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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该鼓励员工自私还是无私?

公司应该鼓励员工自私还是无私?

作者: 晚六早八 | 来源:发表于2018-06-12 16:08 被阅读28次

      管仲病,桓公问曰:“群臣谁可相者?”管仲曰:“知臣莫如君。”公曰:“易牙如何?”对曰:“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公曰:“开方如何?”对曰:“倍亲以适君,非人情,难近。”公曰:“竖刀(一作竖刁)如何?”对曰:“自宫以适君,非人情,难亲。”管仲死,而桓公不用管仲言,卒近用三子,三子专权。

      故事发生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代齐国,简单的说就是管仲临死前给齐桓公的“遗嘱”:易牙把自己的孩子杀了取悦齐桓公。卫公子开方是卫懿公的庶长子,在齐国15年,连父母去世都不回去,而路途却很近。至于竖刁,则是为了表达所谓的忠诚而自宫了做宦官。

      管仲的结论是:“人情莫过爱其身者,竖刁不爱其身,岂能爱君乎?”

      管仲以人情度之,认为竖刁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惜(自宫取悦桓公),怎么能忠君爱国,久之必为乱,所以劝齐桓黜退他。然后历史果然按照管仲的预估进行了,即齐桓公不听管仲直言,最后被竖刁饿死。齐桓公的逻辑是,这些人连父母,儿子都不要,还敢自宫,这对寡人是多么的忠心啊!管仲的逻辑是,这些人怎么可能连父母儿子都不爱,还自宫,这样的“忠心”有悖人伦,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多么可怕!!!

      这就给追求卓越领导力的管理者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我们到底希望有什么样的团队和员工?真的是不顾一切保卫组织的“无私奉献者”吗?记得几年前在一个大型的医药连锁企业做团队打造的课程,看到企业里表扬了两个人。一个人在玉树地震后的第二天,药店冒着很大的危险正常营业,给群众提供救命的药品。

      另一个人是在广东某地,有一次发大水,这个员工的家人在一楼,家里也淹了,媳妇还卧病在床,他不顾一切抢救了药店的库存,挽回了损失。当时征询我的意见,我说既然你问到了,我的意思是,对玉树地震后照常营业的,要往大了奖。而那个不顾小家顾大家的人,如果是我的话,我可能会辞退他。所以我也不建议你们奖励他。

      这个道理其实无比简单。就是管仲那句话,“人情莫过爱其身者,竖刁不爱其身,岂能爱君乎?”人(情)欲即天理,不爱自己,岂能爱别人?家里有危急的危险你不救,怎么可能救企业?如果家里真的出了事情,你把企业组织置于何地?

      公司不是家,人与家的责任是无限责任。人与公司的责任是有限责任。阳明先生讲人欲即天理,稻盛和夫先生讲敬天爱人(为了员工的美好明天奋斗),可是有着强烈人情味的中国的企业领导者,是不是真的认知并且接受了这圣人的思想呢?

      所以我们鼓励“自私”。不损人的那种“自私”。这种“自私”首先是对自己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自己有进步有成长,家庭能够幸福美满,这样个人就得到了成就与认同,反而会更好地回馈组织与社会。这不就是公司这样的社会组织应该完成的终极目标吗?从这个意义上讲,私德、公德(社会)、职业道德根本不是一种“德”。三者当然有重合的部分,但这毕竟是三种德。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研究人性,经营人心”(京博控股董事长马韵升先生语)就是应该追求的正确的做法,追求专业的职业道德。

      当然,说到这里,为了避免语言传播上的误解,我们把“自私”改成“有私”就比较好理解了。《国富论》最伟大的地方就在于,回答了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私”而努力,市场的无形的手就会起作用,这样“一种能产生善果的社会秩序出现了”。这个社会秩序就是企业的业绩,团队,文化,都会随之而向好。相反,如果每个人都强调“无私奉献”,最后的结果一定会是乌托邦式的“恶果”。不尊重天理,又能怪谁呢?

      汪君华。北京新易太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SMART持续盈利发起人。在企业战略规划咨询、运营管理、战略营销、领导力、执行力等领域,企业文化推进落地实施、企业转型核心中高层系统提升全案层面有深入研究及管理实战经验,帮助立白集团,中国人寿,老百姓大药房数百家中国成长型企业的取得成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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