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婆经:佛陀详述尸婆外道之宿命论之非,而说一切均由因缘造作而成。尸婆悟道而出家,而成为阿罗汉。
(九七七)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王舍城迦兰陀竹园。
尔时,尸婆外道出家来诣佛所,与世尊面相问讯慰劳已,退坐一面,白佛言:「瞿曇!有一沙门婆罗门作如是见、如是说:『若人有所知觉,彼一切本所作①因,修诸苦行,令过去业尽,更不造新业,断於因缘,於未来世无復诸漏。诸漏尽故业尽,业尽故苦尽,苦尽者究竟苦边。』今瞿曇所说云何?」
佛告尸婆:「彼ⓐ沙门、婆罗门,实尔洛漠ⓑ说②耳,不审、不数③,愚痴、不善、不辩。所以者何?或从风起苦,眾生觉知,或从痰ⓒ起,或从涎ⓓ唾④起,或等分起⑤,或自害,或他害,或因节气⑥。彼自害者,或拔髮、或拔鬚,或常立举手,或蹲地,或卧灰土中,或卧棘刺ⓔ上,或卧杵上、或板上,或牛屎涂地而卧其上ⓕ,或卧水中,或日三洗浴,或一足而立,身随日转⑦。如是眾苦精勤有行,尸婆!是名自害。他害者,或為他手、石、刀、杖等,种种害身,是名他害。尸婆!若復时节所害,冬则大寒,春则大热,夏寒暑俱⑧,是名节气所害。世间真实,非為虚妄⑨。尸婆!世间有此真实,為风所害,乃至节气所害,彼眾生如实觉知。汝亦自有此患,风痰[*]涎[*]唾,乃至节气所害觉,如是如实觉知。尸婆!若彼沙门婆罗门言一切人所知觉者皆是本所造因,捨世间真实事而随自见,作虚妄说。
「尸婆!有五因五缘生心法忧苦。何等為五?谓因贪欲缠,缘贪欲缠,生心法忧苦;因瞋恚、睡眠、掉悔、疑缠,缘瞋恚、睡眠、掉悔、疑缠ⓖ,生彼心法忧苦,尸婆!是名五因五ⓗ缘生心法忧苦。尸婆!有五因五缘不生心法忧苦。何等為五?谓因贪欲缠,缘贪欲缠,生彼心法ⓘ忧苦者,离彼贪欲缠,不起心法忧苦;因瞋恚、睡眠、掉悔、疑缠、缘瞋恚、睡眠、掉悔、疑缠,生彼心法忧苦者,离彼瞋恚、睡眠、掉悔、疑缠、不起心法忧苦。尸婆ⓙ!,是名五因五缘不起心法忧苦。现法得离炽然,不待时节,通达现见,缘自觉知⑩。尸婆!復有现法离炽然,不待时节,通达现见,缘自觉知,谓八正道——正见乃至正定。」
说是法时,尸婆外道出家远ⓚ尘离垢,得法眼净。时,尸婆外道出家见法、得法、知法、入法,离诸ⓛ狐疑,不由於他,入正法、律,得无所畏。即从坐起,整衣服,合掌白佛:「世尊!我今可ⓜ得於正法、律出家、受具足,得比丘分耶?」
佛告尸婆:「汝今得出家……」如上说,乃至「心善解脱,得阿罗汉。」
[校勘]
ⓐ 宋、元、明三本无「彼」字。
ⓑ 「洛漠」,圣本作「略演」。
ⓒ 「痰」,圣本作「淡」。[*]
ⓓ 「涎」,大正藏原為「唌」,今依据宋、元、明三本改作「涎」。[*]
ⓔ 「棘刺」,圣本作「蕀𠞦」。
ⓕ 「上」,明本作「土」。
ⓖ 宋、元、明三本无「缠」字。
ⓗ 宋、元、明三本无「五」字。
ⓘ 宋、元二本无「法」字。
ⓙ 「苦因瞋恚睡眠掉悔疑缠缘瞋恚睡眠掉悔疑缠生彼心法忧苦者离彼瞋恚睡眠掉悔疑缠不起心法忧苦尸婆」四十四字,大正藏作「苦」,圣本作「苦离」,今依明本补上。
ⓚ 「远」,明本作「离」。
ⓛ 「离诸」,宋、元、明三本作「得离」。
ⓜ 「可」,圣本作「何可」。
[註解]
① 本所作:过去的造作,又作「本行所作」。
② 洛漠说:言谈疏漏、没有道理。
③ 数:读音「属」,计算。
④ 涎唾:「涎」,读音同「閒」,指唾液、口水、黏液。「涎唾」,指口水。
⑤ 等分起:(风、痰、唌唾等原因)混合(合併症)所引起。
⑥ 节气:季节气候。
⑦ 一足而立,身随日转:单脚站著,身体面向太阳,随著太阳的昇降而改变身体面对的方向。这是外道的一种苦行。
⑧ 夏寒暑俱:夏天时忽冷忽热。
⑨ 世间真实,非為虚妄:世间真得有这样的现象,而不是乱讲的。
⑩ 现法得离炽然,不待时节,通达现见,缘自觉知:当生就能灭除如火烧般逼迫身心的烦恼,即时、不须等待,正确地在这裡当下看到,亲自能体证。(这形容佛法特质的定型句在经中常出现,详见杂阿含卷二十第550经的「读经拾得」中的比对。)
译文
九七七、尸婆经:佛陀详述尸婆外道之宿命论之非,而说一切均由因缘造作而成。尸婆悟道而出家,而成为阿罗汉。
像如是的经教,乃结集者的我们,都同样的听过的: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于王舍城的迦兰陀竹园。
那时,尸婆外道的出家人,来诣佛所,和世尊面相问讯慰劳后,退坐在一边,白佛说:「瞿昙!有一位沙门,或婆罗门,曾作如是之见,如是之说:『如有人,其有所知与觉(感受),也就是他的这一切,均为是:本所作之因(宿世所造之因,宿命论)。如修诸苦行,使过去的罪业都灭尽,更不再造新的罪业,已断除因缘,在于未来世,已不会再有诸漏。由于诸漏已尽之故,业障也已尽,业尽之故,苦就会尽,苦尽的人,就是究竟苦边。』现在瞿昙您,所说的,到底为如何呢?」
佛陀告诉尸婆说:「那位沙门,或婆罗门,实在是洛漠(信口说说)之说耳。是不审不数,是愚痴而不善不辨。为甚么呢?因为世人或者从风而起苦痛时,就会觉知其事。或者从痰而起,或者从唌唾而起,或者由于等分而起。或者自害,或者他害,或者因为节气等,而生起苦痛等。
甚么为自害呢?那些自害就是:或者拔除头发,或者拔除嘴须。或者常站立而举起其手。或者蹲在地上,或者卧在灰土之中,或者卧在棘刺上面,或者卧在杵上,或者板上,或者以牛屎涂地而卧在其上面,或者卧在水中。或者每日洗浴三次,或者以一足而立,身则随日而转。像如是的有了这些众苦精勤之行。尸婆!这叫做自害。
他害就是:或者被他人以手拿石,拿刀、拿杖等,以种种来害你之身。这名叫做他害。尸婆!或者又被时节所害。如冬天则大寒,春天则大热(印度之夏雨期之前的气候),夏天则寒暑都俱有。这叫做节气所害。世间就是这样真实,并不是虚妄的。
尸婆!世间有这些真实之事,如被风所吹害,乃至被节气所害,那些众生,都能如实而觉知。你同然也不例外,你自有这些灾患,如风、痰、唌唾,……乃至被节气所害之感觉,像如是的,会如实而觉知。尸婆!如果那位沙门,或婆罗门说一切人所知觉的,均为是本所造因,(宿世所造之因)的话,则舍弃世间的真实之事,而随着自己的见解,而作虚妄之说耳。
尸婆!有五种因,五种缘,而生起心法之忧苦来的。那五种呢?所谓以贪欲缠为因,以贪欲缠为缘,而生起心法的忧苦的。也以瞋恚、睡眠、掉悔、疑等缠为因,以瞋恚、睡眠、掉悔、疑等缠为缘,而生起他的心法之忧苦来。尸婆!这名叫做五因五缘生心法之忧苦。
尸婆!有五种因、五种缘,不生起心法之忧苦。那五种呢?所谓以贪欲缠为因,而生那心法的忧苦的话,则离开那贪欲缠,就不会生起心法之忧苦。以瞋恚、睡眠、掉悔、疑等缠为因,而会生起心法的忧苦的话,则离开那瞋恚、睡眠、掉悔、疑等缠时,就不会生起心法之忧苦。尸婆!这名叫做五因五缘,不起心法之忧苦。在于现法当中,得离炽燃。不待时节,而能通达现见,而缘于自觉而知。
尸婆!又有在现法当中,得离炽然,不待时节,而能通达现见,而缘自觉知之法。则所谓入正道,正见,……乃至正定。」
说此法时,尸婆外道的出家人,乃远离尘垢,得法眼净。这时,尸婆外道的出家人,由于见法、得法、知法、入法,而离诸狐疑,不由于他人,而入于正法与律,而得无所畏。就从座而起,整一整他的衣服,合掌白佛而说:「世尊!我现在可否得以在于正法与律当中出家受具足戒,而得成为比丘之一分子吗?」
佛陀告诉尸婆说:「你现在可以出家了!」其它如同上说,……乃至心善解脱,而得阿罗汉果。
[对应经典]
《别译杂阿含经》卷十一第211经。
南传《相应部尼柯耶》〈受相应36〉第21经尸婆经。
二十一.尸婆迦
有一次,世尊住在王舍城的竹园松鼠饲喂处。
这时候,末利耶.尸婆迦游方者前往世尊那里,和世尊互相问候,作了一番悦意的交谈,坐在一边,然后对世尊说: “乔答摩贤者,一些沙门婆罗门这样说,他们持这种见解: ‘人们各种乐、苦或不苦不乐的经歷,全是因过往生所做而来的。’ 乔答摩贤者对这种说话怎麼说呢?”
“尸婆迦,感受的生起,有由胆汁的原因所引致,有由痰的原因所引致,有由风的原因所引致,有由身体不调的原因所引致,有由天气转变的原因所引致,有由行為转变的原因所引致,有由跌撞的原因所引致,也有由业的原因所引致。
“尸婆迦,人们亲身知道,感受的生起,有由胆汁的原因所引致,有由痰的原因所引致,有由风的原因所引致,有由身体不调的原因所引致,有由天气转变的原因所引致,有由行為转变的原因所引致,有由跌撞的原因所引致,也有由业的原因所引致。
“尸婆迦,世间常识也明白,感受的生起,有由胆汁的原因所引致,有由痰的原因所引致,有由风的原因所引致,有由身体不调的原因所引致,有由天气转变的原因所引致,有由行為转变的原因所引致,有由跌撞的原因所引致,也有由业的原因所引致。
“尸婆迦,那些沙门婆罗门这样说,他们持这种见解: ‘人们各种乐、苦或不苦不乐的经歷,全是因过往生所做而来的。’ 这些说话不符合人们亲身所知道的,也不符合世间常识。因此我说,那些沙门婆罗门是错误的。”
世尊说了这番话后,末利耶.尸婆迦游方者对他说: “乔答摩贤者,妙极了!乔答摩贤者,妙极了!乔答摩贤者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来演说法义,就像把倒转了的东西反正过来;像為受覆盖的东西揭开遮掩;像為迷路者指示正道;像在黑暗中拿著油灯的人,使其他有眼睛的人可以看见东西。我皈依乔答摩贤者、皈依法、皈依比丘僧。愿乔答摩贤者接受我為优婆塞,从现在起,直至命终,终生皈依!
“胆汁痰与风,
不调与天气,
行為与跌撞,
业果為第八。”
[读经拾得]
本经中佛陀解说我们所觉知(感受)的,并不全由过去世的业力所造成,还有从以下的各种原因而来:
身体四大不调(风、痰、涎唾、三者混合因素)
自害(苦行自虐)
他害(他人加害)
节气(气候变化)
身体有这些感受,内心不必然忧苦。心法忧苦从何而来?
贪欲
瞋恚
睡眠
掉悔
疑
也就是「五盖」这五种覆盖心识、阻碍善法发生的烦恼。没有了五盖,就能生起七觉支,走在觉悟解脱的道路上。
如何能不生心法忧苦?则要离於五盖、行八正道。
依本经所说,宿命论(今生所有的遭遇全都源自於过去所造的业)是错误的,认為吃苦就能解脱(修苦行能消过去的业,并不造新业,就能涅槃)也不正确。这种错误的知见是耆那教的看法,可能让信徒在面对事情前不好好準备、事后消极不加以补救,基於错误的因果观而一味地逆来顺受,不知可以八正道积极地开创未来。
佛教则不是宿命论,而是因缘观,除了过去的业力外,此生甚至当下的物理因素和心的染著都会影响我们的际遇;由於此生能行八正道,乃至当下能解脱五盖等烦恼,终究能「现法得离炽然,不待时节,通达现见,缘自觉知」,亲证解脱。
造成今世感受的原因,本经及相当的《别译杂阿含经》、南传《相应部尼柯耶》经文对比如下:
虽然本经没有强调过去的业的重要性,而是指出今生的内外各因素也会造成影响,但综合各经所说,业力还是主因,本经所说的各种原因也都可算在广义的因缘之中,卷十七第481经即详细地分析產生各种受的微观及巨观的因缘。对於业报的法则有兴趣的同学,也可研读《中阿含经》卷三〈业相应品2〉第11经盐喻经。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