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卖出“地沟油”锅底49837锅。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密侦查锁定证据,当地人民法院判处史某等4名被告人均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460万元,追缴经营者违法所得人民币228.93万余元,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销售额十倍赔偿金人民币2289.3万余元。
火锅店老板为了降低自己的成本,安排工作人员在自己后厨熬制“地沟油”。把已经废弃的油脂、餐厨垃圾进行二次加工,熬制“地沟油”销售给顾客。
地沟油的危害是非常大的:
1、消化不良
2、腹泻
3、腹痛
4、胃癌与肠癌
地沟油的炼制过程会产生一系列化学反应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毒素。而且地沟油的炼制环境会含有大量细菌。炼制过程并不能去除细菌和洗涤剂的成分。地沟油中含有黄曲霉素、苯并芘,这两种毒素都是致癌物质,可以导致胃癌、肠癌、肾癌及乳腺、卵巢、小肠等部位癌肿。
三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领味火锅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搜索后发现该火锅店后面厨房内部烟雾弥漫,充满了刺鼻气味,火锅店厨师正在熬制“地沟油”,熬油的工作人员梁某升被当场挡获。
警方锁定证据后,从查获的该火锅店营业情况统计表中发现,自2018年12月以来,史某等人销售含有“地沟油”的火锅锅底49837锅,涉案金额共计228.93万余元。法院分别判处火锅店工作人员厨师和饭店老板等四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五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460万元,赔偿销售额十倍人民币2289.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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