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更有点不喜欢了,都说三周能养成个习惯,已经400多天,却有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感觉。
想弃之,是内容乏味,大多偏自嗨的流水。些许高兴的是,坚持了一年多,语句好像更顺畅,更网感了些,唉,还是继续吧。
或许,在日后老去的某一天,阳光正好,眯眼坐摇摇椅的我,耳听小外孙朗读我现在某一年某一天的碎碎念,会突然涌来一份感动,那些走过的沧桑、眼泪和夜里无处安放的思念,竟然是一份份人间安暖的陪伴。
是的,你有过青春、奋斗和生死别离,有过爱和被爱,酸甜苦辣都体验过了,才不枉来世走一遭,其实,这都是幸福,已足矣。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