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数码相机刚流行起来,手机还没有清晰的拍照功能,更没有各种美图,但就那个年代的照片,真实又可爱。大约这就是年轻的魅力吧,25岁,多好的年华~
那一年,我们去了野山坡;那一年,我性格还比较皮,看见树就莫名的想爬一下;那一年,我对各种石头还有热情,遇到就会去拍个合影;那一年,我大约是误解了栏杆的作用,习惯的把它们当双杠来打个悠悠;那一年,我25岁,上有父母还未老,下无宝贝要照看,轻松的像个气球,轻飘飘的去哪都可以,去哪也都好~
那些年的照片很多都丢失了,这些比较幸运的留存,是因为被拷贝到U盘里了。而曾经认为安全存放在电脑硬盘里的文件,大都被格式化的一干二净了,连同记忆都记不起了。是否,记不起且没有痕迹,就等同于没有发生呢。过程上虽不同但结果好似无异呢…
看着曾经的那些岁月的痕迹,记忆也随之而来,其实不是忘了,只是深埋在头脑中的某一处。一个画面的闪现,一段场景就去迅速延展开来,说不清是事实还是演绎,总之暖暖的很窝心。谢谢那些闪光的日子,可以在晦暗时如同一道光,照亮前行的路~
肉嘟嘟的时候,有一种傻傻的皮,那会儿胖归胖,但是可爱的。傍晚我跟儿子说我出去玩,没带他,他不信,我让他看照片,证明我出去玩了,真没带他,他生气了,多好玩,哈哈~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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