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不老药”禁作为食品生产经营 2020年12月17日,北京晚报以整版篇幅报道了《60粒售价2.2万元...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生...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 〔2020年 第21号〕 “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 第34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 第6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 第2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
2017年4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2018第三批:10批次食品不合格!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为强化平台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义务,细化了严重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
近日,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0年第7号公告,发布42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
本文标题:市场监管总局:“不老药”禁作为食品生产经营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zkzrzktx.html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