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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东莱博议·虞叔伐虞公》

白话《东莱博议·虞叔伐虞公》

作者: 不居居居士 | 来源:发表于2024-01-11 07:42 被阅读0次

    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译文】

    虞公因为贪婪丢掉了国君的位置,虞叔因为吝啬犯下了驱逐国君的大罪。贪婪和吝啬的名字不一样,究其实质却是一样的,都来源于贪图货利。假设虞公考虑到“自己贪求宝剑的心情就是虞叔爱惜宝剑的心情”,肯定就不会继续贪婪下去。假设虞叔考虑到“自己吝惜宝剑的心情,就是虞公贪求宝剑的心情”,肯定就不会继续吝惜下去。正是因为他们不能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所以相互责怪对方,引发了莫大的争端。这样只考虑个人感受,又能怎么办呢?——不过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用贪婪对待贪婪,用吝惜对待吝惜而已。最终极的道理是这样的:世上没有一种事物是无用的(都有其存在价值);人的内心之中,也就没有一个念头是可以消除的。贪婪、吝啬的念头,如果本来就没有,又从哪里产生的呢?如果本来就有,又怎么能够消失呢?这样看来,贪婪、吝啬的念头无法清除,也没有必要清除。如果我们有朝一日彻底看清这个,那么,贪婪也好,吝啬也罢,哪个又不符合最究竟的真理呢?这是因为,事情有善恶之分,念头没有善恶之别。念头瞄准的是善事,就是善念;念头靶向的是恶事,就是恶念。所谓的念头,最初都是一样的。世俗之所以把虞公认定为贪婪,因为他贪求财物而不知足。如果用这个贪婪之念来求道,那么就会形成这样局面,立于道却停不下来,肯定会走向权于道;成为贤良却停不下来,肯定会走向圣明。这样的话,与孔子的“学而不厌”比起来,又有什么两样的呢?世人之所以认定虞叔吝啬,因为他吝惜财物而害怕失去罢了,如果用这个吝啬之念来守道:像与道融为一体,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像与道共存亡,任何外力也抢夺不去。这样的话,与颜回的“服膺弗失”比起来,又有什么两样?过去的恶念,现在的善念,只是因为对待的事物不同,而更改了名称罢了,又哪里有什么两种不同的念头呢?

    《东莱博议·虞叔伐虞公》

    虞公以贪失国,虞叔以吝逐君。贪、吝非二法也,名虽不一,而同出于嗜货焉。使虞公思吾求剑之心,即虞叔守剑之心,必不至于贪矣;使虞叔思吾守剑之心,即虞公求剑之心,亦必不至于吝矣。惟其不能交相恕,而反相责,此其所以酿莫大之衅也。然则,如之何?曰:“不过以贪治贪,以吝治吝而已。”至理之中,无一物之可废;人心之中,无一念之可除。贪、吝之念:苟本无耶,安从而有;苟本有耶,安得而无,是贪、吝固不可强使之无,亦不必使之无也。吾心一旦涣然冰释,则曰贪曰吝,孰非至理哉?盖事有善恶,而念无善恶。是念加于事之善者,则名善念,加于事之恶者,则名恶念。所谓念者,初无二也。世所以加虞公为贪者,以求财不厌耳。敬用是念以求道:立而不已,必求与权;贤而不已,必求为圣。则与夫子学而不厌何异?世所以指虞叔为吝者,以其守财欲不失耳。苟用是念以守道:与生俱生,欲不能迁;与死俱死,威不能夺。则与颜子服膺弗失何异?向之恶,今之善,特因物而改其名耳,曷尝有二念哉?

    【附评】

    朱字绿曰:“移贪货之念以求道,行色匆匆吝货之念以守道,亦寻常议论;却用吞吐之笔,使人惊疑,急欲看其如何 用贪,如何用吝。作文须有此腾挪始足动人。”张明德曰:“作文称要主意,主意拿得定,横冲直撞,都是有著落语,非同影响,文之妙处,不在用贪、吝二字,在于善用贪、吝二字,吞吞吐吐,一步紧一步,此善于腾挪者。“

    附:《虞叔伐虞公》

    鲁桓公十年。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虞公出奔共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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