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提出,虽然反秦斗争看起来是全国遍地开花,但主要人物、重要事件,都跟一个区域紧密相关,作者把这个区域称作“泗水系月牙形水乡山泽地带”。这里涌现出一个“任侠集团”,刘邦就是其中一员,最终这个集团中的英雄豪杰颠覆了秦帝国的统治。
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为了加强对各地的统治,下令修建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国道,名为“弛道”。但弛道修到月牙形地带,就修不下去了。因为,与秦国的其他地区相比,这里水网密布,有大片沼泽,往往很难分清哪里是平原,哪里是湖泊。而这种朝廷无法有效管理的水乡山泽地带,就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藏身之处。
秦国攻打魏国都城大梁的时候,使了个阴招,把黄河水灌进城区,侥幸活下来的人们纷纷逃向附近的月牙形地区。
来到月牙形地带的会有两种人,最多的是逃难的普通人。月牙形地区原本是四国边境的交界处,没有获得足够的开发。但秦灭六国,导致很多人躲进来,为这里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干一点的地方就种地,湖泊多的地方就打鱼。原本不被重视的各国交界地带被很好地开发起来。
除了逃难的普通人,来到这里的第二类人,是原来的各国贵族。他们的数量肯定没法跟普通民众比。但他们的到来,在此汇聚成一股最终摧毁秦国的力量,“任侠集团”。
“任侠”的意思是“以侠义自任”,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见义勇为的人,当然在那个时代,“任侠”的含义要丰富得多。
张良就是典型代表。我们知道,张良是刘邦手下的谋臣。其实,张良的血统可比刘邦高贵多了。远的不说,张良的祖父和父亲都当过韩国的宰相,祖父辅佐过韩国三任国君,父亲辅佐过韩国两任国君。
后来韩国被秦国灭了,张良作为韩国的高级贵族就要想办法报仇,但是他暗杀秦始皇没成功,被朝廷通缉。没办法,张良只能逃进这个月牙形地带。具体来说,他藏身的地方叫下邳。这个下邳就在项羽的都城彭城和项羽的故乡下相之间。
项伯不只帮过刘邦一次。楚汉战争进入到白热化阶段,项羽抓到了刘邦的父亲刘太公,打算把他用锅煮了,这时项伯出面劝阻了项羽,又帮了刘邦一次。
你有没有觉得疑惑,项伯为什么要三番五次帮刘邦呢?
原因之一或许是看在了张良的面子上。项伯是楚国贵族,但他早先杀过人,被朝廷通缉。这时,他逃到下邳,也就是张良藏身的地方。同为天涯沦落人的张良出面庇护了他好一阵子。正因为这样,项伯一直欠着张良的人情。后来刘邦遇到麻烦,而张良是他的谋士,项伯当然也会找机会还这个人情。
你看,在任侠集团内部,大家彼此之间不仅认识,而且保持联系,甚至互相帮扶。这样的话,虽然秦国看起来是个无坚不摧的斗士,但月牙形地带就是秦国的“阿喀琉斯之踵”。
当时月牙形地带确实集聚着强大的反秦力量。但任侠中的豪杰那么多,更有像张良、项羽这样的贵族,为什么最后偏偏是刘邦夺取了天下呢?
这是因为刘邦进行了一次破坏式创新,把任侠群体和反秦民众聚拢在一起。
前面反复提到“任侠”这个词,到底什么是任侠呢?
作者提到,任侠精神包含三个要素:礼、义、利,也就是以礼相待、讲求义气、给够好处。
其实,刘邦并不是真的不懂礼数,而是他进行了一次破坏式创新,打破了繁琐的传统礼仪,建立了一套以自己中心的任侠礼仪体系。
刘邦的成功在于他进行破坏式创新,巧妙地把礼、义、利综合起来,再用这种任侠精神将任侠群体和底层群体统合起来,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反秦集团。
吕不韦的经历:吕不韦生活的时代,秦王还没有统一全国。各国王室之间有个习惯,互派王室贵族去别国作人质,如果对方胆敢发动战争,就把人质杀死。乱世之中,吕不韦豪赌了一把。他帮助当时在赵国做人质的子楚回到秦国登上王位,这就是秦庄襄王。子楚的儿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嬴政。因此,吕不韦当上了秦国宰相。不幸的是,吕不韦后来被卷入一次宫廷政变而遭到罢免,后来他服毒自尽了。
这事并没有完,吕不韦的死引发了吕氏宗族的不满。在族人看来,嬴政有今天,全都仰仗吕不韦。如果当初没有吕不韦,嬴政的父亲子楚就很难活着回到秦国,这就更别提嬴政继位的事情了。所以,吕不韦的亲族发誓要报仇,于是积极参加各类反秦斗争。比如陈涉、吴广的军队,项梁、项羽的军队中都有吕氏家族的人。
作者猜测,吕雉和刘邦的婚姻,正是吕氏家族复仇战略的重要一环。前面提到过,吕不韦是大商人,他们家族一直都在搞投资。做买卖是商业投资,吕不韦当初把宝押在嬴政的父亲子楚身上,这是一种政治投资。到后来,吕公把女儿吕雉许配给刘邦,其实也是类似的风险投资。
那你说吕公真的就能预料到刘邦之后一定会胜利吗?并不能。但在吕氏家族的政治投资中,刘邦算得上一支蓝筹股,吕公觉得他应该是一个很有前途的盟友。后来,随着刘邦的胜算越来越大,其他阵营的吕家人也都转投到刘邦旗下。
为什么一些资源多、资历老的人要甘为人臣,在刘邦手下干事了。他们跟吕氏家族一样,或许跟秦王室有仇,或许有别的打算,只靠自己挑事风险有点大,张良就有过亲身经历。所以,他们最终选择了刘邦这支蓝筹股。
总结为“约法三章”!当初刘邦的军队进入咸阳后,刘邦做了一件事情,废除秦法、约法三章:“杀人者要处以死刑,伤人者和盗窃者要受到与其罪行相应的处罚。”
你看,刘邦其实又一次进行了破坏式创新。秦朝法令繁杂严苛、名目繁多,压得百姓喘不上气来。所以,刘邦删繁就简,只要求民众遵守最基础的三条。
其实这并不是刘邦的首创。之前墨家就有类似的主张:“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作者提到,这个主张是一个非常朴素的共识。后来的农民起义军内部也常常用到。
但也正因为简单、朴素,底层人才听得懂,刘邦才能获得广泛支持。当刘邦跟民众约法三章,再加上刘邦集团已经获取了秦帝国的各项档案数据,其实在这个时候,刘邦集团已经具备统御天下的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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