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习惯,每去一个地方,都会买一双高跟鞋。对于高跟鞋我有一种近乎狂热的迷恋,也似乎只有买过一个城市的高跟鞋,穿着它行走在本该属于自己的城市,才证明我真正到过那个地方,并且一直带有它的印记。而等到有一天再经过那个地方,就像面对一个老朋友,我可以骄傲地对它说,看,我带着你的印记走了好远的路。
所以这几年来,我的鞋柜里有数不清的高跟鞋,有些甚至上过一次脚就没有再穿,然而每次打开鞋柜看到它们,心里就会漾起绵长的满足感。
视高跟鞋如命的我,也丢过一双不合脚的高跟鞋。
那是一双湖蓝色的坡跟绑带高跟鞋,漆皮鞋面低调而闪耀,鞋跟完美的弧度打破了坡跟一贯的笨重视感。正是因为它恰到好处的视觉感受征服了我,然而它并不合脚,因为小了一码试穿的时候脚趾头被磕得生疼。
营业员告诉我,合适我的码数已经售罄并且我钟爱的湖蓝色也只剩下这一款。驾驭过无数双高跟鞋的我深谙鞋子与脚需要磨合的道理,想着回去多穿几次就穿松了,实在不行我减肥瘦脚。带着点一丝莫名的侥幸,我满怀期待地把这双鞋子带回了住处。
彼时,我刚大学毕业半年,抱着大大的憧憬在深圳这个沿海大都市找寻所谓生活中的不一样。这里的节奏确实很快,每天上班除了午饭时间没有一刻的闲暇。每到夜幕降临,回住处的时候都会途径一座天桥,我习惯停下脚步一个人趴在天桥的栏杆上,看桥下大马路上的川流不息。有时候甚至会出神地想,车里面人都来自哪些地方,他们是不是跟我一样怀抱着悸动的心来到这里试探甚至是沦陷,亦或是他们已经在这个遍地是黄金却也处处是竞争的城市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就这样想着想着,在很多个华灯初上的夜晚。终于有一天,他偶然闯入了我的世界。清瘦,架着一副金丝边眼睛,气质看上去很儒雅,说话的语调总是不紧不慢,像极了他波澜不惊的个性。我们一起吃饭聊天,一起去红树林散步,去深圳湾看海。两个人不需要说很多话,就是安安静静地坐着已然觉得很舒服。我们就这样自然而然走到了一起。
从朋友过渡到恋人,角色的不同带给我们很大的转变,在彼此面前的状态也从刻意端着到不加掩饰,彼此一些格格不入的生活习惯慢慢开始暴露无遗。空闲时他喜欢宅在家看剧,我在家待不住总想出去溜达。他工作性质经常需要天南海北到处跑,生活饮食毫无规律,习惯晚睡经常熬夜,而我是个过了晚上11点就必须要睡觉的人。我喜欢小动物,养了一只猫,但是他对猫毛过敏,每次躲得远远的,我当铲屎官的时候他甚至捂着鼻子不愿进门。
我们的状态成了我总担心他生活方式不健康影响身体,他总埋怨我安静不到三分钟。渐渐的感情开始显现疲态,并且不动声色地蔓延开来。
那天我让他陪我去看电影,邓超的《分手大师》,我穿上那双漂亮的高跟鞋,用心打扮了一番,心里还是隐隐觉得哪里不对。观影全程我的注意力并没有集中在屏幕上,反倒是脚下小了一码的鞋子让我的脚趾头稍微动一动就钻心地疼。看完电影出来我加快脚步走在前面,故意将他甩在身后。到了马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他快步跟上来,车上我们一路无言。看着窗外转瞬即逝的风景,觉得有点冷,我将衣领往上提了提。下了车,两个人依旧不说话。我发现原来我们之间的距离隔着千山万水。
上了楼,脚疼得厉害。我用手摸了摸,整个差不多已经肿胀起来。他继续看他的新闻,我倚在墙角不说话。良久,他大概是发现了我的异样,问我怎么回事。
我没有回答他,趁他转过头蹲在墙角开始抽噎起来。
突然间听到“咚”地一声闷响,是他把手中的矿泉水狠狠摔在地板上的声音,伴随着一声咆哮:“你到底想怎样啊?!”
这一声咆哮如同当头棒喝,敲碎了我对他所有的幻想。
我脱掉脚上的高跟鞋提在手上飞奔下楼。那时我们住在7楼,出行都坐电梯,楼梯没有贴地砖加上有段时间没人打扫,踩上去全是沙粒和灰尘。我就这样一路飞奔下楼,只想快点逃离。
后面是他追赶的脚步声。他还是延续他一贯沉默的风格,一句话都没有说。
我所有的情绪也在瞬间爆发,重重地将手上的高跟鞋摔到墙角,用尽全身力气喊道:“我他妈不想做什么!”他捡起了我的鞋子,我没有理会,做了个停止追赶的手势,一个人走出了小区。
尔后收到他的道歉短信,我回到:“不合脚的鞋子,硬塞进去脚太痛了,丢了是好事情。”
夏夜的凉风吹到我滚烫的脸上,与汗水和眼泪浸润在一起。也是在这一刻,真正开始明白不合适的爱情就跟不合脚的高跟鞋一样,不管你怎样磨合,脚还是会不舒服,严重时会因为流血而寸步难行。适时舍弃换双合脚的,才会走出得体的姿态。
毕竟,当你不再那么疼了以后,即使外在一切都没有变,你也会发现这个世界居然开始明朗起来了。虽然并不完美,虽然总有挣扎,可庆幸的是在下一个还有复盘机会的十字路口,你还有机会去靠近一场真正适合你的爱情。
三年后的一天,微信朋友圈他更新状态“北京时间22:00”,配图是一张落日余晖下的古旧楼台。
“你把帝都拍得不好看。”
“这不是帝都,这是乌鲁木齐。”
“哦,我只看到了北京。”
这才是我们之间最合适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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