可能引发“仙人跳”、“勒索”等别人给你设计好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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