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看自己的简书,一共写了30万字,之前连500字的小短文都写不出来的我,居然写了这么多。
平时不大愿意写东西,也是偶然的机会开始写作,并一直坚持下来,慢慢习惯了,成为了一种爱好,使用文字来抒发感悟,表达思想。
毕加索说:模仿是人类一切学习的开始。
最开始我模仿的是罗胖的60秒上的文字,后来模仿猫叔的的晨读,再后来看金句方法论,就开始拆解去写。
名人们是如何写作的?
老舍每天要喝三壶浓茶,伏尔泰每天要喝40多杯咖啡。大仲马对稿子的颜色很挑剔,写小说必须用蓝纸,写诗必须用黄纸。王勃喜欢钻进被窝里写诗歌,海明威喜欢站着写作。席勒喜欢在抽屉里放很多烂苹果,必须要闻着这股臭味,才能开始写作。
看来,我写作也需要创造一个仪式感,这样才能灵感爆棚,继续写,直到50万字,100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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