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分享了一下保单的资产隔离问题,很多同事希望我能够再分享一些相关知识,今天再次分享一下投保人变更,你需要知道的道理。
我们来看看,一个标准的大额年金保险设计模式:以父亲或母亲为投保人,以儿女为被保险人,购买大额年金保险,死亡受益人为父母,儿女每年领取年金。这样如果女儿将来离婚,保单不会被分割。即使女儿死亡,保单将通过保险理赔金的形式回到父母的账上。听上去确实是一个很棒的资产保全安排!但其中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若投保人死亡怎么办?保单的权益归属将会如何?后果会是什么?
相信很多保险的同仁就会说了,这有什么难的?变更投保人呗!的确,事情一般会是这样一个流程:假设有一张保单,父亲是投保人,女儿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父母的年金保险,如果客户(投保人父亲)去世后,女儿和母亲拿着投保人的死亡证明和保单去保险公司申请变更投保人,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要求投保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自己商议,将投保人变更为其中的一个人,其他人放弃继承的权益。一般母亲都会放弃继承权益,让被保险人女儿变更为投保人。
此时,一个意想不到关键的事情发生了,投保人对保单的权益:因为女儿是法定继承了投保人的权益,也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和投保人的其他权益,而大额年金险保单的现金价值非常高,甚至可能超过本金,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继承的遗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给夫妻一方的,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客户安排的专属女儿个人的保单,在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了女儿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儿将来离婚,其损失一半的资产。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非常有必要提醒客户:安排客户和他的女儿履行变更投保人手续的同时,并请律师起草一份赠与协议,明确该保单投保人的权益无偿赠与给女儿个人,与其配偶无关!
父母当投保人,子女当被保险人,一般父母死亡时,子女还生存,保单继续有效。但投保人的现金价值及其他权益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而继承是有很多风险的,尤其是法定继承:
风险一、如果投保人有多个法定继承人,那么保单现金价值有可能被瓜分;
风险二、继承过程复杂,可能耗时很长,如果保单未完成缴费,可能使保单无法缴费而失效;
风险三、即使被保险人顺利变更成投保人,其继承的现金价值也将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使保单丧失婚姻资产隔离的作用。
所以大家看到一个看似简单的投保人变更项目,背后涉及保单权益的继承,资产隔离很多安排。讲了这些,你觉得保全还是那么简单么?也请大家想想,如果客户咨询,你该如何解答,并提供解决方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