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是法律工作者   02-15

作者: 静若无心 | 来源:发表于2022-02-15 23:20 被阅读0次
今日份晨跑轨迹

元宵节,书友说今天才是中国的情人节,因为“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嘛。可是中国的情人节不是七夕吗?到底哪个才是正宗的?

管它正不正宗,反正和我无关。

我今天的任务是——做一位法律工作者,和一些法律问题亲密接触。

晨跑听的是法律解释的类型,类推,文理,当然,等等,小陈老师的课果然最浅显易懂,加上日文和英文频繁穿插其中,很有风味。

上班第一件事是要搞明白某某行为到底是非法经营、不正当竞争还是诈骗。书上说,判断的依据,主要看究竟侵犯的是哪种法益。我左右为难,看了几个判例,又无法对号入座,煞是痛苦。

总之,违法了行不行?!

没空花前月下,因为亲戚的糟心事,赶紧去几个官网拜读了相关司法解释,想要初步了解下,就这,便已经倒抽一口凉气。凶多吉少啊,三五年也许少不了。

都快吃饭了,上级单位突然来了份文件,几个领导懒得逐字逐句看,让我看好概括出来,需要做做啥?嗯,做好参谋助手,正是我辈职责所在。从头到尾认真拜读,“应当”做某事,“可以”做某事,“不得”做某事,一一筛选出来,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工作中,文件就是我们的法律,大佬们的指示自然也是法律。幸好,如今全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那种指望权力可以说了算的,毕竟已经是老黄历。

下班后也没闲着,饭后习字两张,元瑛碑和胆巴碑竟然形神俱相似,也是值得我反思之处。此外,字大大小小是怎么回事?这问题真的无解吗?然后就是各种电话和沟通。讨论亲戚的案情,商量对策和辩护切入点,带着情感,把几位高中同学也拉入讨论中,各种心力交瘁。

反正这一天。正经工作没怎么做,法律工作者的姿态倒是明确的。不过,劳心劳力至此,这职业对我来说也没啥吸引力。哪有精力去过劳什子的中国情人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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