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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超级演说家林正疆

23-1超级演说家林正疆

作者: 杨啥啥 | 来源:发表于2018-01-04 14:36 被阅读5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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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看几年前的超级演说家视频,对里面几位辩手的演讲表现都觉得不错,其中就有超演总冠军林正疆。林正疆是台湾一名律师,演讲主题都与法相关,因为从自身经历出发,易得人心且发人深思。列举一篇文章为例,<<正义的温度>>是讲关于刑满释放人员再度犯罪的,它里面有一段话很引人深思:

    扣除某些病态性质的案例,其他仍然有许多只是一时胡涂并且已经付出代价的出狱人员,他们渴望改过自新,但却在社会的许多角落普遍受到歧视,大家习惯认定他们是坏人,往往直接把他们拒于门外,让他们完全失去就业、竞争甚至重生的机会。

    福建省监狱局曾经调查再度犯罪的刑满释放人员,发现其中竟然高达将近百分之六十完全找不到工作,这说明了他们的处境无比艰困。然而,对他们施加歧视、让他们走投无路的结果,到头来等于是逼他们再度走上犯罪的道路,再度伤害我们,也伤害社会。

    我对这个刑满释放人员再度犯罪了解不是很多,就找了些资料,发现刑满释放再犯罪率是很高的,当然原因也多种多样。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方面,我看到了这么几条看起来是比较全面的措施:

      1.加强监管监督。严格审查看守所、监狱等监管部门的减刑、假释案件,防止个别刑满释放人员思想未有效改造、恶习未有效矫正的情况下,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减刑,出狱后继续危害社会。

    2.加强教育改造。根据服刑罪犯主观恶性大小,制定侧重点不同、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措施,注重心理矫治和个别教育,帮助他们及时回归社会。

    3.加强技能培训。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出台就业培训和安置政策,结合服刑人员个人特长,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使其掌握一定就业、生存技能,为刑满释放后更好地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4.加强社区矫正。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控制、管理衔接、就业安置、解贫脱困、心理疏导等制度,引导社会消除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歧视,组织民政、公安、司法、社区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形成帮扶合力,加强监管和帮教。

    我比较不解的就是,最后一条,如何在“加强监管和帮教”的同时“消除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歧视"是个似乎难以两全的问题,因为监管意味着势必多少有着“不信任”的意味在......不过我觉得,“管教”这一步在狱中就要做好,罪犯出狱后应当被给予充分的重新生活的权利和条件--技能培训、尽量减少歧视的舆论环境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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