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一个句子:
The parties agree that irreparable harm would occur and the parties would not have any adequate remedy at law in the event that any of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greement were not perform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ir specific terms or were otherwise breached.
这是合同救济条款中比较常见的一句,大意是损害赔偿不足以补救,需要实际履行或禁令救济。
有意思的是,这里的irreparable如何翻译?
我见过“无法挽回”这种译法,以前也采用过。但“无法挽回”如何界定?是完全没有任何补救措施了?那后面的实际履行和禁令何以自处?显然不是。
汉字“无法挽回”给人的感觉,就是没办法了。所以,它不是很贴切。
如果从上下文来看,它的意思应该是指“金钱赔偿不足以补救的损害”,但这太长太绕口。加上没时间确认,就一直“无法挽回”了。
今天得空,查了一下《布莱克法律词典》。别说,还真让我猜中了!
里面没有irreparable,但有reparable injury,意思是:
An injury that can be adequately compensated by money.
翻译过来就是“金钱足以赔偿之损害”。
反过来,irreparable就是“金钱不足以赔偿[的损害]”。
这样的话,上面那句可以翻译如下:
双方同意,若本协议未依约履行或有其他违反,受害方将发生金钱无法弥补之损害,且普通法上不存在适当之救济。
最后发表获奖感言:
其实,将一个词限于特定含义,是不大靠谱的事情。何况irreparable又是那么普通而常见,不应该有特定含义吧?这是我久久不愿意去查证的原因之一。
不过,如果一个法律词语确实有特定含义,而且猜中,也是一件很爽的事情。这是我喜欢法律翻译的原因,也是“译海拾珠”的趣味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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