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军
看了这个新闻之后,我使劲拽了拽我手里的狗绳,同时,四下张望了一下,确认周围没人。
故事发生在云南丽江。
如果你感兴趣,请往下看――
大年初六上午,云南丽江的杨先生在自家小区遛狗,碰到一个邻居要跟他聊两句,他就把狗栓到树上,跟邻居到一旁的休息亭坐着聊天。
结果,小区的另一个正在燃放鞭炮的9岁男孩看到拴在树上的狗之后,不知道动了什么心思,童心肆意横行,竟想到点燃鞭炮去炸狗。
不是炸一下,是连续炸了好几下。也许是狗不胜怒,情急之下竟然挣脱脖子上的狗绳,扑向男孩,顺带咬了一口。
是不是正当防卫呢?
你肯定说我糊涂了,人和狗怎能适用同一条法律,人和狗怎能同处一个跑道呢?我们早已经过了“某某与狗不得入内”的年代了。
正在聊天的狗主人杨先生听到动静不对,赶过来拉住了自家的狗,然后陪着孩子去医院打了狂犬疫苗,并且支付了所有的检查、治疗费用。
后来怎样?
后来,孩子的母亲要求是索赔五万元,项目是精神损失费。
再后来,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杨先生最终赔偿炸狗孩子他妈一万两千元,并签署了后期引发疾病负全责的协议。
也就是说,如果这个炸狗的孩子今后发作了狂犬病,不管是他到哪儿惹的祸遭的殃,只要狗主人杨先生不能证明这孩子此后被其他狂犬病病毒感染过,恐怕都得赔钱。
这相当于给自己埋了一颗几十年的定时炸弹。
细思一下,这里面有很多可怕的教育问题。
其一,要爱护小动物,要爱惜一草一木,人要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样的教育肯定是有的,为什么没往孩子心里去呢?一个九岁的男孩,应该读三年级了吧!三年的教育起到了什么作用?何以如此残忍?
有人肯定会说,这就是一个个例,值得大惊小怪,借此质疑教育,用心险恶啊!
对此,不作反驳。
其二,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很重要,这些教育观念早已被人们理解和接受,可落实到行动中,没有多少人会考虑孩子的教育问题。这次“狗咬人”事件中,这个男孩应该是负有一定责任的。八九岁的孩子整是“狗也嫌”的年龄,往往会“狗不咬用棍戳”。这次的遭遇也许会给他上一节学校学不到的课。当然,我更希望孩她妈能认认真真地对孩子说:“孩子,你是有责任的!你有错在先。”
我无法想象这件事给孩子造成多么坏的影响。
其三,每一个公众事件的背后,都有一个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权力太大,是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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