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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不知多久,没有做过这个于我来说久远的梦了。
梦里的我们好像又回到了最初,包括那日渲染东天的晨曦,就连燃我胸腔沸腾的灼痛都那么清晰。
我都要怀疑这不是梦,可睁开眼,一片黑寂,诺大的房间,柔软的床,耳畔熟悉匀称的呼吸,就连背后那坚实的胸膛里发出的心跳声都刚劲有力的撞击着耳膜,安枕的臂弯里炽热真实的温度。无一不在说明,那只是久远山谷里的一个梦。
一室的黑,再也没有睡意,轻轻挪动身子试图抽离身后的束缚,搭在腰间的手臂却骤然收紧,轻轻一拉再无逃脱的可能。
防止吵醒他,我放弃挣扎,只能背对着寻求一个更舒适的姿势掩饰那个梦带来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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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底一个疲惫的声音传来
“忘了吧!忘了吧!该忘的就要忘了,记着只是徒增悲罢了。你现在什么都有了,优渥的物质,爱你的丈夫,人人称羡的儿女,你还有什么可求的呢?”
是啊,早该忘了的人和事。可为什么越想要忘记的人事,越是偶尔在回忆里翻云覆雨,从而更加难忘。
脑海依稀记得,修宁走的时候天蒙蒙亮。洗的发白的衬衫,黑色的牛仔裤,再普通不过的衣衫在他身上却无比妥帖。
身长玉立,风仪静好。现在回想起来真可谓清风霁月。那是不同于大山里其他男孩的粗犷,又有别于日后所见城市中,或市侩,或庸碌,或油滑的男孩们。
东山微茫的红,我隐约察觉修宁看着东山时的眼角流露出的眷恋,哪怕上车后探出头来挥别。我却始终觉得那天,他真正告别的只是那抹始终未曾露头的曦颜。
直到车子被湮没在公路的尽头,太阳才悠闲的爬上山来,在曦阳的容颜里,我看到了希望。胸腔忽然萌生的欲望如还微茫的太阳瞬间光茫万射,烧灼了我原本平庸的心。
我为修宁错过他所眷恋的这抹曦颜惋惜,现在回头想去,是否从一开始,这场不经意的错过已昭示了我们的结局。
“早上好,老婆”
一个温柔的吻预示新的一天到来,收好思绪。
“早,吃早餐了”
曾经对着天空大喊岁月静好,青春在行。如今岁月依旧静好,可青春于一个36岁一双小儿女的女人来说早已不在行了。窗帘斯一声被我拉开,阳光普射黑暗无可遁形。
“曦阳,曦玥,起床了,太阳公公晒屁股了。”
“妈妈,求你了,再睡五分钟,不,一分钟。”
“妈妈,我不要吃蛋清。”
“妈妈,我不要吃蛋黄。”
“老婆,我的车钥匙隔哪了?你说今天搭哪条领带呢?”
“……”
没有人告诉过我幸福该是什么样子,但我想说现在的我很幸福,尽管心的深处会发出短暂的失落,但我还是很幸福。
“修宁,你过得好吗?我很幸福……”
01.最初的明月光
那一年夏末,7岁的我,到了上学的年龄却没有一个像样的名字。
一天无所事事,就知道缠着邻居家的大哥哥白修宁问东问西。那年他刚好18岁,高考后从县城回家等录取通知书。
于是这个村里唯一上过高中的男孩在我软磨硬泡下,给我起了个名字。
孜涯——孜孜不倦,学海无涯。
“孜涯,孜涯,修宁哥,这个名字好听吗,我怎么感觉有点绕口啊!”
“怎么会呢,孜涯,孜孜不卷,学海无涯。意思是希望你爱学习,考上名牌大学,你难道不想读书。”
说着他把我抱坐在他大腿上,剥了一个糖给我。
“昨天教你的乘法表还记着吗?”
“记着呢,我背给你听。一一得一,一二得二…………”
修宁的脸很白很白,大人们都说他比村头黑大叔家的巧宁姐还要清秀几分。
每次听到别人这么说,他就会生闷气,隐忍不发却对着院子后面的木头出气,而我就蹲在旁边拿着小柴棍记录他砍了多少根木头。
在村子里修宁没有朋友,山里的孩子大都结实粗犷,黝黑健康的肤色才是男人本色。修宁身上的书生气息和他白皙的面庞都被认为是一种羸弱。可我却不知为何特别喜欢这种感觉。
或许那时小小的我便知道,修宁与这个面朝黄土背朝山的世界格格不入,就像一株西湖的白莲花,无意间插入这黄土地下快要干涸的泥潭里。
我不过是一条偶然间抬眸,被莲花蛊惑了心神的小泥鳅,从此不可自拔的围绕在他扎于淤泥下的根部,静静仰视那清而不妖的莲心。
书是他唯一的精神伴侣,每当他坐在树上看书时,我就坐在树下的石凳上吹着泡泡在想,那干巴巴的书里究竟有什么乐趣。
他曾对着我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正是这句话误导了我,一个七岁的女孩任凭怎样都想不出来,书中除了干巴巴的字哪来的黄金屋。
既然修宁哥喜欢黄金屋,我就要想办法实现,从此我便有了一个习惯,喜欢在书上画房子。
一言误终身,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8月份,院子里的枣红的妖娆。
修宁收到了一封来自很远很远的大学寄来的录取通知书,他勾起的嘴角让所有人都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
那时高考完,先估分报名然后才出成绩,报考无疑不是一场大战。多少人高分低报,学校报高而落选。
8月底,修宁提着行李走了。
走的那个早上,在父母扛着锄头早早下地后,我头发都没扎就爬起来去找他。正赶上农忙,他前一天晚上就断然拒绝父亲母亲送自己,我知道他只是不忍分别。
他看到我笑了,临走的时候,给我扎了两个羊角辫。
“孜涯,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只有上了大学才能看到外面的世界有多美。记着一定要上大学。我在外面的世界等你。”
“嗯,我要上大学。”
苍天为鉴,黄土为证,等我。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在心底对一个18岁少年许下诺言。
修宁走了,坐着车去了我不知道的世界,我再没见过他。
寒暑假他从没有回来过,在外面打工挣钱。毕业后没几年,他就把他爸妈接走了,更是很少回来,回来也是一两天,可我们总是阴差阳错的错过。
那时我们全村只有一户人家有电话,手机更是个稀罕玩意,如果哪家来了电话,那家男人就会站在半山坡上大吼谁的名字,全村都能听到。
大概04年才有了手机,08年手机还不是智能机,只能聊个qq,14年微信才开始大火。所以最初天各一方的人大都只能靠写信维持联系。
修宁的字很好看,清秀如他一般。他爸妈不识字,就由我光荣代读。信末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随着时间的拉长,信越来越少。
他的每份信我都会好好保存在我的潘多拉宝盒里,那是奶奶去世时留给我的首饰盒,虽已破旧,可我一直留着,那是她老人家的嫁妆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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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12年,留在我记忆里的还是那个清风霁月的少年,烙在我心头的一抹明月光。
02.我考上了你上过的大学
“孜涯,孜涯,你考上了,你考上了。”
青春洋溢的少年,挥舞着手里的一张决定我命运的纸向我奔来,
“真的吗?我考上了。”
“当然是真的了,邮递员一到我家,我就赶紧飞奔着给你送来了。怎么样,如愿以偿了吧!”
黑子是村长家二儿子,和我从学前班一直上到高中,是我得铁哥们。
为了消除我的疑虑,就差没把那张纸贴在我脸上。在看到结果后,我高兴的嘴都合不拢了。
“你的呢,快掏出来。我才不信你高兴的像西门大官人似的屁颠颠跑过来,专门是为了给我报喜的,快,考哪了,让我看看。”
“你说谁像那西门庆呢!睁开你的大眼瞧瞧,那西门大官人有这么厉害吗?”
我定睛一看,拍了一下他
“呦呦呦,不错嘛,北京名牌。”
“哈哈哈,快去拾掇拾掇下你自己,哥带你们去城里吃大餐。”
“把你嘚瑟的,你咋不上清华北大呢!等等,你们,还有谁。”
“去了不就知道了,快点,我先去村口倒车。去吧去吧,别磨蹭,误了车就麻烦了。”
12年功夫不过眨眼间的片刻,我上大学了。
离开生我养我的黄土地,离开了依依不舍的父母,离开了陪我青春飞扬的小伙伴们,我踏上了去往梦中无数次出现的城市。
黑子打趣说,他要去祖国首都天安门,捍卫我们伟大主席毛爷爷了。
我噗嗤,什么捍卫毛爷爷,你是怕你女朋友跟人家跑了吧!
道别的时候,胸口忽然好难受,但我忍着没有流泪。我们说好谁也不回头,这样就不会伤心了。
“那个陌生的城市,我来了,会不会有你来接我。”
03.重逢的画面
上海,一个繁华的都市。
拉着行李,下了火车。12年了,我长大了,你呢!茫茫人海里,还能认出我吗?
捏紧那个怎么都摔不坏的诺基亚,提着行李箱向站台走去。100米外,修宁正在打电话。虽然只是一个侧脸,但我确信那就是他。
我停住了脚步仔细打量,他没怎么变,西装革履,成熟了不少。30岁,风华正茂的年纪。
这株北地的莲花终于找到了适合他生长的池塘。
待他挂了电话我移动步伐向他,太过专注,以至于没有看到身侧一个背着包戴着鸭舌帽的同龄男生撞了过来,身子一侧,手里的包都掉在了地上,人也差点摔倒,所幸被扶住了,但手机摔成了两半。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帮你捡”
“没事,没事,我来就好。”
抬眼向前看,修宁不见了。
“小姐,你手机两半了,可能坏了。你别着急啊,我赔给你”
这个陌生男子说着从背包里拿出500递给我。
“不用了。”
一个诺基亚顶多200块,把电池重新安进去不就好了,我急着去找修宁,夺过手机和电池往兜里一塞。无心与他纠缠也不想解释,有点厌恶极尽疏离地推开那只纤瘦白皙的手。
对于这种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败家子我一向没有好感。所以,也不甚在意他被拒绝后的表情,重新拉上行李走了,甚至没有看清那张脸的长相。
朝着修宁消失的方位走去,四顾无人,索性站在原地等待,把手机重新装上开机。电话铃声如期而至
“喂”
“好久不见,孜涯。”
我转身,他现在我身后一步的距离。张开双臂
“修宁哥,好久不见,”
磁性的声音,熟悉的拥抱和从前一样的温柔
04.记忆总是与现实脱轨
上车的时候,总感觉背后有一道目光如影相随。我回头望了一眼,并无异样。
“怎么了,小丫头。”
“没什么。”
修宁为我关上车门。繁华的街道果然是另一个世界。
“怎么样,我没有骗你吧!外面的世界是不是更美,我相信你会喜欢这里的一切。”
我笑了,心里默念,有你的地方我都喜欢。
“你长大了,我差点认不出来了。”
“除了成熟了点,你却没怎么变,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你。”
我们相视一笑。
“修宁哥,嫂子……”
“呵呵,什么嫂子,我还没结婚呢。”
听到这句话,我由衷地笑了。所幸,我的等待不是徒劳,所幸我来的不算晚。
修宁的家和我想象中一样的整洁清新,家具的摆放中透着一丝古典庄严的气息,属于他的书卷气息,我想每一笔设计都是他亲历亲为。
和蔼憨厚的叔叔婶婶做好了饭,热情招待着我这个他们从小看着张大的孩子。城市的繁华并没有抹去黄土赋予他们的朴实忠厚。
久违的亲切感让我对这个陌生的城市少了些许违和,多了几分喜爱。
早在这个暑假,高考完的每天我都会守着电视看着新播出的《上海滩》,因为我知道你就在这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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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子曾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去上海,我骗他说因为我喜欢黄晓明饰演的许文强。他相信了,笑我竟然也追星,为了圆我心愿,黑子专门去网吧给我手机下了一首歌作为手机铃声。
“浪奔 浪流
万里涛涛江水永不休
淘尽了 世间事
混作滔滔一片潮流
是喜 是愁
浪里分不清欢笑悲忧
成功 失败
浪里看不出有未有
爱你恨你 问君知否
似大江一发不收
转千弯 转千滩
亦未平复此中争斗
又有喜 又有愁
就算分不清欢笑悲忧
仍愿翻 百千浪
在我心中起伏够。”
每次众目睽睽之下铃声想起,看着周围异样嘲笑的目光我的头皮就一阵发麻,人真的不能撒谎。
其实,我并不喜欢《上海滩》,包括帅气的许文强和大家小姐冯程程。因为他们最后并没有在一起,文强死了,程程嫁给了她不爱的丁力,尽管丁力很爱她。
如果你未曾有过真心爱过的人,就不会太在意后半生和你相守的人是谁。可若你有过了,就会不时幻想如果和你相守的是那个人又会是怎样一副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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