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有秀才名剑君,居东山,才名不扬。初家境殷实,颇有钱粮,然少不更事,多惹是非,自命仗剑平世。多交乡间勇武之徒,乘骑自东城径城西,须臾而过,只余尘嚣与侧目。执弓涉猎,鸡飞狗跳。
岁过弱冠,家道中落。无恒产,任府衙书案。知府郑公重其才,厚待之。郑家有幼女,豆蔻美好,慕君之才名,喜其洒脱 芳心暗许。
时遇胡人来犯,马踏玉碎,城上可见蹄印鼻息。
君弃笔投戎,腹有兵法,作战敢毅。军中武将佩其勇武,举其将军侧,总领军中辎重。一役,冬雪初晴胡人路袭粮草。君分兵三路,一路绕骑设伏,一路假护辎重引敌入伏,自领一队与敌短接一触即离,勇武无前。待到伏处,敌人马皆疲不敌,逃散。将军问其用兵何理。答曰,无他,唯以敌之所急之物为饵,以力对敌使其心生怯怯,吾之重拳在一队伏兵,出拳成伤,断其歹念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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