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北京的牛先生买了一双鞋子,当初买的时候只试穿了其中的一只,感觉挺合适,又因为之前也买过一双类似相同款式的,当时买的时候还是冬天,不应季,所以也就放着一直没穿。就这样过了几个月,按理说,事情的发展进程都很顺利,一切也就到此为止了。
没有想到的是,今年五月份的时候,等到牛先生再准备穿这双鞋子的鞋子的时候,彻底傻眼了。他发现买的这双鞋子竟然是“一顺便”,两只鞋子都是右脚,这可怎么穿呢?他也曾经和店家沟通过,但是以超过“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拒绝了。最后还是找到了电视台,再经过和平台方面的沟通,这件事情总算是解决有了眉目。
这位牛先生也是真牛,买鞋子的时候就试一只脚,没仔细看就放起来了,直到几个月之后才发现问题;店家也是真牛,发货的时候不仔细检查一下,“一顺便”的鞋子也可以给人发出去,等到想退的时候,总之就是各种理由,想退“退不了”。即使是真的所谓的“三包”期间内,作为一名消费者,想要真正做到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是一个字,难啊!
说到“一顺便”的鞋子,我也曾经买过一双。记得是早市上摆了满满当当的一个摊子,里面有很多看起来样式还不错的拖鞋,当时有不少人都纷纷抢购。当时我家里面一人买了一双,觉得款式样子穿起来很舒服,于是又过来买了。当时只顾看看样子,穿过几天才发现,没有想到还有这种情况,也不能退了。不过拖鞋穿着比较大,也不像休闲鞋运动鞋,穿起来感觉并不是那么明显。
什么时候,平台真正能尽到监管责任,让消费者的心中做到有数,不再“维权难”,买卖双方的天平,才会从此不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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