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月子期间,听我的月嫂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十几年前的一天,医院产科来了一对年轻的农村夫妻。衣着朴素,看起来家里的经济条件不怎么好。
女人在下一级医院里保胎了一段时间,但是效果欠佳。为了安全起见,两人满怀希望地来了这所医院,期待着能够迎接一个健康可爱的宝宝。
产科医生按照流程安排她住院,进行各项化验检查,和各种适合她的保胎治疗。
但女人最终还是早产了。她生了一个很不健康的女孩子,肺还未发育成熟,还是个兔唇!
十几年前,要治好这样一个孩子,需要花的钱足以让一个农村普通家庭倾家荡产的,而且还不一定治得好!
产科主任向小两口交代病情:患儿呼吸衰竭,随时有可能死去。如果治疗,花费很高,而且效果无法保证。
再然后,这小两口可能是觉得自己还年轻,认为自己还是有机会再生一个健康的。所以,决定放弃这个孩子,并请求当时的产科主任开一张死亡证明,证明孩子出生后夭折。
夫妻俩拿着死亡证明回家的第二天,产科主任的表侄女来医院看她。她结婚多年了还没有自己的孩子,想来问问大姑还有什么办法。
产科主任说:“正好这里有个弃婴,但是问题不小。你看看要不要带回去养养看?”
表侄女把孩子带回乡下家里精心照料,万幸的是,孩子居然奇迹般地活下来了!等孩子大一些后,她又花了很多钱给孩子做了兔唇修补手术。
也许是老天真的是公平的,那小两口,真的再没有孕育一个生命。
有一天,当年那个产妇到邻村去赶集,正好看到一个墙角边,一个小女孩在踢毽子。这个小女孩看着好眼熟,上嘴唇上还有淡淡的粉红色的瘢痕。
产妇一下子就想起了自己多年前的那个孩子,马上就托人打听消息。然后发现,这个孩子的生日和自己当年的孩子只差一天。
而且,这个孩子的母亲,多年前就被诊断不孕,从外面抱回一个兔唇的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和自己的孩子还是同一年出生!
这对夫妻就找到了这个产科主任,这个主任很痛快地就把当时发生的事情告诉他们了。
小两口决定要回自己的孩子。当然结果可想而知,表侄女一家肯定是不给的。怎么办,诉诸公堂。
法院判决:
1、孩子归小两口;
2、小两口要补给表侄女家这几年的抚养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产科主任触犯刑法,犯拐卖人口罪。
后来上诉,因为没有金钱交易,拐卖人口的罪名不成立。但是仍然判刑入狱数年。
可是小女孩根本就不认自己的亲生父母,天天哭着闹着要回自己妈妈那里。小两口去找到表侄女那里,送回孩子。
同时还希望得到一家人和孩子的原谅,并且请求表侄女一家能够帮自己劝导孩子,承认自己才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并表示孩子可以放在表侄女家,我们一起抚养孩子,让她作为我们两家共同的孩子。
表侄女一家果断拒绝了:我的大姑还因为这件事被关在牢里呢,当初孩子最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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