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是那么的好奇,是那么的无顾,是那么的胆大。
头头是一个四岁的小男孩。他因为家里无人看护他,早早就来了学校。
他在学校里最小,也最皮。
有一天,他看见地上蠕动的毛毛虫,本地人称“辣毛虫”,可想而知,靠近它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傍晚的微风,轻轻的拂,吹着这少年的脸,他脱下了自己的鞋子。
一个光脚丫踩在了毛毛虫身上,光脚丫肿的无法再将鞋子穿上。
当时的老校长是村子里有名望的人,他通晓农村里遇到一些事情后的土方。
当时的他,含着一口白酒,喷在光脚丫子上,接着将小家伙卡在嘎吱窝里。用一把菜刀将毛毛虫嵌进皮肤里的毛毛刮出来。
那小家伙哇哇大哭,老人也不动摇。
最后,刮干净了以后,抹了一些药。
小家伙的脚也就没有大碍了。
这也算是我来这里的意见趣事,也体会到了乡村人的淳朴。
这小家伙的趣事不断。
或许这就是乡村生活的乐趣吧。你我不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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