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小木的小酒馆
喜欢和感动,哪一个比较重要?
一段爱情能够开始,最初的因素大概就是两种,一是喜欢,二是感动。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打从心底想要追求对方,而感动,则是在自己需要陪伴的时候,刚好有个不错的人出现,也许一开始并不喜欢,但因为感动而接受,这也是一种爱情。
当然,也有个别的爱情,叫做将就,那就是两个虽不喜欢,也不排斥的人在一起,也许是为了寻找两个人在一起时的感觉,也许是为了性,也许是为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不再孤单。
正因为有了将就和感动,所以世上多了很多坎坷不定的爱情,多了很多迷失方向的爱情。
一个男人遇到了困难或者心情不好的时候,通常都会喝一点小酒,找个要好的兄弟唠叨几句,而一个女人遇到了难题,通常都会找一个要好的闺蜜畅聊,但是她们经常会聊着聊着,就变换了主题。何叶与陆霏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两个人性格相契合,很快就成为了无话不谈的闺蜜。
“陆霏姐有男朋友吗?”
还是那一家咖啡厅,趁着饮料没上来,何叶就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在她眼里,陆霏端庄大方,长得漂亮又热情,身材完美且皮肤精致,事业稳定不黏人,追她的人应该从外滩排到松江那么长才对。
“哈哈哈你这个问题呀。”陆霏大笑一声然后捂住嘴“你是不是觉得姐姐老约你出来逛街,一定是没有男朋友?”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何叶连忙解释“我是觉得你太优秀,眼光应该很高吧?”
“何叶。”陆霏突然变得认真起来。
“嗯?”
“你知道吗?我有个弟弟,他以前是篮球运动员。”
“真的吗?”何叶其实早就猜到了他们的关系“那他一定长得很帅。”
“长得还行,就是脑子太古板。”
明明是聊着男朋友的事,话锋一转,就聊着弟弟了,这就是俩闺蜜的聊天日常。直到饮料和甜品上来,她们都没再聊起陆霏的男朋友这件事。
虽然不断变换着话题,但并不表示她们的聊天很不愉快,相反的的两个人关系要好,任何话题都能聊开,一顿下午茶的时间对于她们来说,很快就过去了。
每次光顾这家咖啡厅在离开的时候,何叶都会看一眼书架留言板上贴着的那张便利贴。她知道那是陆霖写的,看着也像是和自己有关,但不敢确定,可以确定的,是她本身很在意那几句话。
从咖啡厅出来,陆霏走在前面,整理着自己的皮包,突然一辆自行车冲过来,在那一瞬间,皮包就被抢走。是一个青年男子,穿着一身黑色皮衣,他的动作连贯,显然是个惯犯。
何叶见状立刻追上去,步履矫健宛如一个短跑运动员,男子似乎没想到何叶一个女生能跑这么快,当他准备加速的时候,已经被何叶一手揪住拉下了自行车。
只不过,何叶低估了男子的危险性,从自行车上摔落后,男子立刻爬起来。虽然何叶已经抓住了被抢走的皮包,但是男人的力气很大,瞬间又把皮包夺回,并且把何叶推向一边,头部撞在马路围栏上,一阵晕眩令她暂时失去了力气。
男子没空搭理何叶,拿稳了皮包扶起自行车,他刚想走,但陆霏已经追上来一手按住了车后座。男子一脸厌恶,好像可以透过他的脸看出‘又来一个送死的’这一个字。
他刚想要下车给陆霏一个‘教训’,不成想,陆霏一手按在自己的肩膀上,暗使劲力,男子腾空而起,摔落在地上,疼痛还没让他丧失逃跑的意志,仍想爬起来,但随之而来的是陆霏的当头一脚,直踹在其胸口上。
“还好姐姐今天没穿高跟鞋,不然你小命不保。”
陆霏看了看自己那只被黑丝包裹的美腿,又狠狠用力踩了男子一下。紧接着,附近冲出来好几个‘正义之士’一起把男子制服,报了警。
人群围观时,陆霏毫不在意他们,拿回了皮包,就把何叶扶到安静的地方,像亲姐姐一样一只手揉摸着她头部撞上的地方,一边嘴里像哄小孩一样问她疼不疼。
“没事的。”何叶依然灿烂地笑着“陆霏姐,没想到你这么厉害啊?”
“你也很勇敢嘛。”
陆霏见何叶没事了,表情也松了下来,坐直了身子,打算跟何叶讲讲故事。
“你知道,我弟弟以前是篮球运动员嘛。”陆霏的双手放在膝盖上“而我,曾经是市跆拳道冠军。”
她说:“我7岁的时候,父母就出车祸去世了,那时候弟弟才4岁。是舅舅收留了我们,而且用爸妈的保险理赔金,让我们读最好的学校,让我们学习很多兴趣,那时候弟弟喜欢打篮球,而我,只想要保护好弟弟,所以我选择跆拳道,传统武术,散打,搏击都学。”
她笑着说:“你以为王庆析那么怕我是因为什么?因为我打人特别痛,搞不好还会出人命。跟我的初恋男友约会的时候曾经因为牵个手,条件反射把他摔成了骨折,还摔断两根肋骨。”
“现在你还觉得我是因为眼光高才没男朋友吗?”陆霏一脸沉郁“是别人觉得我太危险。”
“才不是”何叶撇出纯然的笑,伸手挽住陆霏的手,侧头贴在她的肩膀上“你明明就很温柔,是那些人没福气。”
陆霏见何叶小鸟依人的样子,回想与她相处的这段时间,确定她是一个善良的好姑娘,还为自己之前怀疑何叶而惭愧,只可惜自己那个傻弟弟太晚才找到何叶。回到酒店楼下,那是陆霏第一次遇见何叶的地方,她心说,这么好一姑娘,到底是便宜了哪个混球小子了?
“哈糗~”躺在床上休息的孟礼突然打了个喷嚏。
“怎么了?”何叶端来一盆洗脚水“感冒了吗?”
“没事,小感冒。”孟礼起身,把脚放在洗脚盆里,温度刚好,即使感冒令他表情困乏,脸上依然遮不住幸福洋溢“媳妇,你真好。”
“谁是你媳妇。”何叶白了他一眼,心里其实不排斥这个称呼,但嘴上不肯承认“咱俩还没结婚呐。”
孟礼泡脚的时候,何叶在卫生间准备洗衣服,整理的时候,从孟礼的裤口袋里摸出了两张电影票的副券,时间是前几天他们因为房子的事小吵之后,何叶出门跑代驾的那一天。
原来,何叶前脚刚出门,他后脚就出门去看电影了,而且是两个人,何叶的眼中浮现出一点失落,接着立刻恢复平静,把副券扔进了垃圾桶。
像个没事人一样,何叶依然回到房间,把孟礼的洗脚水端走倒掉,一句抱怨也没说,一个问题也没问。
但,这并不表示她不在意,只是不愿意因为怀疑而吵架。孟礼泡完脚后,吃下感冒药就睡了,但是何叶看着自己朝夕相对的孟礼,好像因为他的不坦诚而变得有些陌生,尽管冬天那么冷,她也没有睡意,穿上衣服就出门了。
她没想跑代驾,只是不想呆在家里,两只手插在羽绒服的口袋,一样温暖;绿灯亮起的时候,即使没人牵着她也不会被车撞;偌大的广场即使她形单影只也不会被人注意;想喝一杯奶茶,要自己去排队也并不是很麻烦。
我什么都可以自己做,为什么还要男朋友?细思下,是不是有很多人,误以为感动便是喜欢?在何叶最孤独无助的时候,遇见孟礼,她以为世上有一个人对自己好,得来不易。她以为只要在一起,就会一直美好如初。
不过,此时此刻,天意弄人,好几年没下过雪的上海,突然飘雪。在夜灯高挑的空阔广场;在浪漫遐迩的旧电影院;在独影阑珊的寂静河堤;在何叶余温仍在的手上。
还有一片雪花,飘落在余薇薇的羊毡帽子上,她挽着陆霖的手,不再穿得色彩鲜艳,而是包裹成粽,满脸傻气;不再出没夜夜笙歌的K2酒吧,而是躲避喧嚣,看一场浪漫的电影。
“小哥哥,我想吃夜宵。”
“好。”
无论何时何地,步入恋情的陆霖都不知道如何跟女朋友相处,但是余薇薇知道怎么做,且一点也不怪他不解风情。她想做什么,想要什么都会直接开口,得不到的就撒娇,最后陆霖都会妥协。
“你看,那不是那天遇见的小妹妹么?”余薇薇发现了何叶“她怎么一个人在那?”
陆霖顺着她指的方向过去,一眼就认出是何叶,他的眼神里不禁流露出怜爱的情愫,明眼人一看就懂。
“这么晚了,又下着雪。”余薇薇松开手“我去车上等你吧。”
她的话,明里暗里是让陆霖过去跟何叶说说话,至少她知道,陆霖此刻一定是很担心何叶的,天寒地冻,一个姑娘那么晚了还在外面。没等陆霖回答,余薇薇就自己裹着身子缩着肩膀往停车场的方向去,表现利落大方。
雪花不大,轻巧朦胧,大老远,何叶就看见陆霖向自己走来,她站在原地,什么事也没做,什么事都没打算做,就只是看着他,等他过来。
“上海好久没有下过雪了。”何叶朝着越来越近的陆霖笑着说“记得上一次下雪的时候,我也是在这个地方,也是站在这个位置。”
陆霖惊愕得停顿一下,上一次下雪,是他事业刚起步,缺乏信心的时候,他也是站在这个地方。不过那时候广场上人潮拥挤,大家都在看雪,其中有一个姑娘,就站在何叶现在的位置,当时那个姑娘的伞坏了,当时她顶着大雪在发传单,尽管没有人理她,依然不停地哟呵着。
“当时我的伞坏了。”她继续跟陆霖说“所有人都在看雪,我就在发传单,都没人理我。”
陆霖微笑,心里说,傻瓜,我不是拿了一张吗?那时,只有陆霖一个人打理何叶,他们早就见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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