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是爷爷的养子,是在七、八岁时随了姐姐在街上要饭,被当时做生意的爷爷看到。当时瘦得皮包骨头,又矮又小的父亲,使爷爷动了恻隐之心,便把他收养了下来。爷爷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因为在外跑生意,倒是颇有家资。所以把他带回家后,供他读过两年私塾。但后来由于时局不稳、战乱不断,爷爷无法再跑生意,回家后心情郁闷,继而又吸上了鸦片,很快地就把家产全败光了!
父亲身体孱弱,不大适宜做重体力活。队里开了豆腐店后,就被安排到豆腐店里干活:半夜起来磨豆子、包豆腐干;早晨出售、管理进出帐目……豆腐店里还有一位专门负责制作豆腐的师傅,那是一位曾经跨过鸭绿江抗美援朝、在战场上又入了党的退伍军人,他们俩年龄相当,小时候是一起长大的,所以两人合作得很好,几年下来,豆腐店开得红红火火,父亲的帐目清清爽爽。为队里增加了不少收入。那时,我们队里的工分值最高,别的队一个工分只值几毛钱,我们队能值一块钱,这当然有豆腐店的功劳,所以,他们俩也深得社员们的信任!
那一年,公社来了工作组,一位尖嘴猴腮的姓洪的家伙,拖儿带小被分住在我们邻队的一座房子里,他很快和我们的队长交上了朋友,三天两头的往我们队里跑,每次姓洪的来了,队长就在自家热情款待,好酒好菜摆满一桌子,豆制品是少不了的,那时的豆制品可算是好菜了,平常百姓家,可是要等到逢年过节,或是家里来了客人,或是农忙时节才会买两块老豆腐、买几块豆腐干和着辣椒炒炒;要不就买两块水豆腐放点葱花烧个汤,平时是很少买的!
自从这家伙来了后,豆腐店就变成队长家开的一样,每次都要来豆腐店取这取那,从不付钱,有时还要向父亲支取现金去买烟买酒买肉……父亲不敢不答应,只能一笔一笔记下帐来……那年年底结算,居然捅开了一个三百多元的大窟窿!这个窟 窿该谁来填?队里报销吗?说不过去呀!队长来付?怎么可能!于是,父亲和他的同事便成了“嫌疑犯”!
父亲一生做人清清白白,母亲也是情愿对家人苟刻,也不愿占外人、占集体的便宜。记得那时家里给哥哥订了一份豆浆,钱是一月一付,每天早晨一茶缸,和别的订户一样多。每次都是我去取,我把一个月的日子用粉笔写在家里的板壁上,取一次,用粉笔勾掉一个日子,到最后那个日子,母亲就会把下个月的钱交给我带去,从不拖延一天,家里每次去买豆腐豆腐干,也都是我的差事,母亲不会少给一分钱,更不会赊账!
村里人也都相信我父亲的清白,暗暗地为我父亲和他的同事叫屈!可是,队里的当家人是队长,那是一个凶神、一个霸主,谁也不敢惹,现在又加上一个上面来的主,更是敢怒不敢言了!
父亲和他的同事,不仅成了“贪污犯”,他们还得各自为一百七十多元的债务买单,一百七十多元,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在一个普通的农家,该是一笔怎样的巨款?!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炸得父亲和他的同事,双双一病不起,躺倒在床!从此愁云惨雾笼罩了两个家庭!
以后的日子里,队长的家,就成了他们私设的公堂一一
只要他俩的病稍有起色,便被传唤到队长家,便由队长和姓洪的任审讯官,逼迫他俩承认是他们合伙私吞了这笔钱!
父亲的同事因为曾是军人,又是党员,他们不敢对他过分威逼,可父亲是平头百姓,他们便肆无忌惮,虽不敢用刑,有时却甚至强行让父亲下跪……可虽然如此,父亲依然拒绝承认,不愿让这盆脏水,弄脏了自己的清白之身!
受着病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的父亲和他的同事,终于在大半年后的那个初冬,相继含冤离开了人世 ,走时都不足五十周岁!
我的堂叔堂伯们愤怒了!
我们家是一个大家族,本家有近二十户,他们找到队长,一致要求队长负责我父亲的丧葬费,否则,就叫我哥背上父亲的遗体,我们本家全体出动把我父亲护送到姓洪的家里去!
队长这才慌了手脚,只得答应了全部要求。
第二年春天,哥哥路过姓洪的家里的菜地,见他家的一大片菜地郁郁葱葱,长满各色菜蔬。那本是我们队里的地,队长自作主张把它送给了姓洪的。哥哥一怒之下,抡起锄头,把那片蔬菜铲了个净光!队长和姓洪的闻讯赶来问责,被全体社员团团围住,大家七嘴八舌的扬言:那块地是我们队里的,你有什么权力去种菜?以后你种一次,我们就铲一次,不准你再踏进半步,我们队不欢迎你、不需要你,你给我们滚得远远的去……
从那以后,姓洪的果真带着全家滚到别的村去了,再没来过我们队。我们的队长也蔫了,再也威风不起来!一年之后,队里分田到组,父亲的冤屈才得到了彻底的昭雪!
但愿父亲地下有知,他的在天之灵能够得到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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